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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房土坯房改造行动实施方案

2021-06-21 18:09 作者:梓潼县住建局  来源:梓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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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委办发〔2018〕6号

 

 

中共梓潼县委办公室  梓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梓潼县“农村土坯房改造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经开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梓潼县“农村土坯房改造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梓潼县委办公室           梓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


梓潼农村土坯房改造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土坯房改造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函2017〕205号)、《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农村土坯房改造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绵府函2018〕26号)精神,进一步改善我县农村住房居住条件,提高住房安全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以住房安全有保障为目标,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多措并举、分类实施,开展全县农村土坯房改造行动,消除安全隐患、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农民主体。整合政策资源,集聚资金力量,用好现行政策。结合实际和群众需要,以农户为主体推进土坯房改造工作,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科学规划,节约用地。科学编制农村土坯房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统筹村镇规划和农房设计,坚持“宜保则保、宜改则改、宜建则建”实施改造,不搞“一刀切”,对于具有保护价值的土坯房按要求进行保护。原则上采取拆、建的方式对土坯房进行改造,重建尽量利用闲置宅基地、村内空闲用地和拆旧宅腾出的宅基地进行,做到一户一宅。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大改造力度,基本达到消除农村土坯房目的。

(三)经济适用,确保安全。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农户的承受能力,严格控制农房面积和建设标准,降低改造成本,引导和帮助农户建设安全、经济、适用、抗震的住房。

(四)规范建设,统筹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政策衔接,要坚持政策措施、补助对象和标准全面公开,同时,规范建设管理程序,把农村土坯房改造建成阳光工程、民心工程、放心工程。

三、目标任务

通过“拆、建、改、保”相结合方式,力争用2年时间到2019年基本完成全县土坯房改造。在时间进度安排上,优先改造有脱贫任务的村社和住户。其中,2018年9月底前完成29个脱贫村的土坯房及其他村的贫困户土坯房改造;2019年全面完成土坯房改造目标任务。

四、改造方式及支持政策

(一)

     1.实施范围。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梓潼县实际情况,以2018年1月1日公安户籍信息认定“一户多宅”。同时对存在的“一户多宅”超过法定面积的土坯房和已享受灾后重建但仍未拆除的土坯房,必须依法拆除。

(二)鼓励拆除在城镇购买住房后保留的农村闲置土坯房和全家长年外出无人管护的土坯房。

(三)新房建成后保留的偏房(土坯房)。

(四)父母有独立户口的,与子女合住或投亲靠友后的土坯房。

2.实施方式。采取自拆与委托专业队伍相结合的方式,拆除后的旧宅基地必须复耕。

3.支持政策。1)拆除“一户多宅”土坯房和已享受灾后重建补助政策的土坯房,县财政按照不超过1000元/户标准给予乡(镇)人民政府专项补助经费。(2)拆除保留的农村闲置土坯房和全家长年外出无人管护土坯房,由村社保留宅基地使用权属,县财政按照每户10元/平方米给予补助,补助总金额不超过3000元/户标准给予乡(镇)人民政府专项补助经费。(3)对偏房(土坯房)拆除,县财政按照不超过500元/户标准给予乡(镇)人民政府专项补助经费。各乡(镇)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残值补偿标准。(4)父母有独立户口的,通过投亲靠友或子女合住等方式解决住房问题的,在辖管村社和乡(镇)人民政府逐步善相关协议并拆除土坯房后按30元/平方米补助给农户,补助总金额不超过7500元/户

(二)建

1.实施范围。现唯一居住房为土坯房的。

2.实施方式。自建或统规统建。

3.支持政策。

1)建档立卡贫困户拆除唯一住房(土坯房)的,必须在预脱贫年度9月底前采取新建(购买)方式保障其住房安全。其中:新建农房(含D级危房改造)和通过购买本集体经济组织其他农户的安全房屋(非土坯房)或利用集体闲置房屋解决住房安全的,按以下标准进行补助:1—2人户,每户补助2万元;3—4人户,每户补助2.5万元;5人及以上户,每户补助3万元。对无力自主建房,由辖区内乡(镇)人民政府和村社采取统规统建方式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的,补助资金不超过3万元/户,房屋产权归属集体所有。

2)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户拆除唯一住房(土坯房)新建房屋或购买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农户的安全房屋(非土坯房)或利用集体闲置房屋解决住房安全给予1.5万元/户补助。鼓励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到敬老院集中供养,对不愿意到敬老院供养和确无能力建房的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可实行乡(镇)人民政府和村社统规统建,由各村社在集中新建点统一代建保障性住房,补助资金3万元/户,房屋产权归属集体所有。

3)其他农户拆除唯一住房(土坯房)的,采取新建、购买等方式解决住房问题。其中:1、采取新建房屋的由县财政给予一次性10000元/户补助。2、根据农户需求(每户贷款最高限额五万元)实行县财政贴息100%方式给予补助,贴息补助年限为2018年至2020年。3、在县内城镇购商品房的,每平方米补助100元,补助总金额不超过1.2万元,补助年限为2018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4)对列入易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重大项目建设拆迁的,按照有关政策标准执行。

上述补助均含相关项目资金。采取新建、购买等方式解决住房问题的,原有土坯房必须自行拆除复耕。

(三)改

1.实施范围。现为唯一居住的土坯房,经房屋安全鉴定,房屋整体结构完整,生活功能较为完善,不需拆除的,要按照安全必须达标(墙体、柱、樑、屋檐等)、功能必须配套(厨房、厕所统一标美化、院坝硬化)、整体形象改造(按照川西北农房风格,周边环境整治)的原则进行改造。

2.实施方式。采取自行改造与委托专业队伍相结合的方式。

3.支持政策。建档贫困户、贫困残疾户、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按1.1万/户标准进行一次性补助。一般户维修加固,按7500元/户标准进行一次性补助。

(四)保

1.实施范围。具有传统历史文化价值特别是100年以上的土坯房、立木结构房和已被列入传统村落区域内的土坯房。经乡(镇)人民政府申报,县住建局、县文广新旅游局审查后,严格按照其保护利用规划要求进行维护、修复、加固。

2. 实施方式。采取自行改造与委托专业队伍相结合的方式,改造需要经县住建局、县文广新旅局审查后改造。

3.支持政策。上级有专项经费支持的,按上级政策执行为准;无专项支持的,按7500元/户标准进行一次性补助。修缮保护必须达到相关要求,验收合格后给予补助。

其他结构形式房屋有安全隐患的农村住房参照上述土坯房屋建设补助标准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调查摸底,全面动员。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精干力量进村入户进行土坯房改造登记,真实详细了解群众真实意愿,梳理分析数据,分类建立工作台账。同时根据地形地貌、农田水利、交通运输、人口集散、环境保护等因素对适宜5户以上集中连片建设的点进行摸底登记。各乡(镇)人民政府制定农村土坯房改造具体实施方案,制定年度改建计划报县住建局备案,全县农村土坯房改造行动实行验收销号制度。要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做到农村土坯房改造政策家喻户晓,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党员干部要带头拆除土坯房,积极动员亲戚朋友拆除土坯房。

(二)科学规划,严格标准。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要指导乡镇做好规划选址工作,选址必须科学合理,注意避灾避险,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农村土坯房改造原则上进行“小集中、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集中点原则上要统一规划,要严格

按《梓潼县农房图集》进行建设。新建房屋必须按照《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技术导则》要求进行建设,不得擅自修改结构,确保风貌统一、功能完善,结构安全。县住建局要组织技术骨干配合乡镇对农村土坯房改造的指导工作。四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户)必须规范填写《梓潼县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送县住建局存档,同时新建个户在该乡(镇)申报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报件送审中县开通土坯房办证“绿色通道”。新建房屋每户宅基地面积1-3人90平方米、4人120平方米、5人以上最高不超过150平方米,房屋层数原则不超过三层。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村社统规统建的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户。

(三)分类施策,有序推进。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全县土坯房改造计划,结合实际情况和补助标准,分批分类确定改造对象,制定改造计划。在改造时序上优先改造贫困村、交通干道沿线、美丽新村、风景名胜区等范围内土坯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易地扶贫搬迁及重大项目拆迁等新建住房的根据项目要求有序推进。

1.准备阶段(2018年2月)。2月上旬各乡镇全面完成全县农村土坯房调查摸底,报县住建局汇总,2月下旬根据各乡镇上报的调查摸底情况由县目督办分解目标任务。

2.实施阶段(2018年3月—2019年9月)。第一批土坯房改造要在2018年9月底基本完成,县上将成立验收小组对改造后的土坯房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按程序拨付补助资金。第二批要在2019年1月正式启动,2019年9月基本完成。

3.总结阶段(2019年10月—12月)。县土坯房改造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对各乡镇土坯房改造工作进行验收,对推进好的、有效果、有亮点的乡镇进行通报表扬,对未按时完成改造的乡镇要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完成。同时要总结在农村土坯房改造中好的工作经验。实行“月统计、季总结”信息报送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每月22日前向县住建局村镇股报送农村土坯房改造工作推进情况,县住建局定期编撰信息专报,县目督办定期通报改造进度。

(四)强化监管,严肃纪律。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要制定土坯房改建的操作流程,要简化、规范审批程序,严禁违规违法建设;县发改局、县水务局、县工商质监局、科工商务局等部门要加强水泥、沙石等建筑的物价监管;县财政局要制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县审计局要强化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农村土坯房改建安全主体责任,要加强土坯房拆除和新建房屋的安全监管,严防安全事故,确保辖区稳定;要稳定政策标准,严禁重复享受政策,严禁虚报、冒领补助资金;要建立完善公示制度,注重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改建工作规范推进。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县土坯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县人民政府分管脱贫攻坚和住建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目督办、县金融办、县委农办、县发改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文广新旅游局、县工商质监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扶贫开发局、县民政局、县信访局、七曲山风景区管理局、县聚源公司、县梓昌公司、梓潼农商银行、绵阳市商业银行梓潼支行等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县公安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住建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委农办、县国土资源局、县文广新旅游局、县扶贫开发局主要负责人兼任,负责土坯房调查摸底、规划编制、改造建设推进、考核验收等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土坯房改造实施方案和解释相关政策。采取县级领导联系片区、县级部门联系乡(镇)方式,实行包片负责,合力推进土坯房改造工作。各乡(镇)要成立以党委书记、乡(镇)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摸底、规划、实施、验收和资金管理、台账管理等工作(具体职责分工见附件)。

(二)加强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负责农村土坯房拆除改建资金统筹和保障工作,县发改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委农办、县扶贫办等部门,要切实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国有平台公司要加大融资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农村土坯房改建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督查考核。县土坯房改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乡镇工作推进的指导、督查力度,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执行政策走样的要严格问责。县目督办要将农村土坯房改建工作纳入对乡镇、县级部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实行重点工作单独加分,逗硬考核奖惩,确保顺利实现农村土坯房改建目标。

 

附件:梓潼县“农村土坯房改造工作”各单位职责职能

 

 

 

 

 

 

 

 

 

 


附件

 

梓潼县“农村土坯房改造工作”各单位职责职能

 

县委办、政府办:负责农村土坯房改造工作发文审定,协调书记、县长等县级领导指示精神的落实;

县委组织部:负责强化党建示范引领推动农村土坯房改造工作,督促党员干部带头参与农村土坯房改造;

县目督办:负责下达土坯房改造目标任务,并将农村土坯房改造工作纳入对乡(镇)、县级部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实行定期通报;

县财政局:负责农村土坯房改造资金统筹和保障工作;制订农村土坯房改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强化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县住建局:负责农村土坯房改造业务技术指导,履行土坯房改造工作行业主管部门职能;统一制作农房建设图集;制定农村土坯房改造的操作流程,简化、规范审批程序;

县水务局:负责对砂石等建材的监管;

县工商质监局:负责对伪劣假冒建筑材料依法监管;

县科工商务局:负责红砖等建材的监管;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乡(镇)做好农村土坯房改造用地申请和土地复垦工作;协调争取地质灾害避险土坯房改造项目;

县文广新旅局:负责对具有历史价值的农房审定和修缮指导工作;

县扶贫开发局:负责脱贫攻坚工作统筹;

县发改局:负责将农村土坯房改造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向国家申报农村土坯房改造立项;加强建筑材料的物价监管;

县审计局:负责对农村土坯房改造投融资及项目资金使用合法性进行审计;

县委农办:负责全县农村土坯房改造中新村聚居点与“四好”新村建设的组织指导;

县农业局:负责做好农村土坯房改造后复垦土地的农业生产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核准农村土坯房改造工作中的户籍信息,确保土坯房改造政策落实精准;

县民政局:负责对农村土坯房改造中五保、低保对象的核定工作;

县信访局:负责及时掌握、研判、反馈群众在信访渠道中反映的农村土坯房改造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和涉稳信息;

县金融办:积极与各金融机构筹措资金;

县聚源公司:负责农村土坯房改造融资工作,多渠道筹措资金;

梓潼农商银行、绵阳市商业银行梓潼支行:积极参与农村土坯房改造融资工作。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七曲山风景区管理局:切实加强农村土坯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好土坯房改造的主体责任和安全责任,扎实做好改建工作的组织动员,有序、高效、安全抓好土坯房改造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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