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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2026-07-08 16:25 作者:梓潼县自然资源局  来源:梓潼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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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梓府林证字(2009)第2009051137号

谢芳泽

林权

1.尖嘴坡2.1

梓潼县卧龙镇金谷村2组(原卧龙镇金谷村3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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