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障范围
梓潼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为五大社区,具体包括翠云社区、潼江社区、崇文社区、紫阳社区、南桥社区。
二、保障对象
我县城区公租房的保障对象为具有租金支付能力,自愿自觉遵守、服从公租房相关政策管理规定,住房困难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个人)、新就业职工、稳定就业的农民及其他外来务工人员。
三、保障条件
以下三类住房困难家庭个人,可申请公租房。
(一)保障范围内城镇户籍住房困难家庭个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公租房:
1、申请人具有保障范围内城镇户籍2年以上,且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长期在本地居住。未婚单身居民提出申请的须年满22周岁。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保障范围内无私产住房或私产住房以及承租公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
3、家庭年收入5万元及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2.4万元及以下。
(二)住房困难的农民工及其他外来务工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为年满18周岁,在保障范围内稳定就业1年以上,且购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保障范围内无私产住房或私产住房(以及承租公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
(3)家庭年收入5万元及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2.4万元及以下。
以上年收入是指:申请家庭(个人)一年间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务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及其他收入,但不包括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四、申请需提供资料
申请人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到户籍所在社区或务工单位所在社区提出申请(文昌镇崇文社区、紫阳社区、翠云社区、潼江社区;长卿镇南桥社区)并提供以下资料:
(1)《梓潼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审核表》;续租的提交《梓潼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续租申请审核表》
(2)经与原件核对无误的身份证、家庭户口簿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3)用人单位提供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工资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必须提供)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住房登记情况证明;(地点:聚源首座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车辆拥有情况;(地点:交警大队)
(6)申请表中凡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必须出具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单身的由本人填写《单身承诺书》、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验原件收取复印件。(户口簿原件上婚姻情况一栏有效显示的不用提供)
(7)申请人为新就业职工、农民工等在城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