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当事人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时间
处罚机关
备注
1
曾勇
曾勇使用禁用渔具在禁渔区进行捕捞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
处罚款800元整(大写:捌佰元整)
2024年1月5日
梓潼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