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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镇养狗的管理

信件编号: 20231026053847RCSQR 来信时间: 2023-10-26
信件类型: 我要建议 姓名: 王****
内容: 梓潼县作为创卫城市,应该加强养狗的管理,养狗不应该影响公共卫生,影响他人的安全。应该制定严格的管理办法,建议养狗的不准溜狗,喜欢养狗的可以养,同吃同住是他们的自由,但是不准放狗出家门,影响公共卫生与别人的安全,违反规定罚款至少万元,或者直接打杀。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梓潼县公安局    答复时间:2023-10-31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先生:

根据反映问题,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对目前城区养犬情况进行了查看,存在部分养犬主未牵绳遛狗及影响公共卫生情况。

特巡警大队将进一步加强集中整治,规范犬只管理。一是强化重点清查。对城区广场、街道及居民小区周边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检查未办理犬证、携犬外出未佩戴犬牌、饲养烈性犬、遛狗不拴绳、犬粪不清理、携犬进入禁止区域等违规行为,进行现场提醒、批评教育,及时纠正不文明养犬行为,对于情节严重的,坚决予以处罚。二是开展集中行动。联合县行政综合执法局,以无主流浪犬、老百姓举报犬为重点加大捕捉力度。抓捕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程,防止发生扰民及暴力抓捕等情况,避免舆情炒作。同时,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建立犬只收容场所,对流浪犬只、无主犬只进行统一收容。三是加强日常管理。各派出所配合辖区党委政府全面开展普查,摸清辖区犬只底数,及时掌握犬只免疫、办证情况。同时,常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提升犬只管理的掌控力。截至目前,共登记犬只600余条,重点管辖区域犬只上牌54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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