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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梓潼县十八届政府第39次府务会议通过了《梓潼县建立农村自来水价格制度实施方案》。为使广大群众全面、充分了解政策,现对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17年12月22日,梓潼县29个乡镇供水站整体移交汇智投资公司。2018年3月12日梓潼县汇智水务有限公司注册成立,正式成为我县农村供水的经营者。原29个乡镇供水站,划分为许州、文昌、宏仁、黎雅、宝石、观义6个片区进行管理,各片区间供水价格未进行统一。2021年县发改局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的规定,对梓潼县汇智水务有限公司的农村自来水供水服务项目成本进行了成本监审,在此基础上,经调查、测算、论证,拟定了农村自来水价格制度实施方案,并于2023年1月13日在生物医药产业园电商会议中心学术报告厅召开了建立农村自来水价格制度听证会。本次听证会正式代表99人,请假15人,实到会代表84人。会议对项目情况、项目实施的现实背景及意义、汇智水务有限公司的农村自来水供水服务项目成本监审结论、方案等情况进行了介绍,到会84名代表充分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二、出台意义
进一步完善我县农村供水价格机制,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促进农村供水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制定依据
《四川省村镇供水条例》第四十二条提出“村镇集中供水按照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分类计价”。
《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意见》(川发改价格〔2014〕726号)提出“各地在建立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时,要严格按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同步推进城镇供水价格分类简化工作”。
《关于建立健全和加快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发改价格〔2018〕509号)中“2020年底前,凡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域非居民用户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尚未完成水价简化分类的,在建立完善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时,要严格按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同步推进城镇供水价格分类简化工作”。
四、主要内容
(一)实施区域
县城区自来水厂直供区域以外的农村自来水。
(二)水价分类
实施方案将农村自来水分为了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
(三)价格标准
1、居民用水实行了阶梯,从农村安全饮水角度考虑,在一阶梯内划分每月2方的基本用水,执行基本水价2.5元/立方米的优惠价格。一阶梯(1-180方/年)每月2方外价格为4元/立方米;二阶梯(181-300方/年)4.5元/立方米;三梯阶(300方/年以上)5.5元/立方米。
2、非居民用水采用最高限价管理,限价为5元/立方米,并且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3、特种行业用水采用最高限价管理,限价为6元/立方米。
(四)计量缴费周期:基本水价计价周期以月为单位,阶梯水价计价周期以年为单位。
(五)执行时间: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或省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五、惠民举措
本方案出台了相关惠民政策,惠及低收入群体、4人以上家庭等。
(一)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低保户、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可向供水企业提出减免水费申请。经供水企业确认后,每户每月免收2立方米。
(二)居民户每户人口按4人及以下计,超过4人的,凭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籍证明或暂住证,向供水企业提出申请,经确认后,按每增加1人,各级每月上调3方水量额度,即结算周期内,每级额度上调36方/年。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