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一是依法审判符合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二是依法受理符合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及委托的执行案件。三是受理不服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各类申诉,并依法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进行再审。四是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五是负责其他应由县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赋能中心工作,倾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聚焦司法为民,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三是深化改革创新,奋力提升司法质效司法公信力;四是夯实自身建设,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队伍;五是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和提升法院工作水平。
梓潼县人民法院无下属二级单位。内设10个职能部门,包括:综合办公室、政治部(督查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行政庭、执行局、法警大队、党总支。辖设4个基层法庭,包括:文昌法庭(未实质化运行)、黎雅法庭、许州法庭、宝石法庭。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2369.84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886.83万元,增长59.8%。主要变动原因一是2022年决算数未包含县级财政资金352.23万元;二是2022年项目资金结转256.09万元至2023年使用;三是2023年新增司改绩效和非定额公用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2369.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60.68万元,占91.1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09.16万元,占8.8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2369.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1.29万元,占69.26%;项目支出728.55万元,占30.7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60.68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77.67万元,增长45.69%。主要变动原因一是2022年项目资金结转256.09万元至2023年使用;二是2023年新增司改绩效和非定额公用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60.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77.67万元,增长45.69%。主要变动原因一是2022年项目资金结转256.09万元至2023年使用;二是2023年新增司改绩效和非定额公用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60.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898.72万元,占87.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55万元,占6.23%;卫生健康支出31.1万元,占1.44%;住房保障支出96.31万元,占4.4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160.6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211.25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66.09万元,完成预算100%。
3.公共安全(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21.38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2.14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2.41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1.1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96.3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73.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04.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68.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9.28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增加1.7万元,增长6.23%。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万元,占85.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28万元,占14.6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0辆,其中:轿车5辆、越野车5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外出办案、学习、考察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年审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2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1.71万元,增长66.54%。主要原因是2023年疫情结束,公务接待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2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交流学习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4批次,31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2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北川法院到我院交流学习智慧警务、中院到我院考察干部、高新法院到我院交流学习文化建设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梓潼县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8.25万元,比2022年增加94.46万元,增长54.35%。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用经费下达较晚,年底结转80万元至23年使用,同口径下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梓潼县人民法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档案辅助事务、购买装备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5.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5.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5.32%。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梓潼县人民法院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6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梓潼县人民法院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机房改造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梓潼县人民法院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63分,绩效自评综述:我院2023年预算编制工作按时保质完成,预算执行达到本部门应达到执行进度,未超预算,实际支出结构合理,资金使用效益达到最大化;机房改造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94分,绩效自评综述:通过自评反映,我部门全年项目6个(其中部门项目6个),综合评价等级为:优,其中综合评价得分高于平均分项目3个,占比50.00%,得分低于平均分项目3个,占比50.00%。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县级财政拨款收入等。
3.公共安全(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2023年度梓潼县人民法院部门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梓潼县人民法院内设10个职能部门,包括:综合办公室、政治部(督查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行政庭、执行局。辖设4个基层法庭,包括:文昌法庭、黎雅法庭、许州法庭、宝石法庭。
(二)机构职能
1.依法审判符合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
2.依法受理符合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及委托的执行案件。
3.受理不服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各类申诉,并依法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进行再审。
4.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5.负责其他应由县法院负责的工作。
(三)人员概况
梓潼县人民法院共有行政法编制59人,行政工勤编制3人,聘用编制35人。实有在职人数:行政人员52人,行政工勤3人,聘用42人,退休人员38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3年度部门年初预算收入1714.3万元。部门决算收入2369.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收入2160.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收入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09.1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决算支出2369.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支出1641.29万元(含人员支出1371.84万元,公用支出269.45万元);项目支出728.55万元(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728.55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项目支出0万元)。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情况
1-1-1.编制完整:分值:3.00分,自评得分:3.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2023年我院预算编报工作及时高效、准确完整,始终遵循“量入为出、精打细算、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内容完整、项目具体”原则,本着“保重点、压一般”的要求,实事求是,精打细算,合理安排各项资金,切实做到有保有压,自觉维护预算编制的严肃性。严格按照“零基预算”编制,即人员经费按标准,日常公用经费按定额,“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严格执行只减不增的要求。所有预算内支出均纳入年初预算编制,对年度无预算的项目,不予拨付。
1-1-2.目标制定:分值:5.00分,自评得分:5.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根据各级关于经费绩效管理的通知要求,我院财务部门积极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力度和经费支出绩效目标的制定工作。绩效目标编制科学合理,绩效指标量化规范,部门绩效目标制定均由院党组集体决策,在本年度绩效目标会审及人大预算审查中未通报问题。本院先后完成了预算绩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项目支出绩效、预算执行中期评估等工作,对各项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完成了整体客观评价,在实际工作中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管理观念。
1-1-3.编制准确:分值:5.00分,自评得分:4.09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我院预算编制工作始终遵循“量入为出、精打细算、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内容完整、项目具体”原则。本着“保重点、压一般”的要求,实事求是,精细打算,合理安排资金,切实做到有保有压,自觉维护预算编制的严肃性。所有预算内、外支出项目都必须纳入部门预算,对年度预算没有编制的支出项目,财政部门将不予拨付资金。压缩一般性财政支出,节约资金重点投向审计业务工作保障项目。对年度预算执行中需要变更项目内容的,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层层上报并通过人大会准予实施。2023年项目调剂金额25.5万元,占项目总金额的18.21%。
1-2-1.支出规范: 分值:5.00分,自评得分:5.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我院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执行管理规定,全年无违规发放工资、奖金、津补贴现象,未存在无预算、超预算、超标准开支现象。不涉及分配专项资金。
1-2-2.支出控制:分值:5.00分,自评得分:5.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我院2023年度日常公用经费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科目年初预算批复数与决算数的偏差程度为3.73%
1-2-3.动态调整:分值:5.00分,自评得分:4.96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我院2022年度开展绩效监控、中期评估以及收支预算调整后,年度部门预算额度收回额为 17.72万元
(二)综合管理情况
2-2-1.政策执行:分值:2.00分,自评得分:2.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我院一直以来严格遵循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33号),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财务部门研究制定本单位的诉讼费管理制度,按管理权限审批设立非税收入,征缴、管理和监督本行政区域非税收入。并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按照管理权限确定的收入归属和缴库要求,缴入绵阳市国库。所有针对诉讼费的减免缓程序均按规定审核,不存在违规情况。
2-2-2.及时更新:分值:2.00分,自评得分:2.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国务院相关收费标准。现目前执行标准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
2-2-3.收入解缴:分值:4.00分,自评得分:3.8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2023年我院共计上缴市财政局非税收入1355.83万元。其中:诉讼费收入为259.5万元;罚没收入为1090.41万元;利息收入4.65万元;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1.26万元。2季度诉讼费收入151.23万元,在上缴过程中因银行工作人员操作错误,导致未及时入库,省财政厅于12月底退回我院诉讼费案款专户。其余所有非税收入缴纳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2-3-1.预算管理:分值:4.00分,自评得分:4.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我院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将采购项目资金列为采购预算,2023年采购项目年初预算80万元。预算执行过程中,新增采购项目也严格按照财政局的要求做相应调剂,未发生无预算、超预算采购的情况。
2-3-2.采购实施: 分值:4.00分,自评得分:4.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我院政府采购事项方式、程序合规,未存在拆分项目预算规避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情况,所有采购项目均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年初部门预算批准的应实施的政府采购事项均在8月31日前完成采购计划申报,年底前基本实施完成。个别项目因资金下达较晚,已完成采购,但未在当年实现支付。
2-4-1.配置使用:分值:4.00分,自评得分:4.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我院2023年新增资产均按规定编制配置预算,资产验收合格后同步入账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四川省司法行政综合管理系统、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2-4-2.收益核算:分值:2.00分,自评得分:2.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我院2023年度处置固定资产均按程序报批,无对外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收益。2023年度经财政局批复同意核销一批资产、报废两辆警车,取得收益及时上缴国库。不存在截留或私设小金库行为。
2-5-1.制度建设:分值:2.00分,自评得分:2.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我院为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2023年制定了《梓潼县人民法院绩效管理办法》,并修订了《梓潼县人民法院财务管理规定》等7个制度规定。
2-5-2.制度执行:分值:2.00分,自评得分:2.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我院对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定内部控制相关制度,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的职责及分工,建立单位各部门在内部控制中的沟通协调和联动机制,同时对每项业务的岗位职责以及各项业务的操作规程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的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执行细则执行,重大事项,大额资金支付均由院党组讨论决定执行。
2-6-1.预算编制执行:分值:4.00分,自评得分:4.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我院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33万,较上年“0”增长。年终决算数29.28万元,未突破年初预算数。且本年度未存在相关支出违规转列在其他资金渠道的情况。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3-1-1.预算公开:分值:2.00分,自评得分:2.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我院严格按照市财政局通知要求,在时间节点前于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年初部门预算以及绩效目标。
3-1-2.决算公开:分值:2.00分,自评得分:2.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按照市财政局相关要求,将2022年度部门决算以及部门整体绩效自评、项目绩效自评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3-2-1.结果整改:分值:2.00分,自评得分:2.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1.根据市财政局1-9月绩效运行“双监控”反馈部门结果,我院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建立整改台账,在时限内已整改到位。2.在2023年中期评估中,我院项目预算调剂额为25.5万元,占总预算的1.17%。3.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时,根据市财政局反馈的绩效目标初审结果,修改完善、细化我院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3-2-2.应用反馈: 分值:2.00分,自评得分:2.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我院已于规定时限内向财政局对口部门报送存在问题以及整改情况。
3-2-3.违规记录:分值:2.00分,自评得分:2.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我院2022年无巡察、审计、财会监督等检查,未发现在预算管理、财务收支等方面的问题。
(四)预算绩效情况
4-1-1.数量质量指标:分值:10.00分,自评得分:6.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我院2023年部门绩效目标数量指标为收结案6000件,实际收案数为5645件,结案数为5340件。
4-1-2.时效指标:分值:2.00分,自评得分:2.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我院2023年工作均在年底前完成。
4-1-3.成本指标:分值:10.00分,自评得分:9.78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我院2023年6月、9月预算执行率均达标,11月预算执行率为84.6%,自评得分6.85分;项目预算数为705.09万元,执行数为687.48万元,自评得分2.93分
4-2-1.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及可持续性影响:分值:6.00分,自评得分:6.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2023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下,县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锐意进取、能动履职,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2023年,县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693件,审执结5375件,多项主要指标位居全市法院前列,全年共有个人46人次、集体8项次获得省市县表彰,学术调研工作以全省基层法院第二名的佳绩荣获全省法院“学术工作突出单位”。
4-3-1.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分值:4.00分,自评得分:4.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我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宗旨意识,主动回应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务实举措、迎难而上,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2023年,我院秉持公平公正,依法审结民事案件3671件。主动回应民生诉求,妥善化解教育、医疗、住房等纠纷444件,保障幼有所育、病有所医、住有所居。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审结婚姻家庭案件1189件,其中,调解婚姻家庭案件882件,切实维护家庭和谐幸福。服务“保交楼、稳民生”,建立复工复建司法保障机制,助力“潼江国际名都”等楼盘破产重整,推动交付房屋108套、办理产权证24户。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健全轻罪记录封存、合适成年人参与等机制,妥善审结涉少案件35件。呵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开展普法宣传、庭审观摩、法治讲堂、法庭开放日等活动13场次,用生动案例启迪学生法治意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院2023年预算编制工作按时保质完成,预算执行达到本部门应达到执行进度,未超预算,实际支出结构合理,资金使用效益达到最大化。根据本部门收支情况、预算执行情况、部门履职效益分析及整体绩效管理情况综合自评得分为94.63分,自评等次为:优秀。
(二)存在问题
1.部分项目推进滞后。一是部分经费需按时间节点支付,例如人民陪审员经费,每半年支付一次,在事中监控时,往往达不到序时进度;二是业务装备经费的使用,因上报流程较多、程序复杂,从审批到采购完成时间跨度较长,大部分项目都是年底前才能完成,不能达到序时进度。
2.业务装备经费上报程序复杂。现行的业务装备经费使用管理是2009年省财政厅开始试行《政法经费分类保障实施细则》和《四川省法院系统政法经费暂行管理办法》。中央拨付的业务装备经费在使用管理上,报批程序复杂、批复时间较长,导致计划实施压力很大。
(三)改进建议
1.在全院深入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学习和宣传,提高预算绩效编制质量,深度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加强全年预测算执行力度。
2.提前谋划项目资金使用方向,使纳入绩效监控管理的项目资金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
附件:2023年度梓潼县人民法院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明细表
附件
2023年度梓潼县人民法院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明细表
2023年评价指标体系 | 单位自评得分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部门预算管理(28分) | 预算编制(13分) | 编制完整(3分) | 3.00 |
目标制定(5分) | 5.00 | ||
编制准确(5分) | 4.09 | ||
预算执行(15分) | 支出规范(5分) | 5.00 | |
支出控制(5分) | 5.00 | ||
动态调整(5分) | 4.96 | ||
综合管理(30分) | 非税收入管理(8分) | 政策执行(2分) | 2.00 |
及时更新(2分) | 2.00 | ||
收入解缴(4分) | 3.80 | ||
政府采购管理(8分) | 预算管理(4分) | 4.00 | |
采购实施(4分) | 4.00 | ||
资产管理(6分) | 配置使用管理(4分) | 4.00 | |
收益核算(2分) | 2.00 | ||
内控制度管理(4分) | 制度建设(2分) | 2.00 | |
制度执行(2分) | 2.00 | ||
“三公”经费管理(4分) | 预算编制执行(4分) | 4.00 | |
绩效结果应用(10分) | 信息公开(4分) | 预算公开(2分) | 2.00 |
决算公开(2分) | 2.00 | ||
整改反馈(6分) | 结果整改(2分) | 2.00 | |
应用反馈(2分) | 2.00 | ||
违规记录(2分) | 2.00 | ||
预算绩效(32分) | 产出指标完成(22分) | 数量质量指标(10分) | 6.00 |
时效指标(2分) | 2.00 | ||
成本指标(10分) | 9.78 | ||
效益指标完成(6分) | 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及可持续性影响(6分) | 6.00 | |
满意度指标完成(4分) | 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4分) | 4.00 | |
合计 | 100 | 94.63 | |
扣分项(5分) | 自评质量(5分) | | |
附件2
绵阳市梓潼县人民法院部门
2023年度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3年度,我部门实施项目6个,资金范围涵盖一般公共预算,预算资金705.09万元(中央、省补助455.53万元,市级财政资金249.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6个,预算资金705.09万元(中央、省补助455.53万元,市级财政资金249.56万元)。
二、项目管理与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
2023年度,我部门实施项目6个,实施项目预算执行687.47万元(中央、省补助446.24万元,市级财政资金241.23万元),预算执行率97.5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6个,预算执行687.47万元(中央、省补助446.24万元, 市级财政资金241.23万元),预算执行率97.50%。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自评反映,我部门全年6个项目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全部完成6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6个,全部完成6个,占100.00%。
(三)项目(决策与过程)管理分析。
通过自评反映,我部门全年项目6个(其中部门项目6个)。项目(决策与过程)管理综合评价平均得分97.67,等级为:优。其中管理评价得分高于平均分项目4个,占比66.67%,得分低于平均分项目2个,占比33.33%。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部门全年6个项目涉及年度产出数量指标共计11个,全部完成10个,占90.91%;基本完成1个,占9.0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数量指标11个,全部完成10个,占90.91%;基本完成1个,占9.09%。
2.质量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部门全年6个项目涉及年度产出质量指标共计6个,完成质量达100-90(含)%的指标6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质量指标6个,完成质量达100-90(含)%的指标6个,占100.00%。
3.时效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部门全年6个项目涉及年度产出时效指标共计8个,按时完成8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质量指标8个,按时完成8个,占100.00%。
4.成本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部门全年6个项目涉及年度产出成本指标共计6个,全部完成5个,占83.33%;基本完成1个,占16.6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成本指标6个,全部完成5个,占83.33%;基本完成1个,占16.67%。
(五)项目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部门全年6个项目涉及经济效益指标共计1个,优秀指标1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经济效益指标1个,优秀指标1个,占100.00%。
2.社会效益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部门全年6个项目涉及社会效益指标共计3个,优秀的指标3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社会效益指标3个,优秀的指标3个,占100.00%。
3.生态效益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部门全年6个项目均不涉及生态效益指标。
4.可持续效益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部门全年6个项目涉及可持续效益指标共计3个,可持续3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可持续效益3个,可持续3个,占100.00%。
5.满意度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部门全年6个项目涉及满意度指标共计5个,满意度达100-90(含)%的指标5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满意度指标5个,满意度达100-90(含)%的指标5个,占100.00%。
三、评价结论
(一)结合评价结论
通过自评反映,我部门全年项目6个(其中部门项目6个),项目综合评价平均得分96.94,等级为:优。其中综合评价得分高于平均分项目3个,占比50.00%,得分低于平均分项目3个,占比50.00%。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绵财绩【2024】3号)通知要求,评价工作组根据《绵阳市财政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结合项目实际和项目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资料,对2023年度绩效目标进行认真梳理,从投入、过程、成本、产出及效果等方面设定的绩效核心指标,依据评分标准进行评价。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1.机房改造和2023年装备计划中,UPS采购项目实施较晚,未在当年实现支付。
2.个别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与项目实际不符。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细化项目支出的分类,优化绩效目标编制。进一步细化预算项目支出的分类,使纳入绩效管理的项目资金的绩效目标能紧密围绕项目工作实施保障、最大限度地发挥经费的效能。
2.合理构建预算项目支出绩效指标评价体系。合理有效的预算项目支出绩效指标评价体系是客观进行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重点所在。需要深入细化个性指标设计,使得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更能体现部门职能特色。
3.加强事中监管力度,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项目经费使用进度每季度均衡使用。
4.做好项目库的建设,对可提前实施的项目尽早开展前期工作。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2023年度我院财政政策(项目)经费绩效自评工作严格按照市财政局通知要求进行了自评、上报,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开事宜。
(二)绩效自评结果公开情况
本部门自评报告待2023年部门决算批复后,随同部门决算在政府门户网站“财政预(决)算”专栏公开政策(项目)自评报告及绩效目标自评表。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梓潼县人民法院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梓潼县人民法院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单位(盖章):绵阳市梓潼县人民法院 填报日期: 2024年9月23日 | ||||||||||
项目名称 | 人民陪审员经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236-梓潼县人民法院本级部门 | 实施单位 | 梓潼县人民法院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解决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补助经费、培训费等 | 我院2023年案件陪审共 242人次,开展人民陪审员培训一次。 | |||||||||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10分) | 资金来源 | 全年预测算数 | 调整后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自评得分 | 原因 | |||
年度资金总额(万元) | 5 | 5 | 4.82 | 0.96 | 9.64 |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5 | 5 | 4.82 | 0.96 | ||||||
县级财政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绩效指标 (90分) | 成本指标 | 成本指标 | 陪审员年度经费成本 | = | 50000 | 元 | 48160 | 10 | 9.63 | 根据实际产生费用结算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陪审员陪审案件数量 | ≥ | 350 | 件 | 242 | 20 | 13.83 | 2023年需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较少 | |
时效指标 | 陪审员陪审案件年度 | = | 2023年12月31日 | 日期区间内 | 2023年12月31日 | 20 | 20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司法公平公正 | ≥ | 100 | % | 100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99 | % | 99 | 10 | 10 | | |
决策与过程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计算过程及得分依据 | ||
决策 | 项目立项 | 依据充分性 | 充分 | 充分 | 10 | 10 | 该项目为常年性人员费用,无需立项 | |||
程序规范性 | 规范 | 规范 | 6 | 6 | 该项目为常年性人员费用,无需立项 | |||||
目标设置 | 绩效目标完整性 | 完整 | 完整 | 9 | 9 | 项目设定绩效目标齐全 | ||||
绩效指标细化量化 | 细化 | 细化 | 10 | 10 | 项目设定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相符 | |||||
资金预算 | 预算编制匹配 | 匹配 | 匹配 | 10 | 10 | 项目预算编制与内容匹配 | ||||
资金分配合理性 | 合理 | 合理 | 9 | 9 | 项目资金根据实际需求测算 | |||||
过程 | 项目管理 |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 健全 | 健全 | 12 | 12 | 我院财务等制度建立健全 | |||
项目质量可控性 | 可控 | 可控 | 11 | 11 | 项目达到预期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合规 | 合规 | 12 | 12 | 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 |||||
财务监督检查 | 无问题 | 无问题 | 11 | 11 | 无问题 | |||||
总分(折算分值) = “预算执行”10分+“绩效指标”60分(按60分折算)+“决策与过程指标”30分(按30分折算) | 100 | 89.72 | | |||||||
评价结论 | 根据该项目决策及过程管理、预算执行率及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指标自评得分89.72分,自评等次为:优。 通过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陪审,使我院审限内案件结案率达97.33%。充分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李小翠 | 财务负责人:严在权 | |||||||||
附件:
梓潼县人民法院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单位(盖章):绵阳市梓潼县人民法院 填报日期: 2024年9月23日 | ||||||||||
项目名称 | 机房改造经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236-梓潼县人民法院本级部门 | 实施单位 | 梓潼县人民法院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解决现有机房位置和设备等无法满足现在办公办案需要及安全隐患等。 | 将机房重新改造,对网络进行提档升级,增设消防设施保证安全。 | |||||||||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10分) | 资金来源 | 全年预测算数 | 调整后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自评得分 | 原因 | |||
年度资金总额(万元) | 40 | 40 | 31.85 | 0.79 | 7.96 | 预算执行率较低原因:部分设备因在年末12月采购,未在当年完成验收,导致跨年支付。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40 | 40 | 31.85 | 0.79 | ||||||
县级财政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绩效指标 (90分) | 成本指标 | 成本指标 | 改造机房需要资金成本 | = | 400000 | 元 | 318450 | 20 | 15.92 | 剩余资金为采购项目未支付资金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一审案件审结率 | ≥ | 100 | % | 97.33 | 20 | 19.47 | 年初绩效目标设置不准确 | |
时效指标 | 机房改造到位时间 | = | 2023年12月31日 | 日期区间内 | 2023年12月31日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机房改造应该保证的质量 | = | 100 | % | 100 | 20 | 20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执行标的额到位率 | ≥ | 95 | % | 79.61 | 20 | 16.76 | 剩余资金为采购项目未支付资金 | |
决策与过程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计算过程及得分依据 | ||
决策 | 项目立项 | 依据充分性 | 充分 | 充分 | 10 | 10 | 经党组会讨论后进行采购 | |||
程序规范性 | 规范 | 规范 | 6 | 6 | 上党组会后施行 | |||||
目标设置 | 绩效目标完整性 | 完整 | 完整 | 9 | 7 | 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基本齐全 | ||||
绩效指标细化量化 | 细化 | 细化 | 10 | 8 | 项目设定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大致相符,个别不合理 | |||||
资金预算 | 预算编制匹配 | 匹配 | 匹配 | 10 | 10 | 项目预算编制与内容匹配 | ||||
资金分配合理性 | 合理 | 合理 | 9 | 9 | 项目资金根据实际需求测算 | |||||
过程 | 项目管理 |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 健全 | 健全 | 12 | 12 | 我院财务等制度建立健全 | |||
项目质量可控性 | 可控 | 可控 | 11 | 11 | 项目达到预期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合规 | 合规 | 12 | 12 | 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 |||||
财务监督检查 | 无问题 | 无问题 | 11 | 11 | 无问题 | |||||
总分(折算分值) = “预算执行”10分+“绩效指标”60分(按60分折算)+“决策与过程指标”30分(按30分折算) | 100 | 86.05 | | |||||||
评价结论 | 根据该项目决策及过程管理、预算执行率及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指标自评得分86.05分,自评等次为:优。 将机房重新改造,对网络进行提档升级,增设消防设施保证了消防安全。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李小翠 | 财务负责人:严在权 | |||||||||
梓潼县人民法院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单位(盖章):绵阳市梓潼县人民法院 填报日期: 2024年9月23日 | ||||||||||
项目名称 | 法院专项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236-梓潼县人民法院本级部门 | 实施单位 | 梓潼县人民法院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1、该项目经费为2022年法院业务费结转资金。 2、使用桌面云技术对用户的终端电脑进行统一管理、数据统一存储、故障统一运维,替代传统老旧电脑,降低故障及后期的使用与运维成本。 3、保障我院干警办公办案经费。 | 使用桌面云对用户的终端电脑进行统一管理、数据统一存储、故障统一运维,将故障老旧电脑进行了更换。充分保障了我院干警办公办案业务经费。 | |||||||||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10分) | 资金来源 | 全年预测 算数 | 调整后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自评得分 | 原因 | |||
年度资金总额(万元) | 109.56 | 109.56 | 109.56 | 1 | 10 |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109.56 | 109.56 | 109.56 | 1 | ||||||
县级财政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绩效指标 (90分) | 成本指标 | 成本指标 | 完成项目所需成本 | = | 109.56 | 万元 | 109.56 | 10 | 10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采购桌面云电脑 | = | 100 | 台 | 100 | 40 | 40 |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 | 2023年12月31日 | 日期区间内 | 2023年12月31日 | 20 | 2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促进司法公平公正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92 | % | 92 | 10 | 10 | | |
决策与过程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计算过程及得分依据 | ||
决策 | 项目立项 | 依据 充分性 | 充分 | 充分 | 10 | 10 | 项目经过需求论证和财评后(没上传)施行 | |||
程序 规范性 | 规范 | 规范 | 6 | 6 | 上党组会讨论后施行 | |||||
目标设置 | 绩效目标完整性 | 完整 | 完整 | 9 | 8 | 项目设定绩效目标齐全 | ||||
绩效指标细化量化 | 细化 | 细化 | 10 | 10 | 项目设定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相符 | |||||
资金预算 | 预算编制匹配 | 匹配 | 匹配 | 10 | 10 | 项目预算编制与内容匹配 | ||||
资金分配合理性 | 合理 | 合理 | 9 | 9 | 项目资金根据实际需求测算 | |||||
过程 | 项目管理 |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 健全 | 健全 | 12 | 12 | 我院财务等制度建立健全 | |||
项目质量可控性 | 可控 | 可控 | 11 | 11 | 项目达到预期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合规 | 合规 | 12 | 12 | 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 |||||
财务监督检查 | 无问题 | 无问题 | 11 | 11 | 无问题 | |||||
总分(折算分值) = “预算执行”10分+“绩效指标”60分(按60分折算)+“决策与过程指标”30分(按30分折算) | 100 | 93.7 | | |||||||
评价结论 | 根据该项目决策及过程管理、预算执行率及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指标自评得分93.70分,自评等次为:优。 使用桌面云技术对用户的终端电脑进行统一管理、数据统一存储、故障统一运维,替代传统老旧电脑,降低了我院故障及后期的使用与运维成本。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李小翠 | 财务负责人:严在权 | |||||||||
梓潼县人民法院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单位(盖章):绵阳市梓潼县人民法院 填报日期: 2024年9月23日 | ||||||||||
项目名称 | 法院业务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236-梓潼县人民法院本级部门 | 实施单位 | 梓潼县人民法院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该项目经费包含法庭维修、物业管理费、办案业务经费。主要用于黎雅法庭、许州法庭基础设施维修;2023年院内物业管理费;2023年办案保障业务经费。 | 1.完成对黎雅法庭、许州法庭基础设施维修。 2.保障2023年物业运行。 3.保障干警办公办案业务经费。 | |||||||||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10分) | 资金来源 | 全年预测算数 | 调整后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自评得分 | 原因 | |||
年度资金总额(万元) | 69.5 | 69.5 | 69.5 | 1 | 10 |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69.5 | 69.5 | 69.5 | 1 | ||||||
县级财政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绩效指标 (90分)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工作经费 | = | 695000 | 元 | 695000 | 20 | 20 | |
数量指标 | 解决审判和执行案件工作经费 | ≥ | 5800 | 件 | 5340 | 40 | 36.83 | 2023年实际受理案件数为5340件 | ||
时效指标 | 完成预算时间 | = | 2023年12月31日 | 日期区间内 | 2023年12月31日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保障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升办案质效,促进司法公平公正 | ≥ | 100 | % | 100 | 20 | 20 | | |
决策与过程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计算过程及得分依据 | ||
决策 | 项目立项 | 依据充分性 | 充分 | 充分 | 10 | 10 | 经党组会讨论后进行采购 | |||
程序规范性 | 规范 | 规范 | 6 | 3 | 上党组会后施行 | |||||
目标设置 | 绩效目标完整性 | 完整 | 完整 | 9 | 6 | 项目设定绩效目标不齐全 | ||||
绩效指标细化量化 | 细化 | 细化 | 10 | 7 | 项目设定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大致相符 | |||||
资金预算 | 预算编制匹配 | 匹配 | 匹配 | 10 | 10 | 项目预算编制与内容匹配 | ||||
资金分配合理性 | 合理 | 合理 | 9 | 9 | 项目资金根据实际需求测算 | |||||
过程 | 项目管理 |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 健全 | 健全 | 12 | 12 | 我院财务等制度建立健全 | |||
项目质量可控性 | 可控 | 可控 | 11 | 11 | 项目达到预期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合规 | 合规 | 12 | 12 | 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 |||||
财务监督检查 | 无问题 | 无问题 | 11 | 11 | 无问题 | |||||
总分(折算分值) = “预算执行”10分+“绩效指标”60分(按60分折算)+“决策与过程指标”30分(按30分折算) | 100 | 89.4 | | |||||||
评价结论 | 根据该项目决策及过程管理、预算执行率及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指标自评得分89.4分,自评等次为:优。 1.通过对黎雅法庭、许州法庭进行维修,使固定资产房屋的使用寿命延长; 2.物业服务大大提高了我院办公环境的整洁; 3.足额保障干警办公办案业务经费。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李小翠 | 财务负责人:严在权 | |||||||||
梓潼县人民法院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单位(盖章):绵阳市梓潼县人民法院 填报日期: 2024年9月23日 | ||||||||||
项目名称 | 网络安全监防服务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236-梓潼县人民法院本级部门 | 实施单位 | 梓潼县人民法院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院内互联网电脑及服务器网络安全,满足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的需要,健全我院安全应急技术处理协调机制,提升信息系统安全保障能力。 | 互联网电脑安装防护软件,保障网络安全,未发生网络安全事件 | |||||||||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10分) | 资金来源 | 全年预测 算数 | 调整后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自评得分 | 原因 | |||
年度资金总额(万元) | 0 | 25.5 | 25.5 | 1 | 10 |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 | | | ||||||
市级财政资金 | 0 | 25.5 | 25.5 | 1 | ||||||
县级财政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绩效指标 (90分) | 成本指标 | 成本指标 | 完成项目所需成本 | ≤ | 25.5 | 万元 | 25.5 | 20 | 20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提供内外网电路(安全检测) | = | 6 | 个 | 6 | 20 | 20 | | |
时效指标 | 保障期限 | = | 1 | 年 | 1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保障全院内外网网络安全 | ≥ | 95 | % | 100 | 20 | 20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高办公网络环境安全系数,促进司法公平公正 | ≥ | 95 | % | 95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92 | % | 92 | 10 | 10 | | |
决策与过程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计算过程及得分依据 | ||
决策 | 项目立项 | 依据充分性 | 充分 | 充分 | 10 | 10 | 经党组会讨论后进行采购 | |||
程序规范性 | 规范 | 规范 | 6 | 6 | 上党组会后施行 | |||||
目标设置 | 绩效目标完整性 | 完整 | 完整 | 9 | 9 | 项目设定绩效目标不齐全 | ||||
绩效指标细化量化 | 细化 | 细化 | 10 | 10 | 项目设定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大致相符 | |||||
资金预算 | 预算编制匹配 | 匹配 | 匹配 | 10 | 10 | 项目预算编制与内容匹配 | ||||
资金分配合理性 | 合理 | 合理 | 9 | 9 | 项目资金根据实际需求测算 | |||||
过程 | 项目管理 |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 健全 | 健全 | 12 | 12 | 我院财务等制度建立健全 | |||
项目质量可控性 | 可控 | 可控 | 11 | 11 | 项目达到预期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合规 | 合规 | 12 | 12 | 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 |||||
财务监督检查 | 无问题 | 无问题 | 11 | 11 | 无问题 | |||||
总分(折算分值) = “预算执行”10分+“绩效指标”60分(按60分折算)+“决策与过程指标”30分(按30分折算) | 100 | 94 | | |||||||
评价结论 | 根据该项目决策及过程管理、预算执行率及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指标自评得分94分,自评等次为:优。 项目实施保障了院内互联网电脑及服务器网络安全,满足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的需要,互联网电脑安装防护软件,目前未发生网络安全事件。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李小翠 | 财务负责人:严在权 | |||||||||
梓潼县人民法院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单位(盖章):绵阳市梓潼县人民法院 填报日期: 2024年9月23日 | ||||||||||
项目名称 | 特定转移支付Z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236-梓潼县人民法院本级部门 | 实施单位 | 梓潼县人民法院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一、全面保障我院2023年办案业务经费。1.2023年受理诉讼、执行案件5600件,审限内结案率达85%以上;2.提高法官人均案件结案数,缩短平均结案时间,降低一审判决案件改发率;3.当年计划培训人数达100人。二、全力保障我院办公办案装备。1.新增信息化相关设备,提高办案质量;2.更换办公设备,提高办公效率;3.购置警用装备,保障办案环境安全。 | 一、全面保障我院2023年办案业务经费。1.2023年受理诉讼、执行案件5645件,审限内结案率达97.33%;2.法官人均案件结案数298.61件,较上年增长13.97%,平均结案时间45.92天,一审判决案件改发率2.09%;3.本年开展全院干警政治轮训,培训人数达100人以上。二、全力保障我院办公办案装备。1.购置智慧警务、语音识别、信创操作软件等信息化设备;2.新增打印机、碎纸机等办公设备;3.购入执法记录仪、对讲机、枪弹等警用设备。 | |||||||||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10分) | 资金来源 | 全年预测算数 | 调整后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自评得分 | 原因 | |||
年度资金总额(万元) | 146.53 | 455.53 | 446.24 | 0.97 | 9.79 | 预算调增原因:年初数为上年转移支付结转资金。年中追加数为本年转移支付资金。 | ||||
其中:中央、省补助 | 146.5 | 455.53 | 446.24 | 0.97 | ||||||
市级财政资金 | | | | | ||||||
县级财政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绩效指标 (90分) | 成本指标 | 成本指标 | 完成目标值所需成本 | ≤ | 455.53 | 万元 | 446.24 | 5 | 4.9 | 剩余资金为采购项目未支付资金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当年受理执行案件数量(件) | ≥ | 1650 | 件 | 1665 | 5 | 5 | | |
当年受理诉讼案件数量(件) | ≥ | 3950 | 件 | 3980 | 5 | 5 | | |||
当年培训人次(人) | = | 100 | 人次 | 100 | 5 | 5 | | |||
当年执结执行案件数量(件) | ≥ | 1450 | 件 | 1476 | 5 | 5 | | |||
当年诉讼案件结案数量(件) | ≥ | 3850 | 件 | 3864 | 5 | 5 | | |||
法官人均案件结案数(件) | ≥ | 242 | 件 | 298.61 | 5 | 5 | | |||
时效指标 | 审限内结案率(%) | ≥ | 85 | % | 97.33 | 5 | 5 | | ||
平均结案时间 | < | 80 | 天 | 45.92 | 5 | 5 | | |||
数量指标完成时限 | = | 2023年12月31日 | 日期区间内 | 2023年12月31日 | 5 | 5 | | |||
质量指标 | 一审判决案件改发率(%) | < | 5 | % | 2.09 | 5 | 5 | | ||
生效案件改发率(%) | < | 0.2 | % | 0.052 | 5 | 5 | | |||
长期未结案件化解率(%) | ≥ | 85 | % | 96.77 | 5 | 5 | | |||
首执案件执行到位率(%) | ≥ | 53.47 | % | 72.02 | 5 | 5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司法公平公正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一审服判息诉率(%) | ≥ | 85 | % | 93.96 | 5 | 5 | | |
社会满意度—总体满意度 | ≥ | 90 | % | 92 | 5 | 5 | | |||
决策与过程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计算过程及得分依据 | ||
决策 | 项目立项 | 依据充分性 | 充分 | 充分 | 10 | 10 | 该项目资金为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无需立项,仅向省高院报备装备计划。 | |||
程序规范性 | 规范 | 规范 | 6 | 6 | 上党组会后施行 | |||||
目标设置 | 绩效目标完整性 | 完整 | 完整 | 9 | 9 | 项目设定绩效目标不齐全 | ||||
绩效指标细化量化 | 细化 | 细化 | 10 | 10 | 项目设定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大致相符 | |||||
资金预算 | 预算编制匹配 | 匹配 | 匹配 | 10 | 10 | 项目预算编制与内容匹配 | ||||
资金分配合理性 | 合理 | 合理 | 9 | 9 | 项目资金根据实际需求测算 | |||||
过程 | 项目管理 |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 健全 | 健全 | 12 | 12 | 我院财务等制度建立健全 | |||
项目质量可控性 | 可控 | 可控 | 11 | 11 | 项目达到预期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合规 | 合规 | 12 | 12 | 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 |||||
财务监督检查 | 无问题 | 无问题 | 11 | 11 | 无问题 | |||||
总分(折算分值) = “预算执行”10分+“绩效指标”60分(按60分折算)+“决策与过程指标”30分(按30分折算) | 100 | 93.73 | | |||||||
评价结论 | 根据该项目决策及过程管理、预算执行率及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指标自评得分93.73分,自评等次为:优。 2023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纳入部门经费统一管理,严格执行高院和各级财政部门经费管理办法,切实保障我院执行、审判办案等相关业务经费,推动县域经济稳定发展,促进当地司法公平公正。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李小翠 | 财务负责人:严在权 |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