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梓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梓江马溜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川府发〔2021〕5号)、《四川省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川办发〔2022〕26号)等省级文件要求,并衔接《绵阳市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绵府办发〔2022〕49号)等市级预案体系,梓潼县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针对梓江马溜坝水源地保护需求,编制本预案。其核心目的是构建与省、市联动的应急体系,确保水源地突发污染事件的高效处置。
二、出台目的
1、强化应急响应机制:明确县级指挥机构与省、市预案的衔接程序,确保事件发生时快速启动分级响应;
2、保障饮用水安全:通过技术保障(如水质预警系统、应急数据库)和社会动员(镇乡政府协同),最大限度减少污染对居民供水的影响;
3、落实法律责任: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事件调查、损害评估及责任追究流程。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梓江马溜坝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两类事件:
1、直接污染事件:如工业泄漏、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导致的水体污染;
2、跨区域输入性污染:因上游或外源性污染威胁饮用水安全的事件。
注:当省级或市级预案启动时,本预案自动服从上级要求。
四、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共分为六章节,分别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应急响应、后期工作,应急保障、附则。
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预案衔接、工作原则等方面。本预案旨在确保梓潼县梓江马溜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供水安全,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通过快速排除污染物、降低水质影响,保障公众饮水安全和社会稳定。其编制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适用于水源地保护区及其上游可能影响区域的突发污染事件,并与省、市、县级应急预案有机衔接,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事件按固定源、流动源和非点源分类,并根据危害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等级。
第二章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主要明确组织架构体系及职责。应急指挥体系由县级应急指挥部、现场应急指挥部和现场应急工作组三级构成。应急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总指挥,下设办公室于梓潼生态环境局,负责日常管理、协调决策;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态势设立,统筹现场处置;现场应急工作组按职能划分为综合协调、污染控制、医疗救治等11个小组,各司其职,协同开展监测、处置、保障、舆情引导等工作。
第三章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流程包括信息收集研判、预警发布、信息报告、事态分析、应急监测、污染源排查处置、现场救援、物资调配、舆情管理及响应终止。通过多渠道监控风险,依据污染态势启动橙/红预警,并采取围堵污染源、应急供水、人员疏散等措施。响应终止需满足污染源清除、水质稳定达标等条件,由应急指挥部评估后决定。
第四章后期工作。响应终止后,开展后期防控(如环境修复、二次污染处置)、事件调查(查明原因与责任)、损害评估(量化生态与经济损失)及善后工作(赔偿、医疗安抚等),确保污染影响彻底消除,并总结改进防范措施。
第五章应急保障。从通讯信息、应急队伍、物资资源、经费投入等多方面提供支撑,明确各部门在运输、医疗、治安、技术等领域的保障职责,确保应急处置高效有序。
第六章附则。明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预警、应急响应等关键术语定义,规定预案由梓潼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修订与演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件提供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监测机构联系方式及应急救援物资清单,强化实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