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潼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绵阳金辉农资有限公司)

2024-04-09 16:51 作者:梓潼县农业农村局  来源:梓潼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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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当事人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时间

处罚机关

备注

1

绵阳金辉农资有限公司

经营劣质农药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1.没收涉案农药产品唑醚·戊唑醇56袋、氯氟吡氧乙酸57袋、敌草快4瓶。

2.处罚款2500元(大写:贰仟伍佰元整)。

 

2024年4月1日

梓潼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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