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通告

2022-03-01 18:40 作者:梓潼县住建局  来源:梓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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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关于申报2022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住建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改造的指导意见》(建保[2016]281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解决我县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现就2022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

凡家庭年收入不超过5万元、个人年收入不超过2.4万元的以下家庭及人员。

1.具有文昌镇或长卿镇南桥社区城镇常住户口3年的家庭;

2.申请人为在梓潼城区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聘用)合同的新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且至申请之日已在梓潼城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3.申请人为在梓潼城区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聘用)合同的外来务工人员,且至申请之日已在梓潼城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

4.家庭无私有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未达到15平方米以上的家庭。

二、申报所需资料

申请家庭向户籍所在社区提出申请,据实填写《申请承诺书》,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并对所填报和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1.梓潼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

3.婚姻证明:申请表中凡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都必须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4.收入证明: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须提供收入证明材料。享受梓潼城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还须提供低保证明原件。

5.租房情况资料:与出租方签订的租房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合同内容需明确住房具体地址、房屋幢号、房号等),若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有自有住房的,还需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6.无车辆证明:年满18周岁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出具名下无车辆登记证明原件。

7.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三、申报时间、地点

符合申报条件的家庭于2022228日起至314日止,带上相关资料到所在社区填写《梓潼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审核表》,逾期视为放弃,不再受理。

四、保障标准

(一)租赁补贴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15平方米。

(二)补贴标准

1.保障人员中有享受梓潼城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为人均6元/平方米·月;

2.其他保障家庭为人均4.5元/平方米·月。

(三)月补贴金额=(15平方米-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补贴标准×保障人数

五、申报注意事项

(一)已住直管公房、单位公有住房、公租房的家庭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二)如申报情况不实,经查实后,将取消三年内享受公租房保障资格。

注:2022年租赁补贴将分季度发放。

特此通告

                                                             梓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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