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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6-05-06 15:26 作者:梓潼县自然资源局  来源:梓潼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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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    15    起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梓潼县文昌镇文昌路中段2号。

联系方式:0816-8250720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唐正树

住宅

梓潼县文昌镇崇文街中段北侧时代广场2栋1单元9层3号

川(2022)梓潼县不动产权第0004418号

刘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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