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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转学

信件编号: 20190220001 来信时间: 2018-12-20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名: 董**
内容:
尊敬的周书记:  
      我孩子的户籍是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的,2019年春期想转入梓潼县乡镇读小学。很高兴得到贵县的答复,可以在乡镇小学就读,在此表示万分感谢! 
      但是贵县提出要具备:原就读学校在学籍国网系统打印的“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表上签署“同意转出”并加盖学校印章)的要求,我到原就读学校咨询,原就读学校却说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中的规定,转学学生在外县就读的只需要提供1、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明和就业证明、居住证明。2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至于贵县提出的“原就读学校在学籍国网系统打印的“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表上签署“同意转出”并加盖学校印章)“根据《四川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需要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证明材料(学生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和转出学校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向拟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填写《四川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对于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由转入学校在“国网”中发起转学申请,经转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转出学校、转出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办后,完成转学手续。除了要求家长提供学籍准确信息和转入学校需要在学籍系统内上传说明转学原因的证明材料外,取消纸质转学审批表。”他们学校只能先提供学籍准确信息,不能先签署“同意转出”,要等到接收学校同意转入后才能签署“同意转出”,或者接收学校在学籍国网系统中向他们学校发出申请后,他们学校同意转出即可,可以不要纸质转学联系表。 
       尊敬的周书记,我该怎么办啊?请一定要帮帮我,谢谢您的恩情。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网站管理    答复时间:2018-12-24

答复意见:

    董先生你好: 来信收悉,你咨询的情况,按照《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你孩子的户口虽然在盐亭县,你现在在梓潼县乡镇上务工,2019年春季学期可以将孩子转入你务工乡镇小学;上次用董明和的名义咨询不知是否同一件事,上次提供的电话拨打无人接听,本次提供的电话拨打提示是空号。向申请就读学校提供孩子父母的务工合同(证明)、居住证明、户口本这三项是你孩子申请转入的理由,提供原就读学校在学籍国网系统打印的“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是按照教育部教基一厅[2016]2号文件中“转学除了要求家长提供学籍准确信息(如转出学校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和转入学校(接收学校)需要在学籍系统内上传说明转学原因的证明材料之外,各地各校不应再要求家长(学生)提供其他材料”规定,只有“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才能准确反映学生学籍信息。如果上次董明和咨询的是同一件事,我们已经告知了咨询单位和联系电话;同时你在咨询中只提户籍是盐亭的,没有说是否在盐亭读书;你只说转入乡镇小学读书,也没有说转入什么乡镇。建议你见此后,咨询梓潼县教育和体育局教育股,电话:0816-8217468。 祝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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