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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潼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023-05-04 11:29 作者:梓潼生态环保局  来源:梓潼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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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链接:http://www.zitong.gov.cn/zwgk/zc/wjjd/43250663.html

目      录

前 言 ………………………………………………………………………………………4

一、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5

二、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8

(一) 存在的问题…………………………………………………………………… 8

(二) 机遇与挑战…………………………………………………………………… 9

三、 规划目标及指标………………………………………………………………… 12

(一) 指导思想 ………………………………………………………………………12

(二) 基本原则……………………………………………………………………… 12

(三) 规划目标 ………………………………………………………………………13

四、 主要任务 …………………………………………………………………………16

(一) 加快结构优化,推进绿色可持续发展 ………………………………16

(二) 加快实施达峰行动,有效应对气候变化…………………………… 23

(三) 突出协同增效,打赢蓝天保卫战……………………………………… 26

(四) 统筹“三水”共治,打好碧水保卫战………………………………… 30

(五) 推进系统防治,治理土壤和农村环境污染 ……………………………36

(六) 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建设,推进生态保护修复 …………………………40

(七) 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有效控制环境风险 …………………………………43

(八) 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进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 47

五、 保障措施 …………………………………………………………………………………51

(一) 加强组织领导 ………………………………………………………………………51

(二) 保障资金投入 ………………………………………………………………………52

(三) 强化信息公开……………………………………………………………………… 52

(四) 加强跟踪评估 ………………………………………………………………………52

前       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特别是对绵阳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绵阳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的进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部署,根据《绵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梓潼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纲要》,制定《梓潼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本规划是“十四五”期间统筹推进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制定相关规划、行动方案、政策措施时应当加强与本规划的衔接,落实本规划的要求。规划期至2025 年,远景展望至2035年。

一、“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十三五”期间,梓潼县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着力解决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稳步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切实维护环境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大环保格局加快形成。梓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将“绿色发展”作为梓潼“六大工程”之一全力推进,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双主任的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建成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立梓潼县基层生态环境网格员队伍,落实属地监管责任①。落实相关环保政策,出台《梓潼县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意见》《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梓潼县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三十六条硬措施》等专项文件。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并赋予较高权重,进一步压紧压实地方责任。

绿色发展基础不断夯实。能源结构进一步清洁化,截至2021年底,全县共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21台,引进力合天然气分布式清洁能源项目,替代现有燃煤锅炉满足经开区内企业供热供能需求。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升级成效显著,以砖瓦企业为重点,淘汰落后产能砖瓦轮窑生产线2条,完成领海油脂、惠泉生物、凯特包装等企业燃煤锅炉“煤改气”“煤改电”,“散乱污”企业整治全部整改并完成销号②。“十三五”期间,全县推动实施电能替代、清洁能源替代工程,煤炭消费稳步压减,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逐步提高,交通运输绿色化改造不断加快,大力淘汰老旧车辆,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形成以清洁能源为主体的能源消费结构。

环境质量大幅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20年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96.4%,同比2015年增加10.7个百分点,PM2.5年均浓度26.6微克每立方米,同比2015年降低10.03%③,“十三五”以来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完成全县25个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县城、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达标率100%,1个出境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标准以上④,“水十条”主要考核指标全部达成。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全县土壤环境质量安全可防可控,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显著成效。深入推进打赢蓝天保卫战,深挖工业治污潜力,强化移动源、面源污染控制,全县二氧化硫排放量较2015年下降27.5%,氮氧化物排放量趋于稳定,均完成省、市下达目标。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实施“一河一策”,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建成城镇污水处理站及工业污水处理厂30座。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县农村污水有效治理率达到64.2%。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配合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加大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督促危废产生单位申报登记危险废物,全县土壤环境质量安全可防可控,全县土壤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全县28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⑤。

生态保护与建设更加有力。全县继续以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为重点,自然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开展县城梓江沿岸生态修复工作,逐步建立环城绿带、绿色走廊、大型绿地、郊区森林相配套,平面绿化与立体绿化相结合的城市绿化系统。全县森林覆盖率由42.62%(2017年)提升至43.88%。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成效明显,共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4处,总面积约3.1平方公里。完成全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和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全县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增加到17.66平方公里⑥。积极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启动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梓潼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通过省生态环境厅专家评审。

环境监管能力水平稳步提升。完成生态环境行政管理机构、执法机构、监测机构改革和调整,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交办、反馈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130个,已全面完成整改。2020年四川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集中排查各类环境问题111个,已完成整改107个,完成率96.4%⑦。环境监测网络不断完善,共建成监测点位3个,其中“十三五”期间建成2个,实现全县基本覆盖、要素基本完整。统筹专项资金用于配置监测设备和应急物资。加强风险防控,建立环境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完善跨界、跨河流、跨部门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十三五”期间全县未发生一起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二、“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一)存在的问题

污染治理成效尚不稳固。全县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机动车尾气污染日益突出,同时伴随着建筑工地、VOCS、道路扬尘、餐饮业油烟等问题,导致以PM2.5和臭氧为代表的复合型、区域性污染特征较明显。生产生活用水与生态用水矛盾突出,河道非法采砂时有发生,枯水期河道自我净化能力、纳污能力较差。

环境基础设施存在短板。城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不足,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配套不足,运维能力亟需提升。全县29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普遍存在运行费用资金缺口大的问题,管网雨污分流不彻底,污水收集量小,进水浓度低,需进一步加强管网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体系尚不健全,县城生活垃圾处理系统需进一步完善,建制镇及农村区域收集转运体系有待加强,生活垃圾综合利用水平有待提高。

绿色发展方式还需持续优化。全县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供应能力和利用规模仍然偏低,对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带来新的压力。公众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绿色居住的理念尚未全面树立,低碳环保、节俭健康的生活方式还需进一步普及。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压力较大。梓潼县大多为农村地区,农业废弃物分散,点多面广,环保压力较大,农业污染问题仍将是梓潼县今后面临的主要问题。

(二)机遇与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国家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迈入发展新阶段的第一个五年。梓潼既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临巨大挑战,县域经济发展速度、结构、动力都将发生重大变革。必须坚持以辩证思维看待新发展阶段的新机遇与新挑战,在新的起点上实现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重大机遇

国家重大战略交汇叠加,给梓潼带来加快绿色发展的重大机遇。随着“一带一路”倡议、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战略深入实施,一系列政策红利、改革红利和发展红利将加速释放,必将推动梓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更大突破。

建设“美丽四川”的号角已经吹响,使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合力进一步加大。“美丽四川”建设内容广泛,涉及生活、生产、生态各个方面和经济、社会、文化全领域,要求全社会形成生态文明建设“一股绳”的合力,各级政府、部门环保投入力度、企业环境守法意识、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积极性都在迅速提高,“政、企、民”多方共治的生态环境治理大格局初步形成,为加快解决当前生态环境问题提供了支撑条件。

绵阳深入实施“生态美市”战略,将推动绵阳生态环境建设。绵阳市深入实施市委确立的“生态美市”战略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推动绵阳加快崛起为生态文明新高地,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城乡融合发展为方向,统筹推进城市建设运营和乡村振兴,必将推动梓潼县生态环境建设。

梓潼县建设绵阳高品质幸福美好生活宜居地。按照县委“12345”工作思路,梓潼着力建设绵阳高品质幸福美好生活宜居地。围绕生态立县,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碳达峰、碳中和“30·60”目标,着力发展绿色循环低碳产业,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加快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⑧。生态文明建设已成为梓潼“十四五”期间重要发展方向。

2.面临挑战

全面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平衡和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新冠病毒和国内外复杂形势影响下,“十四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明显

增多,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部分地区和单位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减弱、保护意愿下降、行动要求放松、投入力度减小的风险有所增加,给我县绿色发展转型、实现碳达峰目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工作带来了严峻挑战。

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平衡和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十四五”时期是梓潼全面建设四川丘区经济强县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梓潼的起步期。梓潼围绕工业强县,促进产业融合,建设四川丘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地。经济发展的同时,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畅通“双循环”环境瓶颈、助推高质量发展、提升环境承载力、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对生态环境的差异化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梓潼县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存在。“十四五”时期,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需要充分考虑不同区域环境资源禀赋和社会经济比较优势,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实差异化、精准化的环境管理,促进区域绿色协调发展。

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对城镇、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十四五”时期,我省提出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以及优先发展农业农村,深入实施乡村产业振兴等战略。梓潼大部分为农村区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压力较大,同时也是全国生猪调出大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控压力大。随着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的全面推进,城镇扩张、农村发展、人员流动等所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压力将进一步加大。

三、规划目标及指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特别是对绵阳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十四五”规划,深入贯彻梓潼县国民经济规划,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协同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支撑,推动形成低碳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防控环境风险,筑牢涪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不断厚植四川丘区经济强县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梓潼的绿色本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梓潼。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绿色低碳的产业体系、能源体系和资源利用体系,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系统治理、统筹推进。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目标,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生态保护修复与环境治理相统筹,城市治理与乡村建设相统筹,环境治理、生态修复与应对气候变化相统筹,做到预防和治理结合,减污和增容并重,全要素、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坚持改革创新、科技引领。加强改革创新,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强化数字赋能和科技支撑,提升环境管理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形成与保护目标和治理需求相适应的现代化治理能力。

坚持全民行动、共建共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环境决策、环境治理和环境监督,探索共建共治共享新路径、新机制、新载体,形成政府、企业、公众良性互动的环境共治体系。

(三)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5年,梓潼县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环境治理效果显著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城乡人居环境更加优美,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牢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推进的格局基本形成,四川丘区经济强县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梓潼的绿色本底更加坚实,力争创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省级生态县。

具体目标 :

——践行绿色发展成效显著。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不断优化,资源能源节约、高效、循环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单位GDP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省、市下达的目标内,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明显增强,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绿色交通格局进一步优化,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地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100%,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均值满足功能区要求。

——生态系统稳定性持续增强。生态空间格局稳固,生态保护红线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不降低,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物种及四川特有物种得到有效保护,山水林田湖草一体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城市生态系统功能不断提升,森林覆盖率达到43.88%,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不断提升。

——环境安全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能力充分保障,核安全监管持续加强,环境应急体系不断完善,环境应急能力持续提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生态环境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步伐加快,生态环境治理效能显著提升。

专栏1:梓潼县“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主要发展指标

指标 2020年 2025年 指标属性

(一)环境治理

(1) 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μg/m3) 26.6 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任务 约束性

(2)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96.4 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任务 约束性

(3) 城市重污染天数比率(%) 0 0 约束性

(4) 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省断面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5) 地表水质量劣于 V 类省考核断面水体比例(%) 0 0 约束性

(6) 地下水质量Ⅴ类水比例(%) 0 0 约束性

(7) 城区黑臭水体比例(%) --- 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任务 约束性

(8) 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比例(%) 64.2 85 预期性

(9) 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 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任务 约束性

(10) 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 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任务 约束性

(11) 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 排量(吨) 总量 --- 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任务 约束性

其中:机动车 --- 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任务 约束性

(12) 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 程减排量(吨) 总量 --- 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任务 约束性

其中:机动车 --- 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任务 约束性

(二)应对气候变化

(13)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任务 约束性

(14)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 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任务 约束性

(15) 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 --- 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任务 预期性

(三)环境风险防控

(16)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100 100 约束性

(17)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 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任务 约束性

(四)生态保护

(18)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QI) 71.5 稳中向好 预期性

(19) 森林覆盖率(%) 43.88 43.88 约束性

(20) 自然生态空间及生态保护红线(平方公里) 17.66 面积不减、功能不降、性质不变 约束性

展望2035年,环境质量根本好转,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生态环境更加优美,生活环境更加宜居,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建成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梓潼,建成绵阳高品质幸福美好生活宜居地。

四、主要任务

(一)加快结构优化,推进绿色可持续发展

1.统筹推进区域绿色协调发展。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优化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三大空间格局。推进梓潼中心城区城市化地区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优化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布局,加强生态空间保护,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推进中部潼江河谷综合片区、西北低丘现代农业片区、东南深丘生态特色片区三大区域绿色协调发展⑨。农产品主产区发展生态农业,深化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加强农业面源、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协同推进,改善耕地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强四川翠云廊古柏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增强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鼓励因地制宜推进“两山”转化。

推动形成区域绿色发展布局。根据各片区(乡镇片区)、乡镇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推进全县产业结构优化,提高产业绿色化发展水平。以七曲山、两弹城为重点,融入成德绵发展带,打造区域文化休闲旅游目的地。大力发展绿色食品等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四川梓潼经济开发区发展食品、生物医药、机械制造产业,鼓励发展引入低能耗高附加值的“医疗器械制造”以及配套的“电子机械制造”、中药饮片加工及保健食品行业。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和生物医药等产业,打造丘区经济跨越发展样板区。加强四川翠云廊古柏省级自然保护区等的生态保护修复力度,构建生态屏障区。

强化生态环境空间分区管控。严格落实绵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根据绵阳市生态空间管控分区,梓潼县生态优先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3个:绵阳市梓潼县梓江马溜坝水源地,四川翠云廊古柏省级自然保护区,梓潼县西河村饮用水源地(已撤销)。生态优先保护区(一般生态空间)2个:剑门蜀道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梓潼县西河村饮用水源地(已撤销)。依法划定的保护单元要以“生态保护”为重点,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开发和城镇建设活动,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梓潼县城镇重点管控类环境管控单元为梓潼县中心城区(不包括规划区范围内的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要以“大气环境质量提升”为重点,优化工业布局,有序实施高污染、高排放工业企业整改或搬迁退出,严格环境风险防控。梓潼县工业重点管控类环境管控单元为四川梓潼经济开发区。要以“严格产业准入”为重点,严控新建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强化资源利用效率约束,加快环境基础设施提标改造。梓潼县一般管控类环境管控单元为除优先保护区和重点管控区以外的其他区域,片区以生态旅游为主⑩。

专栏2:梓潼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1.优先保护单元:共5个,包括梓潼县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优先保护单元中,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照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其中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一般生态空间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原则上不再新建各类开发区和扩大现有工业面积,已有的工业要逐步改造成为低能耗、可循环、“零污染”的生态型工业区,鼓励发展“飞地经济”。

2.重点管控单元:共2个,城镇重点管控单元为梓潼县中心城区(不包括规划区范围内的工业园区),梓潼县工业重点管控类环境管控单元为四川梓潼经济开发区。重点管控单元中,针对环境质量是否达标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对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提出污染物削减比例要求,对环境质量达标区域,提出允许排放量建议指标。

3.一般管控单元:涉及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外的区域。一般管控单元中,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对其中的永久基本农田实施永久特殊保护,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对其中要素重点管控区提出水和大气污染重点管控要求。

2.加快推动现代绿色产业发展。

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全面执行国家产业准入相关要求,严格落实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控“两高一低”项目建设,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生产不合格或淘汰类产品的企业和产能,依法予以关闭淘汰。鼓励企业通过技改、新增生产线、扩大产能等方式盘活园区土地资源和闲置工业资产,提高园区土地集约化水平。对梓江及重要支流沿线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生产企业,加快推进就地改造、完善环境安全应急措施。推动传统行业绿色化改造,全面推进绿色食品制造业、生物医药产业、建材、纺织、电子机械等传统领域企业实施全要素、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将智能化、绿色化融入研发、设计、生产销售过程,不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有效削减污染物排放。突出产业链培育,实施“品牌带动”工程。以绿色食品制造、生物医药行业为重点⑪,推进产品绿色化、低碳化升级,增加绿色产品供给能力,提升其市场占比。按年度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推动工业园区绿色化改造。推进传统产业集群和工业园区整合提升,实施“一园一策”“一行一策”。对工业园区和园内企业实行要素资源差别化配置,促进园区内企业废物资源交换利用。推进园区绿色化、循环化改造,支持建设绿色产业示范基地,鼓励园区引进共生和补链项目。严把园区项目准入关,严格控制高环境承载、高环境风险项目入园,着力引进产业带动型、科技创新型、清洁生产型、生态环保型项目。提高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化利用水平,推动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推动园区内企业开发绿色产品、创建绿色工厂,龙头企业建设绿色供应链,实现园区整体的绿色发展。

大力发展现代绿色农业。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发展现代种养殖业。积极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深入实施“沃野绵州”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工程,支持环境友好型循环农业发展,重点支持稻—菜、稻—鸭、稻—渔等循环生态种养技术、模式的研究推广。充分运用生态农业技术,发展以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特征的生态农业。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推广水产健康养殖模式。修复农业生态系统,加快农业生产绿色化进程。强化绿色导向和标准引领,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建设现代农业园区,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丰富乡村经济业态,打造一批示范性农业主题公园、康养基地等。

服务业绿色生态发展。构建以旅游服务、文化教育、医疗康养、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及商贸流通业(5+1)为支柱,其他服务业协同发展的“5+1”现代服务业体系。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特色鲜明、开放互补的现代服务业新发展格局,建成西部地区绿色生态服务业强县⑫。

3.促进资源利用方式绿色转型。

优化调整能源结构。落实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探索开展用能预算管理,全面深入实施电能替代,就地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程,推动新建、改扩建项目实行用煤减量替代。科学有序推进天然气、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按照要求逐步提高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气消费比重。完善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加大可再生能源利用力度。推动梓潼云峰风电等重大项目建成投用⑬,完善电力输送通道,加快重要输气管道项目建设。

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严格项目节能审查和监察,严控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增长,开展煤改气、煤改电等替代工程,进一步完善落后产能与过剩产能市场退出机制。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抓好重点领域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推进用能权交易和有偿使用。加快建设智慧高效能源网络。加强工业节能、建筑节能、公共机构节能、商贸节能,加强能源节约高效利用。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强化农业节水、工业节水、城镇节水、目标责任落实和考核,加强水资源节约循环利用。推进产业园区绿色化、循环化改造,加强工业“三废”、余热余压和农业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推动乡村各领域电气化改造。

4.打造绿色交通运输体系。

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优化县域综合交通网络布局,促进运输结构调整。坚持公交优先战略,推广高峰快线、社区公交、城际公交,优化公交线网,提高中小街道公交覆盖率。提升交通组织效能,加快完善“公交+慢行”绿色交通体系,优化常规公交线网,加快构建城市绿色交通体系。

提升绿色出行水平。推进交通节能减排工作,加大新能源和低排量汽车推广力度,至2025年公路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和CO2 排放较2020年分别下降4.5%、5%;积极推进交通生态示范工程建设⑭。加快在党政机关办公场所、超市卖场、商务楼宇、医院、旅游景区、物流园等公共服务领域推进公(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布局高速公路、国省沿线快速充电基础设施,推动实现公交车、巡游出租车全部纯电动化。加大充电设施配套力度,积极推进“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推进全县充电运营监控平台共建共享。到2025年,新建住宅和公共停车场汽车充电设施配备率均达100%。

专栏3:绿色发展工程

1.梓潼县节水型社会创建工程:搭建县级水资源在线计量监测平台,改造农业节水渠道、工业节水设施和生活节水器具,创建节水示范区。

2.梓潼县乡镇垃圾分类循环利用、废品收购处理项目:宏仁等乡镇新建垃圾分类处理站、废品收购点等设施。

3.分布式能源站循环改造项目:经开区建设20吨/小时直燃锅炉3台,园区蒸汽管网8.4公里,以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4.绵阳梓潼电动汽车充电站及配套设施工程:在两弹一星红色旅游景区等区域新建充电设施,包含充电桩、罩棚及配套设施工程。

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助企业购买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等设备、补助利用秸秆生产有机肥的企业建设发酵罐等加工设备,对实施秸秆资源化利用的种养殖户进行补贴等。

(二)加快实施达峰行动,有效应对气候变化

1.构建碳达峰行动体系。

科学制定碳达峰计划。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碳达峰、碳中和“30·60”目标,围绕国家、省、市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启动二氧化碳排放率先达峰行动。根据绵阳市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明确梓潼二氧化碳排放达峰总体目标、阶段性任务和重要举措,落实绵阳市碳达峰路线图。开展化石能源消费、二氧化碳排放趋势动态分析,推动编制县级温室气体清单。加强达峰目标过程管理,强化形势分析,确保达峰目标如期实现。

推进重点领域碳达峰。落实以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控制为主、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管理制度,从严从紧控制煤炭消费,实施差异化有序达峰。加大减污降碳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控,鼓励具备条件的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研究制定碳达峰及降碳行动方案,率先达峰。

推进温室气体减排。有序开展行业绿色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控制生产过程中的二氧化碳排放,稳步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编制梓潼县温室气体排放清单,鼓励重点企业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提升企业碳排放和碳资产管理能力。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强交通运输领域排放控制。推广绿色建筑及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引导建筑低能耗低碳发展。加强农业生产碳排放及城镇污水处理碳排放监管。加快森林、河湖、湿地等地区生态修复,建设有机融合山水林田湖的自然生态系统,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2.有序适应气候变化影响。

推进低碳城市发展。将低碳理念融入城市建设,以党政机关、学校等公共建筑为重点,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以会展场馆、文旅设施建设为重点,鼓励发展装配式建筑和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推动城镇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快推进园林绿化标准化建设,增加公园绿地、社区绿地、城市绿道。

增强关键基础设施气候韧性。将适应气候变化理念和要求纳入城市发展目标,在城市建设相关规划中充分考虑应对气候变化风险。实施城市基础设施适应气候变化改造,安全有序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降低城市建筑、交通、供排水、能源等重要生命线系统的暴露度。依托城市绿地、河道等公共空间,打造和保护通风廊道,缓解“热岛效应”。系统推进排涝除险、蓄水空间、消防安全等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城区供排水处理能力。

积极应对极端性天气气候事件。提升极端天气和气候事件监测预警系统能力,加强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健康预警及流行性疾病预警和应对。结合地形特点,科学规划和建设屋顶绿化、雨水花园、微型湿地、下沉式绿地等城市“海绵体”。推进河湖、湿地等水体自然形态保护和恢复,构建城市良性水循环系统,提高梓江等重点河流沿线防洪排涝能力,实施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加强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健康预警及流行性疾病预警和应对。

3.打造城乡低碳生活圈。

倡导绿色生活理念。落实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要求,引导公众在衣食住行等方面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鼓励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推进节能照明、节水器具等城市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完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等设施建设。开展“光盘行动”“限塑行动”和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等创建行动,利用环境日、地球日、全国低碳日、节能宣传周等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促进绿色产品消费。落实绿色消费法规政策、绿色消费财税鼓励政策,以绿色消费倒逼产业转型。完善绿色产品标准体系,提升绿色产品标识公众认可度,鼓励和引导消费者使用环境标志产品、绿色有机产品,打造一批提供绿色服务、引导绿色消费的绿色商场。严格执行政府对节能环保产品的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探索建立生态产品政府采购办法,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规模。

营造宁静和谐的生活环境。适时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加强区域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对声环境要素的综合评价。推进交通干线噪声治理工程,对道路干线两侧存在居民住宅且夜间交通噪声超标的路段实施优先治理,积极推广降噪路面材料和噪声屏障。优化功能区环境噪声监测点位,加强对重点噪声源、热点和敏感地区噪声污染状况监测。加强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等重点领域噪声管控。重点加强对餐饮业、娱乐业、商业等噪声污染源的控制管理,强化夜间施工管理,严格落实限期治理制度并加强后期监管。

专栏4:应对气候变化工程

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工程:推动基于项目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活动。围绕公众行为减排、林草碳汇提升、城乡环境整治等项目构建特色碳普惠机制。加快县级建设区域温室气体清单编制。以会议、展览等为重点,实施一批活动碳中和示范项目。

(三)突出协同增效,打赢蓝天保卫战

1.统筹推进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标改善。

加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实施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提升计划。以PM2.5和臭氧协同防控为主线,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治理,强化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强化轻度污染天气应对,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警预报能力建设,开展春夏季臭氧和秋冬季PM2.5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到2025年,环境空气质量实现全域达标并持续改善,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臭氧污染得到遏制。

大力推进协同治理。加强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以建材、农业、交通等行业为重点,落实温室气体与多污染物协同监测和治理体系,加强氮氧化物、甲烷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治理,落实常规大气污染物和非常规污染物协同控制。推进区域协同防治,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完善区域间协同治理机制,推动与周边相邻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加强游仙区、江油市等比邻城市联防联控,强化信息共享和联动执法。

2.深化工业源污染治理。

加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强化工业企业治理设施运行监管,确保按照超低排放限值及相关标准要求运行,减少非正常工况排放。加强对新、改、扩建项目废气排放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对生产工艺落后、产品质量差、资源能源消耗量大、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逐步实行关闭停产。加强企业日常督促指导,引导企业按照环保、安全等要求自觉合法合规生产。

加强工业园区污染治理。逐步推进“一园一策”废气治理要求。以梓潼经开区为重点,推行工业园区大气污染排放总量控制,加快现有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强化园区大气监测监控能力,完善园区大气自动监测监控体系,提升园区大气环境管理水平。加快新能源充电桩建设,推进分布式能源站循环改造。对工业园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总量控制、减排目标任务。在环评审批和环保“三同时”管理中,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产业政策和行业技术规范,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新建项目必须落实对应环境污染治理设施。

3.大力推进重点行业VOCs治理。

强化VOCs源头控制。按照“控制总量、削减存量、减量替代”的原则,涉挥发性有机物的建设项目,按照省上规定实施新增排放量替代管理,对VOCs指标实行动态管理。推动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工作,引导企业使用和生产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和产品,以工业涂装等行业为重点,大力推进低(无) 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积极推进表面涂装业VOCs排放控制,针对表面涂装提出具体排放限制要求及控制措施建议。

实施VOCs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深入实施精细化管控,推行VOCs重点行业“一企一策”,建立VOCs管理台账。深化医药、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VOCs治理,加快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全面推进汽油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已安装油气回收设施的油气回收率提高到80%以上。

健全VOCs监测监控体系。加强工业涂装等重点企业VOCs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和正常运行。加强工业园区VOCs排放控制,加大涉VOCs排放企业综合整治力度,提出VOCs重点整治企业名录及年度整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推进工业园区基本建成VOCs监控预警和应急体系。

4.加强移动污染源防治。

优化调整车辆结构。加快淘汰污染严重的机动车,完成老旧柴油货车和燃气车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结合促进汽车消费政策鼓励老旧车置换为清洁能源车辆,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的排放,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推动城区公交和物流电动化,加大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配送、邮政快递等领域应用。

加强在用车环保监管。严格机动车环保准入,按要求实施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加大在用车排放监管力度,加强汽车尾气治理工作和机动车尾气路检、年检工作。加大机动车集中停放地、维修地的尾气排放监督抽检力度,加强日货运量超过20车(中重型货车)的重点用车单位监管,持续推进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定期开展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情况监督检查。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整治。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推进工程机械安装精准定位系统和实时排放监控装置,加快监控信息化建设。按要求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测数量,推进排放不达标工程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汰,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力度,优化调整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范围,将城市建成区纳入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区域内禁止使用国Ⅱ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5.强化面源污染治理。

有效防治扬尘污染。提高各施工企业防治扬尘污染的意识,加强施工扬尘污染管控,深化快反系统在扬尘污染防控的应用力度。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六必须、六不准”和“六个百分之百”,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施工扬尘治理体系,有效控制施工扬尘污染问题。加强运输渣土、石料、水泥、垃圾等物料车辆管理,优化机械化清扫设备,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严控餐饮油烟污染。加强重点餐饮企业监管,避免餐饮油烟对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行政办公等环境敏感区的影响。建立餐饮油烟长效监管机制,强化餐饮服务企业油烟排放规范化整治。加强居民家庭油烟排放环保宣传,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统筹快反平台与基层环境网格监管体系建设,推动形成秸秆露天焚烧监管合力,严控秸秆露天焚烧。重点监管规模化生猪代养项目,鼓励发展种养循环模式,减少化肥的施用。

专栏5: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工程

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对全县涉气行业挥发性有机物防治进行提标升级。以工业涂装等涉VOCs重点行业为重点有序实施原料替代工程。全面推进汽油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改造。

(四)统筹“三水”共治,打好碧水保卫战

1.加强水资源保护利用。

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严格执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把控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健全区域用水总量指标体系,在新增取水许可审批工作中体现水资源开发利用刚性约束原则。全面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和四川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健全节水激励机制,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落实“三线一单”中对梓潼水功能区的要求及管控措施。

优化水资源配置和调度。持续优化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统筹解决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加大非常规水源利用,将再生水、雨水、清下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梓潼作为水资源缺乏地区,着重构建“截、蓄、导、用”并举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

严格保障河湖生态水量。按“一河一策”要求,开展重点河流生态流量调度与监管工作,制定并落实流域生态应急调水方案。对水库、闸坝、引调水工程实施动态调度,确保枯水期下泄流量。新建、改建和扩建水工程,应落实生态流量泄放条件。推进梓江流域水资源调蓄水利工程建设,提升区域水资源调蓄能力。

2.巩固深化水污染治理。

推进工业水污染防治。对区域内造纸、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等重点行业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项治理。建立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水浓度异常等突出问题清单,组织排查整治梓潼经开区污水管网老旧破损、混接错接等情况,实施清单管理、动态销号。完善园区及企业雨污管网分流,强化工业企业废水稳定达标排放。推进企业内部工业用水循环利用和工业园区内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加强冷却水和低污染水的循环利用,减少废水排放量和提高重复用水率。强化工业企业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对纳管企业总氮、总磷和其他污染物的管控。以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为核心,落实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污水处理厂接纳和处理区域内的生产生活污水,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强化对污水处理厂设施运行和污泥安全处置、资源化利用的监管。

提升城镇水污染治理水平。统筹考虑城镇发展规模,科学编制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计划,持续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补齐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短板,持续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加快实施城市雨污分流改造,开展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以机关、学校、医院、集中居住小区、垃圾中转站、农贸市场、宾馆、饭店、浴室等排水户收集主干管和沿江(河)污水主干管为重点,加快推进县城和建制镇生活污水收集配套管网建设,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持续完善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改造。加快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接合部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加快消除收集管网空白区。结合老旧小区和市政道路改造,推动支线管网和出户管的连接建设,补上“毛细血管”,实施混错接、漏接、老旧破损管网更新修复,提升污水收集效能。

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快落实“查、测、溯、治”四项任务的工作步骤和要求,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做到“有口皆查、应查尽查”,全面掌握流域入河排污口的数量及其分布,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有序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制定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和时限要求,明确目标要求和时限。以县为单位统一规范排污口设置,明确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标志牌、监测监控设施等建设内容,推进入河排污口“一口一档”管理,到2024年底前完成梓江及其重要支流的排污口标识牌设置工作。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原则上不得在管网覆盖范围内新增入河排污口,可能影响防洪、供水安全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时,应依法依规办理相应审批手续。依托排污许可证信息,实施“水体-入河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全链条管理,强化源解析,追溯并落实治污责任。加大入河排污口环境执法力度,综合运用卫星遥感、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对排污口实施智能化监管⑮。完善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落实自行监测制度,强化自行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检查,规范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推进测管协同,深化信息公开。按照“谁排污、谁监测”原则,明确入河排污口排污单位和排污口责任单位的自行监测主体责任。配合市局做好排污许可证“双百”和排污限期整改“清零”工作,完善排污许可证动态更新。

3.实施水生态保护。

开展水生态监测。配合市局加强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推进梓江浮游动物、浮游植物、鱼类等水生态监测,完善“一河一档”,构建河湖基础信息数据库。

实施水生态保护修复。综合运用河道治理、清淤疏浚、自然修复等措施推进河道综合整治。加强河湖岸线生态建设,实施生态景观植被恢复、湖滨湿地建设以及河湖岸线清理复绿等综合整治工程,严格控制与河湖生态保护无关的开发活动。

推进水生生物完整性恢复。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各项举措。加大梓江及其重要支流重点水域重要经济鱼类和珍稀鱼类的增殖放流力度,逐步恢复水生生物多样性。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能力建设,以保持梓江及主要支流的水生生物通道通畅。整治富营养化水体,开展湖库水体富营养化综合整治,以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城市景观水体为重点,对富营养化问题突出的水体实施控源、截污、生物修复、水量保障、生态修复等综合管控和综合整治任务,建立监测和应急机制。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能力建设,试点在特有物种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受损生境开展修复和人工生境替代工程建设。

4.加强水源地及地下水保护。

巩固提升饮用水水源地整治成果。健全各级饮用水水源地长效管理机制,强化水源地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县级城市备用水源建设,实现县级城市“多水源”供水保障。开展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评估调查排查,持续深化水源地综合整治。优化农村饮用水水源布局,加快水源调整、合并,推进集中式供水工程建设,重点实施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

加强地下水环境保护。开展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掌握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补给、径流等基础特性及周边污染源分布情况,评估其污染趋势和健康风险,建立地下水污染源及地下水型饮用水源清单,实现动态更新。加强地下水环境监测,开展地下功能和环境保护区划,分类推进地下水生态保护。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改水、修复等水源保护工程。

5.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

强化美丽河湖示范引领。强化河湖长制,加强涉水空间管控,持续推动美丽河湖建设及试点。将文昌文化与蜀道文化、两弹城红色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融合,使河湖生态保护工程与水文化相结合,将美丽河湖建设成为传承地方民俗风情的新形式、彰显地方历史文化的新载体。

推进梓江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加快建设梓潼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推进污水收集管网补短板工程,实施四川梓潼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建设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工程、乡镇污水管网补短板工程、垃圾中转站等建设,杜绝生活污水和垃圾直排梓江。完成河湖“四乱”问题集中清理整治和巩固提升工作,推动河湖面貌明显改善。整治工业污染源,加大资金投入,通过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的治理方式,督促企业抓好治理设施建设和污水处理,确保企业废水达标排放,切实改善梓江环境。实施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和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以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和“厕所革命”为重点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专栏6:水环境质量改善工程

1.梓潼县梓江流域水资源配置项目:新建低堰1座,河道疏浚综合治理10.608公里,整治渠系507.87公里,增强梓江流域调蓄功能。

2.梓潼县城市水厂扩容及供水管网延伸工程:扩建连枝水厂、新建许州水厂及供水管网等。

3.梓潼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及乡镇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完善污水管网,提高污水收集率,新建污水处理运行监管平台。

4.梓潼县城镇再生水利用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新建再生水利用工程,新建泵站、压力管线及其他构筑物,向城区生态环境进行补水。梓潼县2023-2024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新建马鸣河、太平河和建兴河等水系连通工程3处,综合治理河长45.1公里及配套设施等。

(五)推进系统防治,治理土壤和农村环境污染

1.推进土壤污染防控。

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监管,严格落实重点企业隐患排查、自行监测、地下储罐和有毒有害物质备案工作。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监管,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完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运输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重大疫情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应急保障能力。加强矿产资源开采污染防治,开展典型矿山和尾矿库土壤污染治理与生态恢复。

深入推进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推进受污染农用地加密调查和风险评估,全面摸清全县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农产品协同调查,动态更新风险管控范围。加强开发区、加油站、水源地等敏感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查清土壤环境风险,持续完善土壤环境质量基础数据库。

构建土壤环境管理支撑体系。以土壤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提升土壤监管信息化能力。强化土壤污染应急机制建设,持续完善各级土壤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加强土壤环境应急管理、技术装备支撑、处置救援能力建设。

2.加强土壤风险防控及治理修复。

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严格农用地分类管理,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结合农用地详查成果和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成果,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鼓励采用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确保严格管控类耕地全部实现安全利用。全面从严落实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加强复垦农用地污染管控。

有序推进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推进污染地块风险等级分类管理,持续更新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有序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以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公共管理和服务用地的污染地块为重点,逐步推进典型污染类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工作试点示范建设,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定期公开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等相关信息动态更新污染地块名录。到2025年,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监管。加强未利用地保护,严守生态安全底线,对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未利用地实行强制性保护。依法严查向滩涂、湿地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未利用地拟开垦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依法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推进长江上游风险管控区建设。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三线一单”和隐患排查等成果为基础,建立土壤污染源数据库和土壤风险源管控清单。开展风险管理分区,根据环境风险可接受水平和风险源清单的变化情况,按年度对风险管理分区管控方案进行动态调整。

3.深化农业农村环境治理。

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以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建设为契机,深入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加快推进施肥方式转变和化肥减量增效示范,以中药材、猕猴桃、蜜柚为主,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有效推进新肥料、新技术应用。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和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深入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农膜回收处理试点建设,大力推广生物可降解地膜应用。优化调整种养结构,开展畜禽粪污专业化集中处理。强化水产养殖污染整治,持续开展池塘标准化改造,推广水产健康养殖模式,推动水产养殖尾水治理。

加大农村污水治理力度。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建设,因地制宜选择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方式,分类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通过“以城带村”“以乡镇带村”“以园区带村”等方式,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分类改造现有设施及配套管网,加强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提高收集处理水平。坚持源头控制、原位消纳、综合利用的原则,加强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到2025年全县85%以上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优化整合农村人居环境监管机构,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转运、县(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探索开展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优化公共卫生厕所布局,提高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保护和利用传统村落、特色村落和古村落,培育创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分类打造特色乡村风貌。加强绿化美化,实施差异化、特色化、景观化改造,推进农田林网建设,塑造田园风光、田园建筑、田园生活。

专栏7:土壤和农村环境质量改善工程

1.梓潼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分布在梓潼县36个村,新(改)建三格化粪池、人工湿地等处理设施。

2.梓潼县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厕所革命及畜禽粪污治理;城镇公厕建设;农村垃圾、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改造提升类项目。

3.梓潼县生态循环农业项目: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农作物秸秆利用,废旧农膜、农兽药包装物回收利用,病死畜禽处理,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开展外来生物收集处置,农村人居环境治理。

(六)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建设,推进生态保护修复

1.构建生态安全战略格局。

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管护。以“一廊一带”(古蜀文化走廊、梓江河谷带)为重点⑯,加大生态治理与修复,实施生态脆弱区综合治理工程,加强梓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加强对水土流失等生态退化地区的监测评估与监管,重点支持生态产品保值增值,推动重点生态功能区提升优质生态产品的供给和转化能力。

加强自然保护地保护。推进七曲山森林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完善自然保护地规划,进一步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突出抓好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加强自然公园保护和建设。整合优化归并相关自然保护地,与广元共建共管四川翠云廊古柏省级自然保护区。加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监管制度,实行差别化管控,加大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力度。深入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有力推进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整改。

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持续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充分考虑地理实体边界、自然保护地边界等,将生态保护红线精准落地。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信息化建设,及时掌握县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性质、功能和管理情况及动态变化趋势。强化对生态红线范围内人为活动的日常监管,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成效和生态功能变化成效评估。

2.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加强重点生态系统保护。推行林长制,开展新一轮大规模绿化绵州行动,加强退化林和残次林修复,实施森林提质增效工程,持续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分区推进湿地保护修复,重点保护潼江河上游鱼类和水生生物的自然生境。坚持生态优先,依托重点生态工程带动森林建设,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覆盖率。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水土保持、国土整治等重点生态工程。严厉打击乱砍滥伐、乱占滥垦等行为,切实保护好天然林资源和后续发展资源。

实施脆弱区生态修复。坚持自然修复和工程治理相结合,加快生态修复和治理进程。继续实施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加强主要江河流域生态敏感和脆弱区生态修复。延长植被恢复、封山育林、补植补造、人工造林的期限,恢复受损植被,提高森林覆盖率和其他草地植被覆盖度,构建以森林植被为主、林草结合的县域生态安全体系。提高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能力,切实保持生物多样性,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治。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加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修复,加强外来物种管控。进一步加大生态系统、物种和基因多样性、景观保护力度。以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以及现有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等为重点,加强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自然保护区管护水平,加强野生动植物野外巡护和执法监管。加强对水域环境及水生生物资源的修复和保护,确保各流域完整的水域生态系统。

加强自然资源保护。有效保护珍贵自然景观资源、地质地貌、古树名木(强化古柏保护)及其所承载的自然资源、生态功能和文化价值。

3.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

积极开展生态示范争创。根据《梓潼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0—2030年)》,持续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省级生态县创建,建设绵阳高品质幸福美好生活宜居地。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生态县各项指标,全域生态文明全面提升。立足美丽梓潼建设目标,推动建设一批美丽城镇、美丽乡村、美丽社区。

4.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开展生态产品信息调查和评估。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开展生态产品信息普查,摸清各类生态产品数量、质量等底数,积极探索具有绵梓潼特色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和模式,探索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

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深度挖掘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路径,从生态附加值溢价、生态产业发展、生态产品开发、环境资源交易等维度,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托优良的自然本底、丰富的农林资源(梓江、七曲山、长卿山等)加快发展“生态+产业”(蜜柚+生猪循环产业等),打造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产业品牌。以加快“公园城市”建设,提高城市生态环境水平以及生态服务功能,带动区域价值提升。加快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资源、产业开发的有效融合,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新路径。探索开展生态产品交易,鼓励打造具有梓潼特色的生态产品品牌,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增值。

专栏8:自然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1.天然林保护工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采取综合措施防治水土流失,优化配置工程、生物和耕作等措施,形成有效的水土流失和天然林综合防护体系。

2.生物多样性保护、古树名木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古树名木保护工程,有效保护珍贵自然景观资源、地质地貌、古树名木。

3.涪江流域绵阳生物医药产业园太平河改道及生态修复工程:太平河流改道综合治理,新建左右岸堤防、市政道路。

4.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程: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创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省级生态县。

(七)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有效控制环境风险

1.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构建政府引领、企业落实、公众参与的固废环境管理长效机制,统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大力推动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积极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在建筑材料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地下采空区充填等领域的综合利用,以低值废物为重点推进末端处置设施建设。推进药肥源头减量,降低不可降解农膜使用量,优化秸秆和农药包装废弃物收储运模式。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强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与处理处置设施配套建设,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立和完善覆盖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建造标准体系,加强建筑垃圾的全流程监管,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大力宣传“无废文化”,打造一批“无废机关”“无废小区”等“无废细胞”示范单位,推动实现“无废城市”建设全民共建、全民共治、全民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建立危险废物“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环境监督管理体系,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持续动态更新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深入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推进危险废物物联网监管试点建设。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及规范化管理要求做好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及处置全过程污染控制。加强危险废物转运、处置能力建设,充分考虑危险废物增长趋势和应急处置等因素,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实现全县危险废物产生量和转运、处置能力相匹配。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建设,保障中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理逐步规范。强化医疗废物收贮体系建设,健全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新冠感染疫情医疗废物得到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

2.强化涉重企业风险防控。

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截至2020年,梓潼县无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严把项目审批关,严格执行重金属相关行业准入条件,严格涉重金属企业和园区环境准入管理。持续开展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回头看”、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治理等工作,报送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调度表⑰。

3.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加强核与辐射监管能力建设。深化核与辐射领域“放管服”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涉核企业以及重点电磁设施、设备的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探索实施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持续落实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在线监控全覆盖,确保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可控。加强队伍建设及仪器设备配备,推动辐射环境监管监测自动化。加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影响的宣传教育,提升公众认知水平。

加强辐射应急能力建设。强化辐射环境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县、园区、企业多级专项应急预案体系。推进核与辐射场外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应急监测设施设备配置。加强辐射事故环境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

4.健全环境风险防控及应急管理体系。

加强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治理制度,落实涉危、涉重、有毒有害物质等重点行业,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领域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建立环境安全风险动态管理清单。建立健全环境应急协同监督机制和环境安全责任清单制度。开展重点流域水环境积累性风险调查评估,实施环境风险预警监控。对沿梓江重点企业开展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风险企业信息登记和信息公开,督促企业完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和环境应急设施。

健全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加强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落实环境风险企业“一源一事一案”制度。加强企业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强化技术指导,落实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督促企业按行业完善企业备案,强化企业应急实战演练,提升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健全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加强县级、乡镇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建设,梳理区域环境风险,合理确定物资储备规模及种类,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存、补充、更新、轮换、调运等管理机制,实行物资储备信息动态化管理,掌握常用应急处置物资生产商和产能信息,形成持续应急供应能力。提升应急响应能力,落实环境应急管理职责,强化相关职能部门环境应急联动能力,强化流域风险联防联控,融入绵阳市跨区县环境风险联防联控和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提升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警能力,加快环境应急预警信息化应用建设,确保突发环境事件早发现、早调度、早处置。加强环境应急队伍能力建设,加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提升社会公众群防群治能力。

专栏9:环境安全工程

危化品防控体系构建工程: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督促企业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分区贮存。

(八)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进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

1.加快形成生态环境多元治理格局。

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完善县级领导分工责任制,全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36条硬措施落地落实。完善梓潼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部门、乡镇生态环保职责。组织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审计制度,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落实。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推动排污单位持证排污、持证排污。加大清洁生产力度,持续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强化企业环保自律,指导企业建立环保内控制度,推动重点排污企业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加强企业内部环境信息管理,推动环境信息依法强制性披露。

加强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落实生态环境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建立多元化投诉举报平台渠道,健全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环保论证公众参与机制。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加强宣传和贯彻落实《绵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科普和教育培训。创新完善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工作机制,完善环保投诉举报管理平台功能,畅通环保监督渠道,推动信访信息综合运用。加快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引导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活动。

2.加强环境监管体系建设。

加强环境保护监管执法。总结推广乡镇生态环境治理经验做法,建立健全覆盖到乡镇、村(社区)的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加强与重点监管、信用监管、河长制、林长制等融合,提升城乡生态环保监管执法效能。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模式,研究建立VOCs重点企业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和跨区域跨流域联合执法。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日常监督,开展人类活动遥感监测问题线索的核查,建立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台账,推进问题整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进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县基层生态环境网格员队伍培训,规范乡镇生态环保执法监管,全面提升环境监管网格管理服务水平,解决环境监管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实现环境监管全覆盖、无盲区、零死角。

全面提升环境监测快速反应能力。强化监测机构应急、执法监测设备配备,提升污染源监测和执法快速响应能力。持续开展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升级改造。推进生态环境数据共享、环境监管信息化智能化,提升联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能力。

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强化规划环评的约束和指导作用,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健全环评预审制度,对重大项目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优化小微企业项目、编制报告表项目的环评管理。强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管理。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指导工作机制。

3.健全环境治理政策体系。

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完善生态保护、环境管理绩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多元投入长效机制,健全绿色金融服务体系。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探索引进环保社会组织参与农村污水治理、垃圾处置等。

强化生态环境共治共保。深化跨流域跨区域大气和水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气候变化等领域的交流合作。积极参与成渝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执行成渝地区危废处置白名单制度,推进区域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协同推进梓江等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在加强生态共建、深化污染共治、强化共商共管、健全工作机制等方面积极响应。加强县(市、区)联动、县内外统筹,探索建立生态环保建设与保护制度、生态文明建设协调机制,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统一环境准入条件,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产业布局严格执行规划环评要求,新建项目应当满足“三线一单”管控要求。严格控制梓江源头区域环境风险项目,针对双方边界区域内重点行业的环境敏感建设项目与毗邻县(市、区)交流。强化环境应急协作,建立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及信息互通渠道,加强跨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完善预警和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共同应对跨界突发环境事件和环境污染事件事故。建立灾害性天气联防协作和信息通报机制,促进区域间资源共享、交流合作、技术研讨。

4.提升环境治理水平。

提升环保治理智慧化水平。加强与既有信息化平台的融合对接,完善生态环境快速反应系统和生态环境信息网络。推动人工智能、区块链、5G、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生态环保深度融合,谋划环境污染治理工艺自动化、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化、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控智能化、环境污染及风险隐患识别智能化等。

提升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开展污水处理差别化精准提标,实施污泥集中焚烧无害化处理。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健全县域医疗废弃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加强对城镇规划编制实施中环境保护方面的指导和监督。通过环境建设、经济建设、城镇建设的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统一,重点建设与环保密切相关的公共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切实解决全县生活污水、垃圾的处理问题,以生活污水、垃圾处理为重点,加大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力度,配套建设环保基础设施,研究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小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运营管理体制,走产业化和市场化的路子,鼓励民营企业投资环保事业。加快建立和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和垃圾收费制度,逐步解决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经费等问题。

提升环保铁军素养能力。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理论学习教育,推进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强化业务能力培训,采取环保讲堂、实战演练、技能比武、以老带新、比赛竞赛、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注重干部多岗位锻炼,加大挂职锻炼、横向交流力度突出业务骨干的示范带头作用。优化队伍结构,加强与省内科研院所及重点高校交流合作,探索建立生态环境人才定点培养输送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对本辖区的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实施本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建立目标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二)保障资金投入。根据生态保护建设规划的需要,县级财政把生态城市建设及环保重点项目列入年度项目预算,保证生态保护重要基础设施项目的启动,确保生态环保投入资金保持整体增长。激励社会资金配套,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模式,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参与生态环保。

(三)强化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社交平台和数字媒介等各类媒体,加大规划的宣传力度,定期公布生态环境质量、项目建设等信息,确保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公开。充分发挥公众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建立规划实施公众反馈和监督机制。

(四)加强跟踪评估。建立规划实施年度调度机制,定期调度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重点污染物排放、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在2023年、2026年,分别开展规划执行情况的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对评估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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