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原因
为建立健全我县水上运输事故应急反应机制,快速、有序、高效地组织水上运输事故应急反应行动,及时搜寻救助遇险船舶、水上设施和人员等,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特制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绵阳市水上运输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通航水域发生的一般以上水上运输事故,指导全县水上运输事故应急工作。
四、适用年限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2023年3月8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