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四川省绵阳市梓潼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2022-09-01 16:34 作者:严丹  来源:梓潼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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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四川省绵阳市梓潼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梓潼县人民检察院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梓潼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批捕62人,起诉218人,其中批捕侵财类案件21人,起诉60人,起诉涉枪涉爆案件5人,起诉黄赌毒案件44人。认真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捕21人,不起诉28人。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适用215人,适用率86.34%;提出量刑建议199人,法院采纳率97.48%。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高效推“六清”工作开展线索排查400余件,专项监督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财产处置情况2件13人。2021年我院被县委表彰为扫黑除恶先进集体,3名检察干警分别被省检察院、市委表彰为扫黑除恶先进个人。

严惩侵害企业权益类犯罪,批捕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合同诈骗、制假售假等案件4件4人,起诉5件11人;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1件2人,全力维护金融管理秩序。深入开展涉民营企业“挂案”“积案”专项清理行动,对涉经营类犯罪的民营企业负责人“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

开展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督促相关单位清理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5吨。对长江流域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加强检察监督,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2件20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4件;与江油、三台、盐亭检察机关建立潼江流域生态环境“双协作”机制,共筑保护潼江流域生态环境检察屏障。

针对社会治理问题,精准提出检察建议8份,先后就“地沟油”整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问题向主管部门提出整改建议,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服务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建立涉疫案件快捕快诉工作机制,开展监管场所疫情防控专项检察7次,协助社区排查住户疫苗接种情况2000余户

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扎实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依法处理群众来访47件,一起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信访积案清理十大典型案例。依法保障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执业权利,接待辩护律师查阅案件59人次,提供省内异地阅卷3次,免费提供电子卷宗光盘刻录和U盘借用服务。注重以百姓身边“小事”做好普法工作,开展法治宣传32次,讲好“小故事”背后的法律“大道理”,引导群众培养守法意识、养成用法习惯。我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零容忍态度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3件3人,起诉4件4人。办理涉未成年人抚养费案件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倾力建设“潼心”未检品牌,挂牌设立校园和社区工作站2处,14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制作法治微课13期,开展法治线上、线下宣讲16次,提升在校学生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守护群众“钱袋子安全”,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势头,办理电信诈骗案5件45人,提前介入“英国金融”诈骗案,引导侦查取证,追赃挽损500余万元;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42件,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4.8万元。

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加强侦查监督,监督立案7件,监督撤案8件,追诉漏犯9人,纠正违法37件;专项监督公安机关近4年受理案件2457件、立案案件2372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专项检查县法院近4年办理案件286件;提出抗诉案件2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与县法院、县公安局建立加强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监督协作配合机制,核查“假减暂”案件199件,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察4次,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情况检察3次。召开梓潼县2021年度“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4件。

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案件8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5件,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9件。办理行政审判程序监督案件2件,行政执行监督案件11件,提出检察建议12件,均被法院采纳。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成功化解2件,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二、机构设置

梓潼县人民检察院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5个,为办公室、第一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第二检察部(公益诉讼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240.91万元(含上年结转),总计1195.13万元,结转下年45.78万元。与2020年相比,2021年度全年总收入为1240.911200.67万元增加40.24万元,上升3.35%;2021年度全年总支出为1195.13万元1113.34万元增加81.79万元,上升7.35%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收入及支出。(可用柱形图或折线图)。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240.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4.12万元,占97.0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79万元,占2.9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195.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1.45万元,占74.59%;项目支出303.68万元,占25.4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40.91万元,支出总计1195.13万元。与2020年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较1200.67万元增加40.24万元,上升3.35%;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95.13万元1113.34万元增加81.79万元,上升7.35%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收入及支出。(可用柱形图或折线图)。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8.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92%。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2.9万元,增长4.78%。主要变动原因是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8.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1030.49万元,占88.96%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8.72万元,占6.79%卫生健康支出16.97万元,占1.47%;住房保障支出32.16万元,占2.7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158.34完成预算96.2%。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763.6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77.9万元,完成预算81.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转移支付装备资金项目执行时间较长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 支出决算为12.99万元,完成预算100%

4.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6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4.03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7.45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17.24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6.97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2.16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1.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16.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4.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58万元,完成预算97.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01万元,占91.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8万元,占8.93%。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0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24.64万元,下降60.61%。主要原因是2020年更换两辆执法执勤车辆涉及公务用车购置费24万元,2021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01万元。主要用于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8万元,完成预算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4万元,下降24.6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5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16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58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79万元。为公诉智能出庭远程督导指挥系统项目经费,主要支出为建设公诉智能出庭远程督导指挥系统所需的设备及辅料。较2020年增长28.89万。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梓潼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74万元,比2020年减少5.31万元,下降6.6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梓潼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更换办案办公设备。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梓潼县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其他用车0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公诉智能出庭远程督导指挥系统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梓潼县人民检察院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公共安全(类)检察(款):反映检察事务支出。

行政运行(项):指梓潼县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梓潼县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为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检察监督: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其他检察支出:反映梓潼县检察院除单独设置项级科目以外其他用于检查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一、《2021梓潼县人民检察院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二、《2021年梓潼县人民检察院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三、《2021年梓潼县人民检察院办案运维、工作经费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四、《2021年梓潼县人民检察院办案运维经费、工作经费绩效目标自评表》

五、《2021年检察院公诉智能出庭远程督导指挥系统项目自评报告》

六、《2021公诉智能出庭远程督导指挥系统项目目标自评表》

七、《四川省绵阳市梓潼县人民检察院转移支付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八、《四川省绵阳市梓潼县人民检察院转移支付2021年度绩效自评表》

《2021年梓潼县人民检察院整体绩效评价报告》.doc
《2021年梓潼县人民检察院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xls
《2021年梓潼县人民检察院办案运维、工作经费绩效评价自评报告》.docx
《2021年梓潼县人民检察院办案运维经费、工作经费绩效目标自评表》.xls
《2021年检察院公诉智能出庭远程督导指挥系统项目自评报告》.docx
《2021公诉智能出庭远程督导指挥系统项目目标自评表》.xlsx

四川省绵阳市梓潼县人民检察院转移支付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docx
四川省绵阳市梓潼县人民检察院转移支付2021年度绩效自评表》.xls


 

 

 

 

 

 

第五部分 附表

一、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21年梓潼县人民检察院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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