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潼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21 09:06 作者:  来源:梓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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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梓潼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以及《绵阳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编写。本《年度报告》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年度报告》电子版通过梓潼县门户网 (梓潼县人民政府http://zitong.gov.cn)全文公开。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的业务指导下,我县严格按照国务院新颁布的《条例》和省、市相关要求,持续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推进涉及新冠疫情防控、“三大攻坚战”、“六稳六保”等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信息。综合用好“8512345”政务服务热线、领导信箱、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专栏等渠道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引导社会预期。我县各级政府机关及部门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填报系统”累计主动公开了政府信息 4356条。其中概况信息6条,计划总结信息 145;工作动态信息3145;人事与招考信息106 条;财政信息 356条;其他信息598条。书记、县长信箱共收信 63件,已办结63件,办结率为100%,在政府网站书记、县长信箱平台公开答复数量1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自新修订《条例》施行以来,县政府高度重视,将宣传贯彻落实新规定新要求作为首要任务,通过举行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全面加强对《条例》的理解和把握;依据《条例》和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及时调整完善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统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答复格式,确保答复程序内容准确规范2020年度我县共计受理依申请数3件,予以公开2件,涉密不予公开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二是严格执行公文属性源头认定办法,所有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文件,在文件起草环节均需明确信息公开属性,严格填写《梓潼县信息公开属性认定表》,公文属性认定完成后再进入文件送签程序。

(四)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建设,根据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设置标准编制公开部门,全面规范区政府网站公开栏目。建立日访、月巡、季评监管机制,明确专人每日读网巡查,及时对错误信息进行“下线”处理。

(五)监督保障。印发《梓潼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2020年度重点目标和工作任务。为进一步提高我县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县政府办、县目标绩效办、县纪委每季度对各部门及乡镇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202011月底县政府办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实地核查,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4

3(增)

7710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17

207(减)

218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84

103(减)

100868

行政强制

178

6(减)

30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5项

减少4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58宗

2062.260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个别镇(乡)和县级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没有常态化和制度化,经常性工作欠缺,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和及时。二是主动公开内容不够深入、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府信息的采集和发布,提高信息的质量和时效。重点抓好镇乡、县直机关单位、直属机构,垂直管理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加强对土地征用、低保医保、计划生育、农户各类补贴及政府的各项惠民政策的执行过程与执行结果等信息公开。二是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县纪委监委、县目标绩效办、县政府办将逐级开展督查活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县应公开单位进行明查暗访,通报督查情况,督促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切实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要我公开”转变为“我要公开”,增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按照《条例》要求,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围绕“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提升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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