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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潼县教育和体育局内设机构

2019-11-28 09:14 作者:梓潼县教育和体育局  来源:梓潼县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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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潼县教育和体育局内设机构

县委教育工委、县教体局、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财务、安全、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宣传、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教体系统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组织办理党代表提案、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做好离退休人员工作。配合做好高校党建工作;负责全县教育和体育系统党建工作、统战工作、群团工作、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指导教育和体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所属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承担县委教育工委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教体系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协调指导出国留学、来梓留学、中外合作办学工作和教体系统教师、专家国际交流和管理工作;指导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体育的交流与合作。

(二)政策法规和监督审计股。负责全县教育和体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反腐败工作;统筹教体系统法治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教体系统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承办教体系统重大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拟订教育体育体制改革政策,提出落实教育体育综合改革重要方针、政策的建议;推动教体系统政务公开,指导各类教育社团发展;承担教体系统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事务;承担教体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教体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全县教体系统监察审计工作;按管理权限组织和协调下属学校(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负责县教体局及下属学校(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有关专项审计调查工作;负责办理上级交办的查询、核查等有关事项;负责对教体系统重点领域及行风建设进行监督、监察;负责治理学校(单位)乱收费;会同有关部门查办有关案件。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分析全县教育体育信访维稳工作情况;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县长公开电话、网络信访工作;指导学校(单位)处理群众信访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

(三)计划财务基建股。拟订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立、调整、变更、撤销、招生计划等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编制全县预算内基建投资和所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指导检查全县普教和体育系统基本建设。负责县本级教育体育经费管理及局机关财务管理;贯彻落实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教育体育经费相关政策措施,参与拟订实施办法;承办县本级多渠道筹措教育体育经费的收支及财务管理;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市级以上大型比赛经费;统筹管理县本级教育体育事业经费、教育体育专款(含普通教育专项经费)和教育体育基金等教育体育经费,指导教育贷款和教育体育合作项目的执行;指导贫困学生的救助及资助工作。

(四)教育股(教育督导室)。综合管理全县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监督、检查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制定全县基础教育的办学水平标准;评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学历教育范畴的基础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的业务工作;管理和审定全县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教材和教辅读物,规划、组织中小学地方教材的编写审定工作;管理和审批中小学生各项竞赛活动;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导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统筹和协调全县初中招生工作;组织高中招生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组织协调高中招生工作;管理中小学教育教学业务;参与实施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负责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管理少数民族学生在梓就读工作;参与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师资队伍建设培训工作。配合县内普通高等院校做好重大事件期间的政治和安全维稳工作;指导教育系统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哲学研究工作;完成省教育厅和市教体局委托或交办的有关高等教育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德育和校风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学生心理健康;组织实施学校思想品德教育课、政治课的改革工作;负责制订加强学生德育工作的措施和规定;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做好文明校园、班团队工作;组织省、市、县“三好”、优干、先进班集体等各类评优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的人口教育;开展全县中小学校心理健康、劳动技术、环境保护、研学实践等工作;指导全县学校少年宫及县级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校管理寄宿制学生;负责教体系统共青团、少先队日常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拟订全县教育督导和评估的规章制度、指导性文件;负责对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督导;负责对全县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承担和指导各类教育督导评估和教育质

量监测工作。

(五)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股。综合管理全县中等职业教育。拟订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评估标准和指导性教学文件并指导实施,负责中等专业学校教育教学业务管理;负责组织中等职业教育的检查、评估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学籍管理;参与职教师资队伍建设;统筹指导协调全县的成人教育工作;拟订成人教育的发展规划;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成人教育学校及教育机构的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其他成人中专学校;负责实施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指导实施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民办教育综合协调和相关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有关民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县级民办学校并进行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综合管理全县学前教育;负责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幼儿园教育教学业务。

(六)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股。负责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和国防军训工作;拟订全县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指导学校体卫艺教学改革实验、师资培训工作;指导并督促检查学校卫生防疫、流行性、季节性疾控工作;组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和艺术考试,指导并管理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组织开展学生体育竞赛、艺术演出比赛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学校禁毒、防艾工作。负责全县群众体育工作;负责全县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组织实施;拟订并实施全县群众体育和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和推动全县农村体育、城市社区体育、老年体育、残疾人体育活动的开展;负责全县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个人的推荐、评选、申报工作;负责争创全国体育先进县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县体育社团的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社会体育辅导员的培训、考核、等级评定工作。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和管理公共基础体育设施建设、对外开放和体育产业培育开发。研究制定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规划,负责青少年业余训练项目设置、布局及业务管理;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县体育竞赛工作,组织参加市级以上青少年体育比赛;负责全县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项目布点校的建设和管理;负责运动员等级申报工作,指导各体育单项协会抓好裁判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承办市级以上体育竞赛活动,统筹规划县级综合运动会和单项重大赛事的组织工作;指导体育科学研究工作。

(七)学校安全管理股。负责教体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有关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学校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避险演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各类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加强实训实习期间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在职责范围内指导教体系统开展安全检查,组织、协调、督促消除安全隐患,监督教学场所和有关设施符合安全要求;负责组织下属学校(单位)和教育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校园及周边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大型体育活动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负责教体系统安全管理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教体系统较大安全事故,处置因安全引发的突发事件;负责全县教育风险管理保障体系建设;牵头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防邪、扫黄打非、未成年人保护、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

(八)学校后勤和产业管理股。指导全县学校后勤管理和勤工俭学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营养改善计划和绵阳市免费午餐计划。指导节能减排工作;牵头负责教体系统民生工作。

(九)政工人事股(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股)。指导全县教体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县委组织部管理的学校领导干部研判、酝酿、考察工作;负责管理权限内学校(所属单位)领导干部选拔、任免、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体系统的教师队伍和师德师风建设,以及有关教师资格、职称评聘、奖惩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管理全县师资培训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检测工作;负责拟订中小学师资学历达标、提高的规划并组织指导实施;制定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建设的规划,参与县教师进修校的建设发展、布局及结构调整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指导监督正确使用汉语言文字;协助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工作;开展语言文字推广及有关培训活动。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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