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梓潼县梓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榨油厂建设工程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2023-11-03 10:09 作者:梓潼生态环保局  来源:梓潼生态环境局
字体:【    】 打印

关于梓潼县梓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榨油厂建设工程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潼县梓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榨油厂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113-119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榨油厂建设工程项目

二、建设地点:绵阳市梓潼县长卿镇文昌大道南段999号

三、建设单位:梓潼县梓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蓉创鼎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租用梓潼县汇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建的厂房(1-3F)进行建设,总建设面积535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卸料及清理区、菜籽油加工区、菜饼打包区;配电及自控室辅助工程;供水、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原料仓、菜饼暂存区、成品油罐区储运工程;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噪声治理、固废处置、地下水及土壤防护工程环保工程及有关办公生活设施项目新建1条菜籽油加工及水化脱胶生产线主要生产菜籽毛油,不涉及深度处理工艺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13200吨菜籽毛油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7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须按国家和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废气应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中相关标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期的污水经厂区预处理池预处理达梓潼县工业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经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梓潼县工业污水处理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达标排放废水;施工废料首先考虑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清运至指定建渣场,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项目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设备清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一起通过四川莱士顿精酿啤酒有限公司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梓潼县工业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梓潼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达标排放。

(三)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清理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炒制工序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由集气管道收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压榨工序产生的异味榨油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由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四)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油菜籽清选杂质、布袋除尘器除尘灰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油枯及时外运并定期出售给饲料加工生产企业;菜籽油过滤杂质、水化脱胶油脚桶装收集后定期外售油脂回收企业;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采取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罐区等采取重点防渗,车间其他区域进行一般防渗。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七、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

废水:本项目厂区废水排口的总量指标:COD 0.3624t/a;氨氮 0.0362t/a。

废气:NOx 1.498t/a

八、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在梓潼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了网上公示,未收到反对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与淘汰类,为允许类。梓潼县发展和改革局具文(川投资备【2304-510725-04-01-363692】FGQB-0101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项目选址位于绵阳市梓潼县长卿镇文昌大道南段999号租赁梓潼县汇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梓潼县汇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川(2020)梓潼县不动产权第0004264号)可知,项目地块的用途为工业用地。项目符合绵阳现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2229889(绵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2224006

邮箱:myxzspk@163.com

通讯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邮编:621000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