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梓潼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4-03-25 15:36 作者:梓潼县司法局  来源:梓潼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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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司法局职能简介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2.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3.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普及。

4.参与统筹立法工作。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实施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5.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县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6.管理指导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管理指导犯罪嫌疑人审前和罪犯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前的调查评估,指导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和帮扶。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7.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8.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9.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10.负责全县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11.承担经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4年重点工作。

1.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一是针对指标体系再查缺补漏,高质量完成申报系统资料填报。二是针对法治氛围营造再部署,做到法治政府建设深入人心,创建工作人人知晓。三是常态化做好政府工作人员的应知应会测试,定期开展自主测试。四是加强各级各部门法治工作特色亮点的提炼总结,形成可推广的先进经验。

2.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县创建工作。一是深度挖掘梓潼厚重的历史文化渊源和法治精神,全面推进“翠云廊法治文化带”建设。二是由各镇(乡)党委、政府具体负责,确保每个村(社区)打造至少1个法治文化阵地。三是由县司法局负责指导各行业部门、各镇(乡)负责做好普法氛围营造。四是各部门、各镇(乡)全力参与创建工作,按时按质提供相关软件资料,做好氛围营造和相关点位打造。

3.全国“八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创建工作。结合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县创建工作,在法治宣传教育、基层依法治理、法治文化建设上狠下功夫,力争荣获全省“八五”普法中期先进县称号,全力争创全国先进县。

4.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深入挖掘“三线核武器研制基地旧址”法治内涵,融入梓潼红色法治文化、传统法律文化元素。展馆主要由“追寻红色法治初心;红色法治新时代-习近平法治思想;赓续红色法治血脉;红色“两弹城””四个单元组成,将系统展示全党、全国和全省法治探索和法治进程,集中呈现“三线核武器研制基地旧址”背后蕴含的法治元素、传递的法治精神。

5.行政复议规范化试点建设。根据四川省司法厅《关于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围绕立案接待、案件审理和综合服务“三区划分”和受理、听证、审理、调解、阅卷和档案“六室建设”,打造全省县域行政复议办公场所样板。

6.“观法明理·公平信义”法治乡村示范建设。实施法治服务阵地、法治市场、法治街区、法治广场和法治公园建设项目,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和方式,培育“观法明理·公平信义”法治服务品牌,打造丘区法治乡村建设样板。

7.翠云廊法治文化带建设。聚“一园”:黎雅镇至卧龙镇国家水稻制种现代种业园区法治文化阵地。“两廊”:中国两弹城红色法治文化长廊。七曲山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长廊。“多元多点”:结合各地历史人文、产业文化等,在县城及各镇乡、村(社区)因地制宜建设多元化、特色化的法治文化阵地。

8.2024年完成全县44个中心村“法律之家”建设。

9.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进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建立健全运行、管理、激励保障机制。

10.参照乡村国土片区规划,按人口多少、地域范围、功能特色等因素合理划分司法所业务片区。每个片区确定一个中心司法所,按照“常规工作自主办理,重大工作协作协同”的原则,加强中心镇司法所建设,片区内各司法所协作联动,形成区域范围内人员充足、保障充分,建设有方、引领有力的大所带小所工作模式。

11.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牵头负责,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住建局等部门配合,建成梓潼县上城金座依法治理小区建设。

12.对照省级基层行政立法联系点标准,立足基层行政立法联系点的“小”站点的“大”担当,发挥好社情民意的“直通车”、法治宣传“播种机”和产业发展“法律智囊团”的功能,将天宝柑桔专业合作社全方位打造为省政府基层行政立法联系点,发挥好基层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察民意、聚民智、助民富”作用。

13.模范政治机关建设,一是机制建设方面:着力建设模范政治机关从五个方面做模范:坚定政治信念上做模范、十个标准化建设上做模范、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上做模范、严守政治纪律规矩上做模范、涵养党内政治文化上做模范。二是机关文化阵地优化提升:对机关现有文化阵地、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室进行优化提升,建设集智慧化、功能化为一体的党员教育活动室。三是文创作品创作:立足工作实际,邀请党建专家、文创专家开发制作系列红色党课、党课教材、党课案例等,研发创作一批具有梓潼特色的文创产品并做好宣传推介工作。

14.全省标准化公证机构创建。一是对标对表《省公证协会2021年全省公证机构标准化创建实施方案》规定的5个大项、60小项逐项梳理、理清任务、压实责任。一是做实做细标准化公证处创建各项工作,抓漏项、补短板、强整改,逐项落实到位,确保圆满通过省市验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梓潼县司法局下属基层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主要包括9个股(室)和16个司法所,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法律援助中心,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梓潼县公证处、2个律师事务所和7个基层法律服务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梓潼县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48.86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058.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0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53万元。梓潼县司法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1248.86万元比2023年收支总预算增加109.81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司法局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

(一)收入预算情况

梓潼县司法局2024年收入预算1248.8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48.8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梓潼县司法局2024年支出预算1248.8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23.6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6.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52万元、项目支出310.5万元。

(三)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梓潼县司法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48.86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09.81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司法局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48.86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058.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0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5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梓潼县司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48.86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09.81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司法局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人员增加,工资、保险和公积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058.46万元,占84.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06万元,占8.7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81万元,占2.15%;住房保障支出54.53万元,占4.3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747.9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业务经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72.7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6.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职业年金费用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4年预算数为26.81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54.5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7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司法业务工作费、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安置帮教费和司法所经费、 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等。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2024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印刷宣传资料、法治作品、对外宣传等。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2.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和法律援助个案补贴等。

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2024年预算数为37.1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工作的经费支出等。

9.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治建设(项)2024年预算数为71万元,主要用于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县、行政复议等法治建设方面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梓潼县司法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用减少。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3年预算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4年梓潼县司法局无出国(境)计划,无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减少64.29%。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30批次、260人的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无增长。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1辆。

2024年梓潼县司法局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无预算安排。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普法宣传、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工作和行政复议等工作的开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梓潼县司法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梓潼县司法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交通费用等共计76.1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梓潼县司法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梓潼县司法局固定资产总价值601.32万元,主要是执勤执法车辆、日常办公使用的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文件柜等资产。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梓潼县司法局单位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8个,涉及预算1248.8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7个,涉及预算862.19万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76.17万元,其他运转类项目10个,涉及预算310.5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财政拨款收入:指省、市、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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