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
梓潼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9月1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12
第二部分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8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0
第四部分 附件..............................................22第五部分 附表..............................................2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3
二、收入决算表.............................................23
三、支出决算表.............................................2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3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2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23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23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23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3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3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3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23
负责监督检查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落实情况;负责本辖区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采血机构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公共场所、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安全、涉及饮水卫生安全产品及传染病防治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卫生和计划生育违法行为;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忠诚担当,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中勇立潮头。2021年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1500余人次,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新冠疫苗接种点、公共场所等700余户次,出具监督意见书650余份,立案查处23件,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全方位常态化督导工作。一是实现县乡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全覆盖。为压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消除疫情防控和院感风险隐患,重点对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综合管理,预检分诊点、发热哨点诊室的运转,核酸采样及送检,疑似患者的转运流程、基层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制度的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有无违规接诊十一大症状患者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预检分诊制度、院感防控工作落实和人员培训不到位,病房患者及陪护管理不严,隔离点工作人员思想意识松懈等存在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进行指导并下达监督意见书,要求立即进行整改。二是开展新冠疫苗接种点专项检查。重点针对各新冠疫苗接种点流程布局、医护人员资质、必要的急救医疗设备、药品准备、120救护车驻点、接种点发现疑似异常反应后快速转运准备工作等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对新冠疫苗接种和救治保障的医务人员组建,接种操作技术规范、接种流程、接种禁忌症掌握情况,可能出现的异常反应的应急演练,定点救治医院预留抢救床位和接种点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准备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专项检查覆盖所有23个新冠疫苗接种点,为保障接种安全起到了良好作用。三是精心指导重点场所防疫工作。强化督导经营场所切实履行测温亮码、戴口罩、日常清洁、通风消毒等防疫规定,督促公共场所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四是加强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的监督检查。2021年我县共设14个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启用过5个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我大队针对观察点“三区两通道”的规范设置、日常消毒、医疗废物处置、隔离人员与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及防护、隔离场所环境监测等情况进行多次全面督查,提出具体指导意见。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形势,要求驻点医务人员及工作人员进一步强化隔离场所管理规范要求,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按照定点隔离标准,务必做到闭环管理,严格执行戴口罩、日常清洁、通风消毒等防疫规定。
2、扎实开展冬春季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监督。一是联合教育、疾控中心等多个单位,对全县41所中小学及30家托幼机构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二是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及《绵阳市学校传染病防控技术指南》等规定和要求,对全县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开展了春季开学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四川天府健康通”并严格执行“一人一码,凭码通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机构设置、晨检、因病缺勤、病假追踪、病愈返校复课证明的查验、应急防控物资储备、健康教育开展、教(用)具清洁消毒、传染病疫情报告、教学及生活环境通风和清洁消毒措施、生活饮用水等情况,结果显示各学校均能认真履行职责清单,积极开展防控工作。三是对全县学校、托幼机构70余名负责人进行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培训。
3、强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一是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对全县近10家企业的新冠疫情防控及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二是组织开展了职业卫生宣传周活动。会同相关成员单位在县人民广场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宣传活动,通过向全县居民普及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内容,并向广大劳动者宣传职业危害的种类和防护措施、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期间,共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制品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余人次。三是召集20多家企业的职业卫生主管开展了职业健康管理知识培训。
4、加强公共场所监管,确保公共卫生安全。继续开展公共场所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和节日重点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专项检查、公共场所通风卫生专项监督等工作,截至目前共检查公共场所经营单位700余家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400余份,发放消毒登记本800份,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
5、宣传贯彻《四川省生活饮用水监督管理办法》,认真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一是举办了全县生活饮用水供管水人员卫生安全知识培训会,县内市政集中供水、农村集中供水单位负责人以及供水管水人员等共计50余人参加了培训。二是加强集中式供水单位饮水卫生管理,保障群众用水安全。对辖区内1家市政供水单位、10家农村集中供水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供水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落实、制度及应急预案的建立、值班值守纪律落实;水源保护、供管水人员的健康证持证及培训、水处理工艺及设施的运行、出厂水水质检测、饮用水污染应急处置方案、防疫物资储备等方面。检查中发现个别单位存在清水池未加盖加锁、每日水质自检记录不完整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立即整改,并严格落实各项供水卫生管理制度,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
6、认真贯彻《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切实做好医疗机构日常监管。一是对全县322家医疗机构开展了日常监督检查。二是对村卫生室设置情况进行了抽查。卫生监督员对被抽中的村卫生室从诊室、治疗室、药房、观察室等房屋设置,人员、药品配备,基本设备和急救设备的配置,各项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职责及医疗技术操作规程的制定等方面进行现场查看和资料查阅,并对日常执业活动中的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均制作了“问题清单”,要求整改到位后方可开展执业活动,保证医疗安全。三是积极推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辖区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依法开展传染病防治、母婴保健、临床用血等自查工作共11次,并录入信息系统。
7、召开2021年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培训会。组织辖区内82名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四川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进行了培训,强化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依法执业的意识,为保障妇女儿童的生命健康打下基础。
8、开展放射诊疗专项监督检查。对全县13家放射诊疗单位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对开展放射诊疗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许可证》持有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及场所项目登记、检测情况,放射工作人员持证和个人剂量监测情况、职业健康监护情况、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立案查处。
9、加强乡镇卫生监督协管指导,提高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质量。组织全县卫计监督协管及疫情防控工作培训会,主要对规范协管工作职能、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疫情防控知识等方面进行了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卫计监督协管人员卫生监督法律知识水平和履职能力。
10、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圆满完成。2021国家卫健委下达我县国家双随机抽检任务83家。其中有4家被抽查单位关闭,任务完成数79家,监督完成率95.18%,任务完成率95.18,任务完结率100%。有9家被抽查单位受到行政处罚,共处罚金6700元。所有检查信息已在规定时限内在政府网站公示。
11、继续保持对卫生违法行为高压打击态势。2021年行政处罚案件较以往案件种类增多,且实现职业卫生案件“零突破”。共计立案查处行政处罚案件111件,已结案111件,办案率达15.3%。其中公共场所类案件52件,生活饮用水类案件1件,职业卫生类案件1件,放射类案件7件,消毒类案件7件,医疗类案件16件,传染病类案件27件。共处罚金163800元,没收违法所得3099.3元。
12、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调查处理各类投诉举报。按照《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涉及违法行为举报投诉办理工作制度》的要求,设立并公开投诉举报电话——08168212992;向社会公众公示了举报投诉处理流程,畅通了投诉举报渠道,做到有举报投诉必查,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2021年共收到各类投诉举报2件,已核查处理1件,反馈1件,还有1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13、积极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按照《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检查评价表》评分标准,对我县321家医疗卫生机构依照评分标准评分并做出综合评价。按照总分大于85分为优秀,60-85分为合格单位,小于60分或关键项不合格为重点监督单位,最终评出优秀单位6家,合格单位295家,另有20家医疗机构因乡镇改革,负责人和地点变更,将在12月底前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均在卫生监督信息平台予以上报。
14、积极推行“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按照上级安排,2021年在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管理两个专业领域开展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环节“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对3家医疗机构和3家宾馆开展了信用评价,并将信用评价情况和奖惩措施报送相关单位,跟踪奖惩措施实施情况。同时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
15、积极推行在线监管。一是为解决医废收集存在收集运送不及时、实时监管难度大等问题,2021年在三家医疗机构继续推行医疗废物在线监管试点工作(其中三级医疗机构1家,二级医疗机构2家)。旨在依托“互联网+”,所有医疗废物数据实现信息化管理,数据上传到监管平台,不管到哪个环节,它的出处、重量、类型以及交接人员都可追踪溯源,有效杜绝医疗废物流失的风险。目前,梓潼县人民医院、梓潼县中医院、梓潼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等三家医疗机构已接入《四川智慧卫监》平台进行医疗废物在线监管。三家医疗机构均实行了三级预警制度,各单位均能及时对预警信息作出处理,医疗废物在线监管运行良好。二是在放射诊疗、集中式供水等医疗卫生单位推行在线监管,目前已有14家放射诊疗单位和1家集中式供水单位纳入在线监管平台。
16、高度重视对外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载体发布卫监工作动态,展示卫生监督行业风采;及时发布监督检测及处罚信息,提醒公众健康消费;结合监督工作重点发布健康相关知识,提升公众健康素养;及时将有关行业监管信息抄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工作效率,并以及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和普法。截至目前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发布监督检查简报89篇,发布典型案例分析1篇,经验交流文章1篇。绵州先锋发表信息1篇,绵阳市卫生监督工作号发表信息18篇。健康梓潼公众号发表信息4篇。并积极参与县法制办组织的行政处罚案件评查和以案释法活动。通过广泛宣传,卫生监督新形象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17、认真做好重大活动卫生保障。为切实做好“三会”和科学家精神论坛会议期间的疫情防控和卫生安全保障工作,对有接待任务的文昌锦苑大酒店、聚源大酒店、绵阳两弹城会务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接待场所开展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公共场所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并驻点进行全程监督指导。执法人员重点对接待单位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住宿单位的卫生管理、饮用水安全、用品用具消毒和环境消毒通风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要求各接待单位做好从业人员疫苗接种、核酸检测、防疫物资储备、排查管控等工作;督促落实“健康码查验”、测体温、戴口罩制度,并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做到反应迅速处置及时,压实防控责任。通过督导,进一步强化了各接待单位的责任意识,排除了公共卫生安全隐患,确保“三会”和科学家精神论坛的顺利召开。
二、机构设置
梓潼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执法大队本年收入合计163.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8.8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37万元,较上年140.87万元增加22.34万元,增长15.8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预算增加,二是2020年卫生综合监督专项经费预算增加。
2021年执法大队本年支出合计159.6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3万元,占总支出的5.72%;卫生健康支出143.71万元,占总支出的90.00%;住房保障支出6.84万元占总支出的4.28 %。较上年136.5万元增加支出23.18万元,增长16.98%,主要原因人员人员经费支出增加10.1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3.03万元。
年末结转和结余3.53万元。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58.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8.84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59.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09万元,占86.48%;项目支出21.59万元,占13.52%。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执法大队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62.79万元,较上年140.45万元增加22.34万元,增长15.91%;主要原因人员经费预算、卫生综合监督专项经费预算增加。
2021年执法大队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59.68万元,较上年136.5万元增加支出23.18万元,增长16.98%。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支出增加10.16万元,卫生综合监督专项支出增加13.02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执法大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18万元,增长16.98%,主要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执法大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3万元,占总支出的5.72%;卫生健康支出143.71万元,占总支出的90.00%;住房保障支出6.84万元占总支出的4.28 %。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59.68万元,完成预算100.53%。使用上年结转结余0.84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决算数为9.13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2021年决算数为118.10万元,完成预算100.14%。使用上年结转0.17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21年决算数为18.72万元,完成预算89.48%。结转下年2.2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2021年决算数为2.87万元,为上年结转资金。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决算数为4.02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决算数为6.8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4.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13.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执法大队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81万元,完成预算40.5%,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1万元,完成预算40.5%。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21年增加0.26万元,增长47.27%,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6万元,增长47.27%。主要原因是2021年疫情检查较多,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1万元,占100%。
2021年公务接待费0.8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接待、开展卫生执法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105人次,共计支出0.81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执法大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执法大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执法大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87万元,比2020年13.79万元增加0.07万元,增长0.51%。主要原因是2021年公务接待费有所增加。
(二)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执法大队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执法大队固定资产原值128.82万元,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对XX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XX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XX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2021年暂无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指卫生执法大队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卫生执法大队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6.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 指卫生执法大队用于开展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人社局核定的卫生执法大队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宣传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2021年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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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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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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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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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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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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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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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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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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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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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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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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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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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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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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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
经济效益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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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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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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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
满意度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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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梓潼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不涉及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
第五部分 附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