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我局属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执法监察大队),其他事业单位25个(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统征整理中心、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地质环境监测站、林业局造林站、森林资源保护站、国有林场、规划勘测设计所、城区规划管理所以及长卿、双板、宏仁、观义、宝石、金龙、卧龙、演武、文兴、石牛、黎雅、玛瑙、文昌、仁和、许州、自强16个自然资源管理所)。其中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全部纳入局机关统一核算,土地储备交易中心项目经费仍单独核算。
(二)机构职能
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测绘地理信息等法律法规,拟定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生态修复,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并实施地质灾害、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指导县森林公安局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负责林业和草原及生态保护修复的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木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负责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负责规划、测绘行业管理和地理信息资源管理工作。承担基础测绘、测量标志、行政区域界线等管理及测绘资质初审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人员编制数共128人(行政15人,行政工勤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20人,事业人员91人)。实有在职人员108人(其中:行政1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14人,事业人员78人)。退休55人,改制18人。遗属9人,长聘15人。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本年退休7人,调出2人,调入3人,新招考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6058.58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补助)收入6058.58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6058.5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82.7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49.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08万元、项目支出4918.97万元。
三、部门预算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按照县财政的安排,给业务股室下发预算编报通知,各股室编制预算并做了事前绩效评估,财务股汇总,经局主要领导研究审定,提出预算草案,上报财政审核。
(二)预算执行情况
县财政局年初批复我单位2022年度部门预算支出6058.575万元,年度预算调整14401.6729万元,合计14401.6729万元。当年实际完成收入14401.6729万元;完成支出16076.107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81.81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28.38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93.960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771.9479万元等;年底无结转结余。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主要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重点用于保障局机关及26个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1.三公经费支出:2021年公务接待支出11.4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5156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支出6.55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5253万元;共计支出24.0787万元。其中:接待费比上年减少42.84%,主要原因是上级检查及考察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3298.71%,主要原因是扑火队伍专用车辆费用;“三公”经费中今年与上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产生。
2.会议费支出:2022年会议费支出10.569万元,比上年增加10.366万元,增加长江上游生态恢复会务。
3.培训费支出:2022年培训费支出1.4015万元,比上年增加0.4155万元,增加42.14%,新增防火应急培训。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主要是用于保障土地征收报批、出让,土地整理项目、退耕还林补助、国土空间规划、土地违法案件巡查监察、地质灾害治理、地灾避险搬迁及监测、森林防火、人居环境改善、不动产数据整合、农房数据采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森林抚育、生态效益补偿、世界银行贷款长江上游生态恢复等专项业务等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我单位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1.2022年度本单位项目支出总额为16076.10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899.57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176.5316万元。
2.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022年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收入14401.6729万元,上年结转2070.3651万元,财政收回393.4139万元,支出16076.1078万元,年末结转无结转。
(三)整体绩效情况
一是优空间、塑格局的力度持续加大。科学高效开展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形成《梓潼县国土空间规划总体规划(2019—2035)》初步方案,全面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高标准推进以片区为单元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完成5个片区前期调研,形成现状图纸、现状分析报告和全域布局方案,通过乡镇级、县级、市级三级专班审查,并根据审查情况进行了方案修改;完成“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划定永久基本农田63.15万亩,生态保护红线2.55万亩,城镇开发边界3.6万亩。新的国土空间规划待批复之前,省厅批复2021-2022年内全县预计新增建设用地3095.424亩(含绵苍高速3014.1975亩)。启动全县重点项目规划论证及选址,完成《绵阳市梓潼县黎雅镇总体规划(2015-2030)》C-06-05等地块规划调整,《许州镇联盟村附近地块选址暨规划影响论证》《梓潼县文昌三小项目选址暨规划影响论证》等2个规划选址和1个规划调整工作。
二是稳经济、保发展的能力持续提升。坚持有保有压,科学拟定报批计划和征供地方案,把有限的用地指标放在最能拉动梓潼经济增长,最能带动产业结构优化,最能改善人居环境的项目上。全年,征收土地7宗3433.74亩;供应土地共计33宗1731.49亩,土地价款共计9.28亿元,其中经营性用地14宗467.65亩、工业用地8宗391.61亩、公共服务用地3宗约114.11亩、划拨土地6宗758.11亩。取得和平玻璃厂和许州供水站用地批文226亩;长卿山森林公园提升工程(英烈广场),沙河片区商业用地,经开区原太平河道预计共报批265亩左右,英烈广场和经开区太平河道指标落实方案已报市局待批复;取得了绵苍高速公路建设用地批复,绵广高速扩容项目(梓潼段)预计报批面积3312.24亩,编制了京昆高速公路广元至绵阳段扩容工程项目(梓潼段)土地用途调整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7月底已随组卷资料上报省厅;上报6个生猪养殖场所需林地指标231.8655亩,其中国家级GGP核心种猪场项目林地报批124.35亩,5个村集体生猪标准化养殖场项目林地报批107.5155亩;上报G5高速广绵高速复线临时用地占用耕地1宗20亩。
三是护资源、守底线的水平持续提高。历时3年,经过国家内业预测、地方实地调查、国家内页核查、地方实地举证等多轮次上下互动,我县圆满完成国土“三调”工作,共汇集210240个调查图斑,并于今年4月进行县级及成果公布。“三调”工作的完成,全面摸清了全县国土家底,为更好地谋划未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顺利完成了国家及省级下达的8442个国土变更监测图斑的调查任务,并于12月10日通过国家核查。开展耕地保护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贯彻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敢于较真碰硬,全面治理违法用地行为。截至目前,2021年土地(矿产)卫片违法图斑89个2110.72亩,已完成整改29个2008.91亩,面积整改率95.17%;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5类,16个图斑293.22亩(耕地面积120.22亩),在11月15日上报省厅第二期销号问题图斑中通过初审11个、对应项目3个210亩(耕地93.66亩),问题综合整改率72.76%;已全部完成部下发梓潼县补充摸排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图斑24501个图斑的内业套合分析和外业实地摸排,2022年梓潼县自然资源领域立案查处案件24件,其中规划类11件、矿产类5件(移送公安1件)、土地类8件。加强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管理,管护森林面积95.04万亩,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7.55万亩,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0.21万亩,开展古树名木资源保护11950株;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坚持不占或少占林地的原则,严禁未批先占,全年采伐限额指标8.25万立方米,实际办证1645份1.47万立方米,无超限额办证现象发生。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建成县、镇(乡)、村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形成各级林长牵头、部门协同攻关、成员单位积极配合、群众广泛参与的林长制“1+N”组织责任体系,编制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和5个试行的配套制度,建成全省首个林长制主体公园。推进大规模绿化绵州行动和世行贷款项目,开展“3.12”义务植树和春季绿化造林活动,完成2022年营造林建设任务2.64万亩,14.2万人义务植树24.04万余株,被表彰为“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及时有效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在重点林区开展蜀柏毒蛾飞机防治3万亩,地面防治0.2万亩;在长卿山、七曲山、国有林场进行了松材线虫病饵木诱杀。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外业核查年度土地(矿产)卫片1390个,矿产卫片7个;查处林业行政案件91件,移送公安局涉林刑事案件8件;通过动态巡查,累计对120余起土地、矿产、林业和规划类违法行为下达责令停止和改正通知书。
四是抓落实、促项目的进度持续加快。宝石乡土地全域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果已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审查;拟实施的3个土地整理项目完成项目入库,2个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规划已通过市自规局审查并转报省厅。加快推进演武镇、自强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演武镇已完成项目建设,自强镇完成建中安置建新区建设,正在组织农户搬迁和拆旧复垦区扫尾工作,涉及集中安置农户180户,货币化安置93户,复垦地块178个,拆除面积338亩,拆除农户273户,预计节余挂钩周转指标266余亩。观义镇、双板镇2个土地整理项目已完成初验,共完成土地平整10188亩,硬化沟渠16.8千米,修建山坪塘14口,硬化道路24.63亩;石牛、宏仁2个土地整理项目按照省厅最新要求从新进行规划设计;文昌镇、许州镇2个土地整理项目已进入复审,预计2023年2月取得审计报告;按照《四川土地整治项目排查整治技术方案》要求,对仁和等8个土地整理项目新增耕地入库备案进行全面梳理,去粗取精,查漏补缺,8个项目已通过省级第一轮复核,目前正在按要求开展第二轮排查整治。提前完成世行贷款项目2020-2023年营造林任务7.5万亩,其中新造林1.5万亩、森林抚育+补植4万亩、低效林改造2万亩;梓潼县国家储备林及森林质量提升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已通过省林草局批复,我局将按照相关要求开展下一步工作。
五是强服务、惠民生的效果持续显现。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做常做实做细服务保障工作,我局积极摸索求新求变,着力在队伍建设上再加强、在服务水平上再提升、在审批环节上再压缩、在办理时限上再增速,部门形象和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组织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面对面”座谈会。全年,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6036本,出具不动产登记证明5187份,协助企业办理抵押融资约17.54亿元,上缴非税收入116.76万元,提供不动产信息查询2800余件,协助司法查询602件(次),协助办理司法查封216件、解封70件,完成不动产档案整理归档3200本;办结行政审批事项 400件,其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2件,划拨土地转出让审核89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2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6件,植物检疫证24件,林木采伐证246件,普通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新办审批(县级)1件。积极建言献策助力问题楼盘有效化解,上城金座、城市中心、瑞士名城、金柏林等较大问题楼盘已办理不动产权证520本。“房地一体”确权颁证率实现计订目标35%。
六是防风险,保安全的能力持续提升。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已消除地灾隐患点32处,排危除险12处,避让搬迁9户,更新应急预案124份,发放两表一卡426份、避险明白卡426份;完成县级地质灾害培训140次,参加人数3408人;举办县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255场,参加人数3418人;结合“5.12”防灾减灾日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份,现场咨询200余人次。加强森林防灭火。重点林区选聘护林员124名;落实“十户联保”村民挂牌轮流值班、巡山护林等制度;签订森林防灭火包干责任制和承诺书、林区经营单位承诺书、“六类人员”监管协议、坟主监管协议2万余份;清理林下可燃物11000多亩,配合公安局等部门查处林区炼制柏树疙瘩油点位12个;高温天气下在重点林区开展增湿降温工作,面积达2300余亩;在全县重点林区安装视频监控语音宣传杆30个,增设标牌500余个、书写标语200余副,全面提升了人防、物防、技防综合能力。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论为:优。
(二)存在问题
1、由于我局征地和地灾治理项目不确定性大,在编制年度预算时,项目及资金额度无法精准。实施过程中,项目及资金量变数较大,预算执行中增减变化较大。
2、植被恢复项目实施受季节限制,工程进度较慢,为保证造林成果在拨付资金时按比例分年度进行拨付,资金存在历年结转结余现象。
(三)改进建议
一是统筹安排项目资金,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尽量控制项目资金的支出水平。二是推进项目的日常管理,结合自然资源系统具体业务,完善项目管理制度,确保绩效工作有效开展。三是加强自然资源专项业务经费管理,统筹安排、轻重缓急,将资金重点用于为社会发展、经济建设服务方面支出。四是积极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提高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五是各部门按项目严格开展自评工作,对评价结果中存在的问题找原因、找措施,查漏补缺,确保绩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附件2)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附件5)
梓潼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6日
附件2
梓潼县自然资源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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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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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 |
梓潼县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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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主要任务 |
任务名称 |
主要内容 |
预算金额(万元) |
实际执行(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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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额 |
财政拨款 |
其他资金 |
总额 |
财政拨款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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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员经费 |
保障职工人工资及社会保障等基本支出 |
989.79 |
989.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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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9.79 |
989.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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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的公用支出 |
保障局机关的日常经费的合理使用 |
149.81 |
149.81 |
|
149.81 |
149.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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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预算项目有的计划开展、实施 |
其中包括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全县的确权登记工作,全县地质灾害及预算,矿产资源管理、做好森林植被恢复及森林防灭火等工作。 |
4918.97 |
4918.97 |
|
4918.97 |
4918.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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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合计 |
605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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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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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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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8.58 |
605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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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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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不动产房屋数据、存量的整合 |
全县10万户农村宅基地以及6.5万套农房等数据整合 |
全县10万户农村宅基地以及6.5万套农房等数据整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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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可垦造水田资源潜力调查评价 |
完成22998个 |
完成22998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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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绵阳市梓潼县世界银行贷款长江上游森林生态系统恢复项目贷款利息及承诺费 |
预计森林抚育4万亩、低改2万亩、新造林1.5万亩 |
完成了森林抚育4万亩、低改2万亩、新造林1.5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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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收储建设用地 |
预计完成142.87亩 |
已完成142.87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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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召开规委会及专委会 |
至少完成7次的规委会及专委会的顺利召开 |
全年累计完成了7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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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仁和镇、石牛镇土地整理项目 |
备案入库成果、完成新增耕地上图备案、 |
已完成土地整理项目的入库、备案,以及规划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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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保障资金 |
确保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使用 |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壹发放至农户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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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及时保障农民的租地费 |
租地费用于提升风景旅游线风貌 |
保障了风景旅游线风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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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灭火知识有效宣传 |
确保宣传有效,提高人民群众认识度 |
完成了各乡镇的森林宣传,确保人人知晓森林防火重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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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质保期内损毁修复 |
在合同期限内由损毁要保证修复 |
合同期限内由损毁要保证修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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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期内完成实施方案编制 |
完成合同内约定的内容 |
已完成编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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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一年的地灾工作有序进行 |
完成地灾工作的宣传、培训等 |
已完成地灾工作的宣传3次、培训2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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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在项目预算内 |
所有的项目均控制在预算内 |
项目均在预算内有序进行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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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稳保梓潼县耕地红线 |
保护梓潼县耕地红线 |
已达到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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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县矿产资源有效的整合 |
保证矿产资源的整合利用 |
保证矿产资源的整合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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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收储后带来的经济效益 |
预计创收4922.64万元 |
已达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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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摸清全县农房及存量数据家底 |
完成全县农房及存量数据的摸底调查并入库 |
已完成全县农房及存量数据的摸底调查并入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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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失地农民养老保障 |
保障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 |
解决了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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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城市活力,促进城市发展 |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评估,有利于 城市发展 |
完成了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评估,并应用于城市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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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使区域内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
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
已达到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改善了居民生活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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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空气质量、饮水质量、减少水土流失率 |
世行贷款长江上游森林生态系统恢复项目的推进后,预计达到改善空气质量、饮水质量、减少水土流失率 |
项目正在实施中,项目实施后达到改善空气质量、饮水质量、减少水土流失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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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恢复生态,达到既定退耕还林目标 |
预计退耕还林完成后达到有效恢复生态。 |
退耕还林实施已到后期,基本已达到既定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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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
增强森林生态系统能力 |
项目实施后有利于增强森林生态系统能力 |
项目正在实施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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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项目实施后,满意度达到95%以上 |
满意度达到95%以上 |
附件5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绩效指标 |
指标 分值 |
指标解释 |
计分标准 |
自评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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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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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管理(80分) |
预算编制(30分) |
目标制定 |
10 |
评价部门绩效目标是否要素完整、细化量化。 |
1.绩效目标编制要素完整的,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2.绩效指标细化量化的,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有项目绩效目标的部门,根据项目绩效目标编制质量打分,无项目绩效目标的部门,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打分。 |
10 |
目标实现 |
10 |
评价部门绩效目标实际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度。 |
以项目完成数量为核心,评价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偏离度,单个数量指标实际完成未达到预期指标或超过预期指标30%以上的,均不计分。该项指标得分=达到预期值的数量指标个数/全部数量指标个数(即评价选取的项目绩效目标包含的所有数量指标)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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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准确 |
10 |
评价部门年初预算编制是否科学准确。 |
指标得分=(1-(10×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年初部门预算数))*指标分值。其中:若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年初部门预算数>0.1,此项得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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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30分) |
支出控制 |
10 |
部门公用经费及非定额公用支出控制情况。 |
计算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科目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偏差程度预决算偏差程度在10%以内的,得10分。偏差度在10%-20%之间的,得5分,偏差度超过20%的,不得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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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 |
10 |
评价部门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后,将绩效监控结果应用到预算调整的情况。 |
1.当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和结余注销额均不为零时,指标得分=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预算结余注销额)*10。 2.当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为零,结余注销额不为零时,指标得分=(1-10*结余注销额/年度预算总额)*10,结余注销额超过部门年度预算总额10%的,指标不得分。 3.当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与结余注销额均为零时,得满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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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进度 |
10 |
评价部门在6、9、11月的预算执行情况。 |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在6、9、11月应达到序时进度的80%、90%、90%,即实际支出进度分别达到40%、67.5%、82.5%。6、9、11月部门预算执行进度达到量化指标的分别得3、4、3分,未达到目标进度的按其实际进度占目标进度的比重计算得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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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结果(20分) |
预算完成 |
10 |
评价部门预算项目年终预算执行情况。 |
部门预算项目12月预算执行进度达到100%的,得10分,未达100%的,按照实际进度量化计算得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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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记录 |
10 |
根据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反映部门上一年度部门预算管理是否合规。 |
依据评价年度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出现部门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问题的,每个问题扣0.5分,直至扣完。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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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结果应用(10分) |
信息公开(2分) |
自评公开 |
2 |
评价部门是否按要求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和自行组织的评价情况向社会公开。 |
按要求将相关绩效信息随同决算公开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
2 |
整改反馈(8分) |
结果整改 |
4 |
评价部门根据绩效管理结果整改问题、完善政策、改进管理的情况。 |
针对绩效管理过程中(包括绩效目标核查、绩效监控核查和重点绩效评价)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将绩效管理结果应用于完善政策、改进管理、预算挂钩等的,得4分。否则,酌情扣分。 |
4 |
|
应用反馈 |
4 |
评价部门按要求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结果应用情况。 |
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应用绩效结果报告的,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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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质量 (10分) |
自评质量(10分) |
自评准确 |
10 |
评价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准确率。 |
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得分与评价组抽查得分差异在5%以内的,不扣分;在5%-10%之间的,扣4分,在10%-20%的,扣8分,在20%以上的,扣10分。(部门在自评时,此项指标无需打分,部门自评满分为90分)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