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法规、规章,拟订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信息采集、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拟定有关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役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承担经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军方交办的其他任务。职能转变。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协同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退役军人事务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机关内设办公室、拥军优抚与褒扬纪念股、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3个股(室),下属事业单位1个为梓潼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梓潼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站)。单位编制数14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事业人员9名。年末实际在职在编人数14人,其中公务员5名,管理岗位9名。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 9998.5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2184万元,上升27.95%。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4999.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19.99万元,占96.4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9.25万元,占3.59%。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4999.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48.19万元,占4.96%;项目支出4751.05万元,占95.04%;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 9998.5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2184万元,上升27.95%。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19.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41%。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70.32万元,上升19.02%。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19.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11.45万元,占97.75%;卫生健康支出91.35万元,占1.9%;住房保障支出17.19万元,占0.3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819.99,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1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3.17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56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672.57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支出决算为554.95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8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支出决算为301.61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人员安置(项):支出决算为43.82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支出决算为4.45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支出决算为215.71万元,完成预算96.0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13.82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99.74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款)拥军优属(项):支出决算为46.68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7.97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3.35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7万元,完成预算10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85万元,完成预算100%;卫生健康(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83.8万元,完成预算100%。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7.1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8.1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住房公积金支出等。
公用经费1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97 4.19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减少3.22万元,下降76.85%。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0.9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减少0.54 0.8万元,下降35.76%。落实厉行节俭有关规定,减少公务接待开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9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9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部门检查工作、调研及接待其他县市区单位来访接待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l;支出决算为179.25万元,完成预算10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29万元,比2022年减少3.9万元,下降21.44%。落实厉行节俭有关规定,减少机关运行有关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实施政府采购2项共计158.09万元,其中退役军人人事档案室建设及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154.7万元,空调采购3.3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主要是用于单位的日常事务工作。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优抚对象医疗经费、退役安置补助经费、军队转业干部补助经费等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部门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1个20万以上的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自评。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2023年度梓潼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得分优,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梓潼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退役军人事务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机关内设办公室、拥军优抚与褒扬纪念股、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3个股(室),下属事业单位1个为梓潼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梓潼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站)。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1. 机构职能
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法规、规章,拟订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信息采集、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拟定有关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役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承担经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军方交办的其他任务;职能转变。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协同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三)人员概况
单位编制数14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事业人员9名。年末实际在职在编人数14人,其中公务员5名,管理岗位9名。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2023年度收入合计4999.2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999.25万元。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4999.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48.19万元,占4.96%;项目支出4751.05万元,占95.04%。
3.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2023年度结转结余0万元。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度收入合计4999.2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999.25万元。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支出合计4999.25万元,基本支出248.19万元,占4.96%;项目支出4751.05万元,占95.04%。
3.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2023年度结转结余0万元。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248.1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方面。其中“三公”经费列支情况为0.9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为0.97万元。
2.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
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为4751.04万元。其中20万元以上项目有11个,分别是: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及入伍大学奖励金、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优抚对象生活补助、企业军转干部困难生活补助、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及思想政治宣传、权益保障、信访维稳等专项事业费、春节拥军优属和送温暖活动、企业下岗志愿兵和伤残军人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退役军人人事档案室建设项目、政府安排工作社保接续、退役士兵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金、军队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20万元以上项目支出为4184.09万元,占项目支出总数的88.07%。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一是资金使用效率高,保障了职工工资、津补贴及时足额发放,保障了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资金支付正常。
二是资金使用社会效益好。围绕“让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关心爱护退役军人、崇军拥军,全面落实抚恤优待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各类优抚对象抚恤优待金和补助金,根据实际情况对发生重大疾病、重大突发事件、重大家庭变故和其他特殊情况的退役军人和其他重点优抚对象家庭,及时给予关心关爱,实实在在帮助困难退役军人。
(三)结果应用情况。
2023年本单位将绩效评价结果用于实际工作中,并按要求公开项目自评,及时整改绩效评价问题。
(四)自评质量。
2023年本单位评价部门整体自评比较准确。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财政支出绩效为“优”。
(二)存在问题。
固定资产核算欠规范、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经查看、固定资产未及时更新、修改、登记,导致有些数据不符,固定资产管理有待加强。
(二)改进建议。
一是要严格预算编制,做到细化精确;二是面要严格落实专项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应及时与财政部门衔接,调减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调增人员基本支出的预算安排;三是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并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四是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2023年度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
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23年全县各类领取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共计3526人.其中三属25人,在乡老复员军人105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275人,两参人员473人,伤残人员227人,烈士子女29人,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2392人。
(一)转移支付概况。2023年申报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2672.56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全年预计发放三属抚恤金287人次,伤残军人定期抚恤金2740人次,老复员军人定期补助金1013人次,带病回乡退役人员生活补助金3223人次,两参人员定期生活补助5513人次,全年发放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资金29511人次,烈士子女310人次。
二、综合评价结论
项目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专款专用,专户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项目达到了标准的质量管理水平。能有效解决本区域内领取定期抚恤金和定期定量补助的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质量。有效地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保障其应有的社会地位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按相关文件要求,残疾抚恤金、烈士遗属抚恤金、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金、病故军人遗属抚恤金、年满60周岁烈士子女生活补助和年满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等资金由中央全额预算,其余资金省级和县级比例承担。
全年预计发放三属抚恤金287人次,伤残军人定期抚恤金2740人次,老复员军人定期补助金1013人次,带病回乡退役人员生活补助金3223人次,两参人员定期生活补助5513人次,全年发放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资金29511人次,烈士子女310人次。发放各类抚恤补助资金2672.5688万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根据四川省《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按要求逐项评价。主要实施如下步骤:一是到财务室检查优抚对象抚恤和补助资金拨付情况,查看了有关优抚对象抚恤和补助资金的有关文件及资料。二是搞好督查。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相关情况及时合规,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
(三)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分析。2023年全年共到位资金2672.56万元,其中中央补助2474.94万元,省级补助86.27万元,其他资金111.3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全年使用优抚医疗补助资金2672.56万元,指标执行率100%。
四、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县是一个革命老区,随着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步伐的加快,优抚对象各类诉求逐步增多,年老的优抚对象自然减员增加较多,丧葬费用进一步增加,本级资金投入加大,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入优抚对象宣讲政策,增加优抚对象荣誉感,同时希望上级增加资金投入。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优抚对象抚恤和补助金发放的实际情况,每月经镇(乡)初审导入系统,退役军人事务局按进行审核后,经村(社区)事务公开后,将优抚对象抚恤和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形式及时补助到优抚对象社保卡。
六、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项目情况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明确目标。我们到各乡镇进行资金发放公开专项检查。从项目目标、资金分配、资金管理、项目管理、效益分析、项目可持续性及公众满意度等方面分析评价。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政策(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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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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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项目)名称 |
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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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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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单位 |
梓潼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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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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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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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2672.56 |
2672.56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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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省补助 |
2561.24 |
2561.24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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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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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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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111.32 |
111.32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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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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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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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发放优抚对象抚恤和补助人次 |
12776人次 |
12776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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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60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人次 |
29511人次 |
29511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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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60岁烈士子女生活补助人次 |
310人次 |
310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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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发放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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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按规定时间完成发放 |
按月发放 |
按月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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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发放标准 |
按政策执行 |
按政策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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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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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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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
提升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保障水平 |
长期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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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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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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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保证重点优抚对象生活等方面得到有效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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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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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优抚对象满意率 |
≥95%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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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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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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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