梓潼县人民政府
关于文昌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有关事项的补充公告
为加快城市化进程,继续稳步推进文昌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现将《关于文昌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的公告》(梓府公告〔2019〕1号)、《关于文昌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有关事项的补充公告》(梓府公告〔2021〕1号)的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及补偿期限:房屋征收期限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具体签约事宜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办理。被征收人应当在签约期限内与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腾空房屋完成搬迁。
二、其他事项:该项目房屋征收其他补偿安置工作仍然按照梓潼县人民政府《关于文昌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的公告》(梓府公告〔2019〕1号)及附件《梓潼县文昌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关于文昌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有关事项的补充公告》(梓府公告〔2021〕1号)执行。
三、本补充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梓潼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