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府公告〔2021〕2号
梓潼县人民政府
关于文昌公园二期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因梓潼县文昌公园二期项目建设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拟对范围内的房屋设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规划用地范围并结合拟征收范围内房屋实际状况,已确定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详见征收范围图),具体范围为东至文昌干道,南、西至县气象局,北至文昌路北段。
二、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并公布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增加补偿:
(一)房屋转让、分割、赠与;
(二)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
(三)迁入户口或者分户;
(四)其他为增加补偿费用实施的不当行为。
特此公告。
附件:梓潼县文昌公园二期建设项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范围图
梓潼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