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190220001 | 来信时间: | 2018-12-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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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名: | 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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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网站管理
   答复时间:2018-12-24
答复意见: 董先生你好: 来信收悉,你咨询的情况,按照《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你孩子的户口虽然在盐亭县,你现在在梓潼县乡镇上务工,2019年春季学期可以将孩子转入你务工乡镇小学;上次用董明和的名义咨询不知是否同一件事,上次提供的电话拨打无人接听,本次提供的电话拨打提示是空号。向申请就读学校提供孩子父母的务工合同(证明)、居住证明、户口本这三项是你孩子申请转入的理由,提供原就读学校在学籍国网系统打印的“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是按照教育部教基一厅[2016]2号文件中“转学除了要求家长提供学籍准确信息(如转出学校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和转入学校(接收学校)需要在学籍系统内上传说明转学原因的证明材料之外,各地各校不应再要求家长(学生)提供其他材料”规定,只有“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才能准确反映学生学籍信息。如果上次董明和咨询的是同一件事,我们已经告知了咨询单位和联系电话;同时你在咨询中只提户籍是盐亭的,没有说是否在盐亭读书;你只说转入乡镇小学读书,也没有说转入什么乡镇。建议你见此后,咨询梓潼县教育和体育局教育股,电话:0816-8217468。 祝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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