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市场监管领域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梓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联合文昌市场监管所严格对照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和GB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对辖区内爱玛、五星钻豹等品牌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督促电动车销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把好电动车出行“第一关”。
此次检查,重点对经营单位是否按照前期要求落实“两个规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经营场所是否张贴电动自行车企业销售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产品安全使用提示、承诺书等等进行一一核查。同时,还通过“双随机”的方式突出检查经营单位是否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针对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责令经营单位停止销售,并向各销售点负责人认真讲解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危害和可能对群众带来的损失。此次联合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共检查经营单位5家,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线索移送函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