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首页 > 暂无相关信息

梓潼县公安局机构职能

2014-09-04 10:18 作者:梓潼县公安局  来源:梓潼县公安局
字体:【    】 打印
  办公地址:梓潼县文昌镇宏仁大道东段99号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县委、县政府、上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决定;部署并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分析全县公安队伍状况,组织、指导全县公安队伍管理、队伍建设、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工作,监督检查公安队伍建设有关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三)收集、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汇报危害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供对策;负责防范和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四)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法制建设;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按管辖权限办理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五)负责依法组织对危害国家安全、刑事、经济和制毒、贩毒等案件的侦破;参与组织重大行动,依法处置危害社会安全的群体性闹事、骚乱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群体性突发事件;组织实施公共复杂场所和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负责全县治安行政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等;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七)负责城区主要街道、广场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巡逻,依法查处现行违法行为;负责组织开展反恐演练,严厉打击各类恐怖犯罪活动;

  (八)负责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依法管理机动车辆(含农用运输车);依法打击车匪路霸,依法处理交通事故。

  (九)依法管理国籍、出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负责受理审查公民因私出境申请业务工作。

  (十)依法执行行政处罚和刑罚,依法管理看守所、拘留所。

  (十一)负责组织实施莅梓视察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省部级领导以及来访重要外宾和国防重要产品运输的警卫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警卫任务。

  (十二)组织实施全县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十三)组织指挥武装警察部队参与执行公安任务。

  (十四)负责公安指挥中心和通信业务建设,制定全县公安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五)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监察和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查处民警违纪案件,开展公安机关审计、信访工作。

  (十六)负责组织全县公安机关开展情报分析研判、信息系统建设、情报平台运行管理、情报工作规范建立、情报交流会商工作;负责开展重大事件预警研判,实现精确防控、精确打击,提升信息化实战应用能力。

  (十七)负责监督管理全县互联网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组织侦办和协办计算机领域的违法犯罪工作。

  (十八)指导全县森林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十九)负责制毒、贩毒等案件的侦破,承办县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十)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值班电话:8227504 110

  传 真:8227504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