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致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部文浅13井组钻井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1日-2025年4月27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文浅13井组钻井工程
二、建设地点:绵阳市梓潼县观义镇境内
三、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致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部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重庆精创联合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文浅13井组井场内布置2口井,文浅13井设计井深为4382m,文浅13-1-H1井设计井深为4364m,井型均为水平井,井别均为勘探井,目的层均为沙溪庙组,项目拟采用ZJ50DBS钻机进行钻井,完钻后进行完井工程。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四川省及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执行,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施工场地扬尘和废气,临时堆场应采用围挡并定期洒水、大风天气采用篷布遮盖,运输车辆车厢遮盖严密,施工期废气须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排放限值要求;柴油发电机废气由自带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测试放喷、事故排放的天然气经专用放喷管线引至放喷池后点火燃烧;真空变相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0米高排气筒排放,须满足环保绩效B级中设计建设要求;项目排放废气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相关要求。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区及施工设备远离居民点;合理安排工期,控制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强噪声机械持续作业,夜间禁止施工,如因工艺需要须连续施工,与当地居民积极沟通取得居民谅解;运输车辆限速,尽量减少鸣笛;合理布局施工设备的摆放位置,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布设;设置基础减震设施,部分设备房屋隔声以及对超标居民钻井期间通过临时租用房屋、临时撤离、加强沟通协调等方式减轻噪声影响,取得居民谅解;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3523-2011)中相关要求。
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废水、洗井废水等废水收集后经预处理后回用配置压裂液,无法回用的最终转运至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运至就近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须加强废水收集及转运过程的管理,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水严禁外排。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水基岩屑、废水基泥浆收集沉淀后外运交由三台县震鑫页岩砖厂等有处理能力单位综合利用;油基岩屑、废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及废防渗材料等危废分类暂存后交由四川广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地下水与土壤:钻井全过程采用导管保护+水泥固井工艺,避免井筒内污染物进入地下水;井场内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方井、钻井基础区域、泥浆循环系统区域、设备区域、应急池、燃烧池(含集液池、排液沟)、油水罐区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水土保持与生态保护措施:加强对生态的管理工作,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环境意识;施工时按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迹地恢复;放喷池须建挡墙减小热辐射对外环境的影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四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文件要求,制定保护或恢复方案。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通过地质资料,制定措施防止浅层气可能引发的井喷事故;按标准要求进行设气设计;井场内废水、油料等物质减少暂存周期,及时转运,并定期对暂存罐/桶质量进行检查;定期对环境风险事故进行演练;加强管理,定期检查,对员工进行培训等风险防范措施。(2)做好防渗工作,重点区域加强保护管理,废水罐区设置围堰和事故池;加强对废水运输司机的环保培训教育;加强对罐车的检查维护;(3)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4)建设单位应当加强钻井过程中的监控措施,启动针对地下水一旦受污染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当取水点水质出现异常时,应立即采取临时供水措施(配送桶装水等)以保障居民的饮用水需要,并为受影响的农户另觅水源打井,保证居民的正常生活。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梓潼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绵阳市梓潼县观义镇瓦子村文浅13井组勘探作业临时用地的请示》可知,该项目位于梓潼县城镇开发边界外,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相关规划。
八、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2229889(绵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2224006
邮箱:myxzspk@163.com
通信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邮编:6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