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潼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4-03-25 16:16 作者: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来源:梓潼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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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
现目前关于乡村振兴机构国家正在进行机构改革,故我们仍沿用原扶贫开发局三定方案,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措施;负责拟定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目标和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全县衔接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办法,各类衔接资金与项目的分配方案、指导、检查和监督衔接资金使用;负责管理、申报有关帮扶项目;负责定点帮扶与帮扶协作工作;负责脱贫群众收入状况的调查、监测和统计以及政策研究等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各镇(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二)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要求部署,结合县情实际,真抓实干,狠抓落实,确保实现从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凝心聚力扛稳政治责任。一是以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为契机,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重要论述,掌握运用好其中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不断增强中心上心下抓好“巩脱衔”工作的政治定力和工作能力,坚决防止因为机构改革影响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扎实稳妥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和巩固衔接工作。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理论学习成果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是充分学习借鉴周边地区巩固衔接工作优秀经验做法,结合实际,大胆创新,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机制,切实形成全县上下合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良好态势,坚决扛起乡村振兴的时代担当。
    2.坚定不移筑牢返贫防线。一是在运用常态化监测帮扶体系,每月开展好风险推送、日常摸排、自主申报等常态化预警监测工作的同时,聚焦重点人群深入开展年度防止返贫监测集中排查工作,对年度人均收入低于省定监测线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监测帮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二是结合全县监测对象最新实际,因地制宜,不断完善县级帮扶措施库建设,用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招硬招,精准优化到户帮扶措施,进一步提升帮扶实效。三是充分把握驻村帮扶力量召回机制,协助县委组织部门选优配强驻村帮扶力量,加大对驻村工作力量政策和业务培训,加强驻村帮扶力量管理,不断推动脱贫成果巩固往深里走,往实里走。
3.持之以恒促进群众增收。一是紧密围绕我县主导优势产业,持续加强产业政策和项目投入,加大产业发展奖补力度,创新构建长效稳定的联农带农益农机制,将当地的特色资源禀赋真正转换为带动乡村振兴的动能和催化剂,逐步形成农民增收支柱产业。二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严格落实“雨露计划”、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医保费用代缴、“惠绵保”购买等各项利民惠民政策,始终保持衔接期内防止返贫政策总体稳定。三是持续落实省外务工补贴、开发公益性岗位、发放创业补贴、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开发帮扶车间等就业保障措施,并积极联合人社部门开发公益性岗位、举办职能技能培训和招聘活动,积极搭建脱贫群众就业平台,有序引导剩余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确保我县今年脱贫群众年度收入再次取得新突破。
4.有条不紊开展乡村建设。一是紧扣时间节点,切实加快乡村振兴衔接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全面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逐步让广大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二是严格按照“完工一个,验收一个,确权一个,登记一个,移交一个”的原则,严格落实项目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充分发挥资金项目效益,形成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补短”与乡村振兴“扬长”相结合的可持续发展路径,使脱贫成果“稳得住”“行得远”。三是充分发挥督查考核“指标棒”作用,牵头开展好乡村振兴八大专项行动督查工作,纵深推动各项建设任务落地落实落细,奋力打造宜居和美乡村,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梓潼贡献乡村振兴力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梓潼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下属基层预算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265.09万元,比2023年收支总预算减少764.27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结转资金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265.0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5.0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265.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09万元,占84.91%;项目支出40万元,占15.09%。
(三)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1029.36万元,2024年收支预算265.09万元,减少764.27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结转资金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5.09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764.27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结转资金减少。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5.09万元;
支出包括:
213(类)农林水支出220.48万元
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8万元
210(类)卫生健康支出4.92万元
221(类)住房保障支出13.0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5.09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24.4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13(类)农林水支出220.48万元,占83.17%;
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8万元,10.06%;
210(类)卫生健康支出4.92万元1.86%;
221(类)住房保障支出13.01万元4.9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13(类)农林水支出
05(款)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
01(项)行政运行180.4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0万元,主要用于重点工作运行保障及日常办公等支出。
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5(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79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
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89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
210(类)卫生健康支出
11(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01(项)行政单位医疗4.92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缴费;
221(类)住房保障支出
02(款)住房改革支出
01(项)住房公积金13.0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三公”经费无增减变化。
(一)2024年梓潼县乡村振兴无出国(境)计划,无预算安排。
(二)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部门来梓检查及其他县市区相关部门来梓学习、调研等。
(三)2024年梓潼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无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梓潼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梓潼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70.2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运行办公费、差旅费、水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4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4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附:梓潼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

2024年梓潼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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