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梓潼县财政局职能简介。
1.拟订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金融、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组织实施财税地方性法规、金融、国有资产管理等办法和规章制度。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县税政、金融、国资事项。
3.负责管理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县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4.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编制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计划,统一管理政府外债,防范财政风险。
7.牵头编制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8.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9.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10.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11.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参与财经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12.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地方金融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地方金融业规范发展,组建、培育、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引进县外、境外金融机构,促进地方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和金融资源优化配置,负责县辖区监管范围内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业务指导工作。
14.统筹、协调推进全县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推动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加强金融对外合作交流。统筹推进全县企业直接融资工作。负责全县企业上市改制、上市培育和上市协调工作。指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并购重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动企业发行各种债券、开展资产证券化等工作(境外融资除外),推进多渠道直接融资。参与指导各类投资基金规范发展。统筹全县地方金融要素市场体系建设。推动全县地方金融要素市场建设,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参与全县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推动地方金融统计体系建设。配合制定引导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研究拟订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服务产品,扩大服务范围,延伸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效率。
15.做好金融监管相关工作,地方金融监管指标数据和金融业务发展情况,为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提供服务,协调解决地方金融业改革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16.依据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和中央、省、市金融管理部门制定的规则,配合上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抓好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配合上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加强对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地方权益类交易场所、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的风险监测与行为监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促进金融中介服务业发展,参与拟订促进与金融业密切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规划并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加强对相关金融行业协会的工作指导和监督。
17.维护地方金融秩序。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牵头处置非法集资,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其他非法金融活动,推进全县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机制建设。
18.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配合县级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国有金融资本布局方案。
19.负责对全县金融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参与、指导全县金融人才资源培育和队伍建设工作。推进全县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工作。督促监管范围内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并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相关制度、规定、标准,组织开展本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20.根据县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拟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依法对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1.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等工作,指导督促企业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2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2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4.承担经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2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梓潼县财政局2024年重点工作。
1.开展“党建引领财政工作”的专项行动。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确保财政各项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一是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在全局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坚持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真正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夯实党建基层基础,坚持以“党组表率、支部创优、党员争先”为抓手,严格按照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要求,逐一明确任务表、完成时间、具体责任人,扎扎实实抓好落实、抓出成效;三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财政业务同步推进。
2.开展“强化财政收支管理”的专项行动。一是加强财源建设,加大市场主体扶持力度,努力引导金融机构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不断增强市场主体发展信心和投资能力,培育涵养更多优质税源;二是抓好乡镇经济发展激励试点,核定乡镇转移支付基数,设立乡镇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兑现试点乡镇抓经济发展奖补资金,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平衡财政收支、突出重点支出保障,全力保障民生实事、补齐“三块短板” 、加快“四地建设”、“园区提质、企业满园”等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3.开展“积极对上争取资金”专项行动。一是坚持资金、政策、试点一起争,确保资金争取新突破。各级、各部门形成有效配合,结合梓潼实际,在农业、水利、交通、生态环保、扶贫等领域,力争更多的上级资金政策支持;二是撬动社会资本增加投入。用好PPP、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新的政策工具,高效配置社会资源;三是最大限度争取政府债券额度。积极协助发改,提前对接项目部门谋划储备项目,精准申报新增债券项目,保障重点项目建设。
4.开展“金融示范区创建”专项行动。一是组建工作专班,抽调县财政局、人民银行、发改局、工信局、相关金融机构等单位骨干,组成普惠金融示范区建设工作专班,具体解决推动普惠金融示范区创建工作。二是修好内功,继续推进风险补偿贷款,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用好财政贴息制度,落实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三是强化处非工作力度,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不断提升县域金融环境质量。
5.开展“国企改革深化提升”专项行动。一是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聚焦推动特色农业提质增效、推动文旅产业提档升级,支持国有企业深耕文化旅游、现代农业等优势产业,进一步锻长板、补短板、扬优势,重点推动红色旅游、红色教育等领域。二是推动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和市场化经营机制制度化长效化。不断提升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现代化水平,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出台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大力度推进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发展。三是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加快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加强对县级国资监管工作精准化、差别化建设,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通报国资监管体制变动、国有企业重大风险事件等情况。建立县属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构建上下贯通、实时在线的数字化、智能化监管体系。
6.开展“财政监督”专项行动。一是加强财会监督工作,为全面落实中央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规范县级各部门财务管理,建立健全收支管理、资产管理、财产清查、岗位责任等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控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管理使用财政资金,从制度上防范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二是提质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优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制,改进绩效评价方式方法,完善绩效目标指标体系,强化结果应用。三是规范政府采购流程。进一步规范我县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四是严格财政投资评审。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实事求是”的评审原则,以服务政府投资项目、提高财政监管水平为目标,紧扣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积极开展评审工作,确保财政投资资金发挥实效。
7.开展“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专项行动。一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加强源头管控,加大约束力度,分类处置,逐步消化存量,严格控制增量,降低债务风险。二是加强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督促项目单位分年度编制专项债券收支、偿还计划并纳入单位年度预算管理,将债券项目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并做好债务预决算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并将债券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纳入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以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三是进一步摸清2024年到期债务底数,制定到期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处置方案,精准统计,动态更新,提前做好处置计划。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梓潼县财政局为行政单位,下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为:财政局机关、梓潼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梓潼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梓潼县国有资产事务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梓潼县财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梓潼县财政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1183.72万元,比2023年收支总预算减少29.5万元,主要是年初人员经费预算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梓潼县财政局2024年收入预算1183.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83.7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梓潼县财政局2024年支出预算1183.7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60.4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7.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5.56万元、项目支出309.75万元。
(三)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梓潼县财政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83.72万元,比2023年收支总预算减少29.5万元,主要原因年初人员经费预算减少。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83.72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9.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5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梓潼县财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83.72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29.5万元。主要是年初人员经费预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9.61万元,占82.7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万元,占9.38%
卫生健康支出31.6万元, 占2.67%。
住房保障支出61.51万元,占5.2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行政运行(2010601科目)2024年预算数为452.6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024年财政专项工作经费、防范和化解非法集资风险等金融专项项目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602科目)2024年预算数为171.75万元,主要用于:全县财政财务从业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全县财政系统网络、软件运行维护项目支出。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606科目)2024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监督及绩效评价事前、事中、事后第三方评价及相关费用支出。
(4)财政委托业务支出(2010608科目)2024年预算数为9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决算评审委托业务费、财评专业技术人员薪酬费用项目资金使用。
(5)事业运行(2010650科目)2024年预算数为217.2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6)其他财政事务支出(2010699)科目2024年预算数为18万元,主要用于审计、专项检查工作保障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科目)2024年预算数为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科目)2024年预算数为3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职业年金保险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1)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科目)2024年预算数为19.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 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科目)2024年预算数为12.1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2210201科目)2024年预算数为61.5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梓潼县财政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根据上年度支出情况为参考安排本年度预算支出。
(一)2024年梓潼县财政局无出国(境)计划,无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减少75%。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部门监督检查、其他县市(区)工作交流等日常接待。
(三)2024年梓潼县财政局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无预算安排。
2024年梓潼县财政局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梓潼县财政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梓潼县财政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梓潼县财政局2024年57.94万元,系保障单位运行而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梓潼县财政局无政府采购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梓潼县财政局固定资产原值376.62万元,净值87.18万元;无形资产原价55.95万元,净值0.09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梓潼县财政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预算309.75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309.75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