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县组织相关部门,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拟定了《双板镇桥龙村4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现将本方案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省、市、县有关法律、政策拟定。
二、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本公告发布30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梓潼县双板镇办理补偿登记。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的,相关信息按照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结果确定。
三、本公告由梓潼县双板镇组织张贴在拟征收土地的镇、村、组政务公开栏,公告时间30日,同时在梓潼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网址:http://www.zitong.gov.cn/)。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要求听证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梓潼县自然资源局提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超过二分之一的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提出听证申请的,我县将组织召开听证会。
五、本公告公示期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未按法律规定提出听证申请或书面意见,视为同意本方案。梓潼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载明的补偿标准、补偿方式及补偿登记结果与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特此公告。
附件:双板镇桥龙村4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