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房屋产权证:监证0038690、0038689土地证号:梓文集用(210)号
赵春林、董述华
集体
梓潼县文兴镇盘龙村6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