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潼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4-03-25 15:32 作者:梓潼县医疗保障局  来源:梓潼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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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梓委办〔2019〕41号文件,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县医疗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落实和执行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县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保持医疗保障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三)组织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组织落实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监督管理;拟订全县特殊医用材料、特殊检查和治疗、医院制剂等相关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监督实施。

(五)组织拟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贯彻落实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实施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监督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实施,协助参与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指导全县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县医保经办服务工作。

(九)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及应用。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十)承担经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1、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2、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不再承担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定点医药机构监督管理行政职能。上述行政职能交由县医保局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十四)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024年重点工作是:

1.按照省市部署推进医疗保障省级统筹工作;

2.继续做好“两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

3.持续加强基金监管和打击欺诈骗保工作;

4.落实国家谈判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工作;

5.继续推进“15分钟医保便民服务圈”建设;

6.做好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

7.加强医保干部队伍建设,对2023年前所有业务档案资料进行规范化整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医保局为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下属事业单位1个。内设机构主要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管理股、待遇保障和监管股。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医保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医保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2231.31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县医疗保障局收入预算2231.3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31.3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县医保局支出预算2231.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4.12万元,占14.53%,项目支出1907.19万元,占85.47%。基本支出中:卫生健康支出322.62万元,占99.53%;住房保障支出1.5万元,占0.4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4医保局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31.31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605.28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没有纳入本单位预算。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31.3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40.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医保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31.31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605.28万元主要是城乡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没有纳入本单位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基本支出324.12万元,占14.53%;项目支出1907.19万元,占85.4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24万元,占8.48%

2、 卫生健康支出2040.57万元,占91.45%

3、 住房保障支出1.5万元,占0.0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梓潼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4.12万元。

1、人员经费279.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

2、公用经费44.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医保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8万元。

(一)2024年梓潼县医疗保障局无出国(境)计划,无预算安排。

(二)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部门工作检查视察,同级兄弟单位工作交流和工作现场会。

(三)2024年梓潼县医疗保障局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无预算安排;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梓潼县医保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4梓潼县医保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度,县医保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44.5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梓潼县医保局无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3年度,县医保局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县医保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1907.19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1907.19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等。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捐赠收入、其他单位拨入款项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梓潼县医保局部门预算公开表(2024年).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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