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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潼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梓潼县交通运输局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2-11-15 15:49 作者:梓潼县交通运输局  来源:梓潼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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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系统各单位:

现将修订后的《梓潼县交通运输局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主体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梓潼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12月16日

 

 

梓潼县交通运输局

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主体应急预案目录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遵循原则

1.4适用范围

    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组织机构组成

2.2指挥部职责

2.3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2.4应急工作机构

3 分类级别

3.1突发公共事件分类

3.2突发公共事件分级

4 预测预警

4.1预警分级

4.2预警监测

4.3预警上报

4.4预警发布

4.5预警处置

5 应急响应

5.1上级机关下达的应急指令的响应

5.2应急预案的自行启动

5.3交通运输系统突发事件的响应

5.4响应细节

6 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6.2调查和总结

6.3调查评估报告

7 保障措施

7.1人力资源保障

7.2应急装备保障

7.3应急物资保障

7.4应急经费保障

7.5应急预案保障

8 宣传、培训和演习

8.1宣传教育

8.2培训

8.3演习

9 附则

9.1预案管理

9.2监督检查

9.3实施时间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配合市交通主管部门和县政府构建指挥统一、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体系,规范应急行为,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效率,增强处理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迅速、有效、高效地组织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和社会影响,保证公路、水路畅通和应急人员、物资及时运输,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县委、县政府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交通运输系统实际情况,为便于开展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而编制。

1.3遵循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为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尽可能地减少由于交通运输领域突发事件带来的人员伤亡等各种危害,加强日常的监测、预报和管理等工作,主动防范,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消除或减轻突发事件所造成的危害。

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在县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应急机构的作用。

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整合资源、协调处置。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合理规划,实现人力资源、物质资源、技术资源和信息资源等的优化配置,协调联动,统一调度、资源共享。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交通运输局管理范围之内的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等公共事件,影响正常交通运行,给社会和人民生活带来不良影响的交通运输领域突发事件。

详细说明如下:

(1)管理辖区国省、县公路出现交通中断或较长时间阻塞,需进行及时疏通,以保障交通能力、维护交通秩序。

(2)当公路、桥梁、航道及其附属设施遭到严重破坏,丧失正常使用功能,需迅速恢复、抢修、加固,以确保运输畅通的突发事件应急行动,保护交通设施,保障安全通行。

(3)出现公路、水路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需进行应急安排和事故处置,以保证伤亡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救助。

(4)交通工程建设出现险情或事故,需采取积极防范、救援措施,以保障从业人员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5)汛期期间,需要处置的各类影响交通运输突发事件。

(6)当出现重大疾病、疫情、电力、通信等需要交通运输部门参与或协助的突发公共事件。组织调配各种运输力量,以保证应急人员和物资的运输。

(7)当出现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8)其他需要处置的重要事件。

    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组织机构组成

县交通运输局处置突发事件指挥部(县局作战室)

长:赵  

副指挥长:赵永华、靳平宗、黄枝军、白国强、刘剑寒

   员:任强、何崇国、周松柏、李春雷、侯娟、赵怡、赵宁、王军、张琳、何照生、张均、任静、李成斌、陈剑春、张斌、柳从财、席玉林。

2.2指挥部工作职责

(1)负责审定交通运输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工作。

(3)决定发布相应等级的预警状态,启动与终止应急预案,参与突发事件的响应和应急救援行动。

(4)监督检查局系统各单位应急工作运行情况。

(5)部署和总结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年度工作。

(6)其他与应急工作相关的重大事项。

2.3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县交通运输局处置突发事件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局安全法规股(以下简称局应急办),局安全法规股股长兼任主任,局办公室、规建股、运输股负责人兼任副主任。

局应急办工作职责:

(1)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

(2)负责县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发布与管理等工作。

(3)督促检查局直属各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实施。

(4)负责收集、核实和处理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以及接受市交通运输局、县政府应急办、县政府防汛办等上级部门下达的紧急重要事项,及时将重要信息向领导报告,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情况。

(5)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如:承办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局党委有关决定事项和领导批示精神;督促、检查局直属各单位队伍建设和物资、机具储备;协调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应急演练、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工作。

(6)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4应急工作机构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分类,建立专项应急工作组:


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责任单位

应急队伍

职责

工作要求

公路抢修保通应急工作组

分管公路建设的局领导

局公管所、路政大队、局规划建设股等负责人

局公管所、路政大队、局规划建设股、农建办等工作人员

局公管所、路政大队、局规划建设股、农建办

局公管所组建公路抢通保通应急抢险队伍

负责全县范围内公路发生影响车辆通行的突发事件

 

    1.组织应急状态机具、设备和人员,抢修全县公路、桥梁。2、保障应急救援工作中公路、桥梁的畅通等工作。3、组织协调重点公路工程在建项目毁损的抢修、安全等工作。4、做好抢通保通过程中人员、机具的相关记录和善后调查、处理等工作。

道路运输应急工作组

分管运输的局领导

局运管所、局运输股和局安全法规负责人等

局运管所、局运输股、局安全法规股工作人员

局运管所、局运输股、局安全法规股

局运管所组建应急运输保障队伍

负责道路运输行车安全事故、客运站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1、组织安排运力储备,调配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确保应急救援过程中运力及时到位,抢运物资和人员。2、负责道路运输安全源头监管,保障应急过程中道路运输的安全。3、做好保运过程中调用人员、车辆的相关记录和善后调查、处理等工作。


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责任单位

应急队伍

职责

工作要求

水路运输应急工作组

分管运输的局领导

局航管所、局运输股和局安全法规股等负责人

局航管所、局运输股和局安全法规股等工作人员

局航管所、局运输股和局安全法规股

局航管所组建水上应急保障队伍

负责水路运输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组织水上交通抢险应急救援,指挥船舶开展自救;2、做好所调人员、设备的相关记录和善后调查、处理等工作。

防范恐怖袭击工作组

分管反恐的局领导

局公管所、局运管所、局航管所、局路政大队、局安全法规股、局运输股和局规划建设股等负责 

局公管所、局运管所、局航管所、局路政大队、局安全法规股、局运输股和局规划建设股等工作人员

局公管所、局运管所、局航管所、局路政大队、局安全法规股、局运输股和局规划建设股

交通运输企业组织防范恐怖安保队伍,局直相关单位组建应急运输保障队伍

负责道路运输行车安全事故、客运站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1、配合有关部门保障救援人员和物资安全、畅通运输;2、督促检查交通运输系统车站等公共场所的安保工作,防止恐怖分子及危险物品进站上车;3、做好应急过程中的相关记录和善后调查、处理等工作。


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责任单位

应急队伍

职责

工作要求

卫生防疫突发事件工作组

分管运输的局领导

局运管所、局航管所、局路政大队、局安全法规股和运输股等负责人

局运管所、局航管所、局路政大队、局安全法规股和运输股等工作人员

局运管所、局航管所、局路政大队、局安全法规股和运输股

各运输企业组建的应急队伍。局运管所组建应急运输保障队伍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交通运输系统卫生防疫工作

    1.确保卫生防疫所需的药品、物资、人员运送通畅及时;2、配合有关部门在车站等交通运输系统公共场所做好来往旅客的检查、隔离、送医工作以及运输车辆、机具器械和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的消毒喷洒工作;3、负责交通运输系统内部的疫情防控、记录、上报;4、做好应急过程中的相关记录和善后调查、处理等工作。

综合保障工作组

分管政务的局领导

局机关相关股室负责 

局机关相关股室工作人员

办公室具体负责其他股室配合

 

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新闻宣传、信息报送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1、负责制定新闻宣传方案,拟定新闻宣传内容;2、收集、跟踪境内外舆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通过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批驳谣言,引导舆论;3、为新闻宣传所需对外报道、上网传递等做好必要的协调组织;4、负责应急过程中各类信息收集、上报、传递,协调、督办突发情况的应对与处置;5、保障信息传递畅通、指挥灵敏有效、物资装备供应充足等各种后勤保障工作;做好应急过程中的相关记录和善后调查、处理等工作


以上应急工作组负责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常见的应急任务,若有应急处置的其他任务需要,由县交通运输局处置突发事件指挥部下令组成临时的应急工作组负责处置相应的应急工作。

3 分类分级

3.1突发公共事件分类

(一)突发社会公共事件

突发社会公共事件是指梓潼行政区内突然发生的涉及公共安全经上级要求需交通运输部门提供协助的紧急事件,主要包括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突发环境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

(二)交通运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

县局机关、下属各单位、交通运输企业、水路运输、车站、渡口、城市公交、出租车、交通工程设施建设等行业领域发生的安全事故、自然灾害、行业从业人员集体过激行为、重要节假日运力紧张、重大活动现场运力紧张、行政执法冲突等公共事件。

3.2突发公共事件分级

(一)突发社会公共事件按照相关机构的规定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特别重大(Ⅰ)四个等级。

(二)梓潼县交通运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事件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特别重大(Ⅰ)四个等级。

    一般(Ⅳ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比较简单,仅对小范围内的人身财产安全、行业稳定、社会政治稳定造成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等后果,但只要相关单位能够处置的事件。

    较大(Ⅲ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比较复杂,对一定范围内的人身财产安全、行业稳定、社会政治稳定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等后果,但只要相关单位调度有关资源,就能够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重大(Ⅱ)突发公共事件指事态复杂,对一定范围内的人身财产安全、行业稳定、社会政治稳定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等后果,需要协调有关部门、单位联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特别重大(Ⅰ)突发公共事件指事态非常复杂,对全县的政治稳定、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等后果,需要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具体分级如表所示:

 

交通运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分级表:

 

一般事件

较大事件

重大事件

特别重大事件

 

 

自然灾害

1、农村公路断道

2、国、省、县公路、重要旅游公路单处塌方断道预计1小时内可抢通

3、乡村道路桥梁垮塌

4、旅客滞留时间超过2小时且滞留旅客达到正常运输量的10%-20%。

5、3-4级的地震

6、12小时100毫米以上或气象台发布黄色预警的

1、国、省、县公路重要旅游公路单处塌方断道预计6小时内可抢通

2、全县主要道路桥梁受损

3、旅客滞留时间超过2小时且滞留旅客达到正常运输量的20%-40%。

4、4-5级的地震

5、6小时内降雨量达100毫米或气象台发布橙色预警的

1、国、省、县公路重要旅游公路单处塌方断道预计12小时内可抢通的

2、全县主要道路桥梁垮塌断道

3、旅客滞留时间超过3小时且滞留旅客达到正常运输量的40%-60%。

4、5-6级的地震

5、6小时内降雨量达到200毫米以上或气象台发布红色预警的

1、国、省、县公路重要旅游公路单处塌方断道预计12小时内难以抢通

2、重要桥梁垮塌

3、旅客滞留时间超过4小时且滞留旅客达到正常运输量的60%以上。旅客滞留2000人以上

4、6级以上的地震

 

事故灾难

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无人员伤亡

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10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上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社会突发事件

1、县内聚集人群5-10人

2、人为阻断乡村道路

3、车辆罢运5辆以下

1、县内聚集人群10-20人

2、5-10人上省集访

3、5 人以下进京集访

4、人为阻断道路

5、车辆罢运5-10辆

1、县内聚集人群20-30人

2、10-20人上省集访

3、5-10人进京集访

4、人为阻断公路

5、车辆罢运10-30辆

 

1、县内聚集人群30人以上

2、20人以上上省集访

3、10人以上进京集访

4、人为阻断国省干线、重要旅游公路

5、车辆罢运30辆以上

4 预测预警

4.1预警分级

交通运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预警,按照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可分为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级预警,并依次采取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蓝色预警(Ⅳ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黄色预警(Ⅲ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橙色预警(Ⅱ):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红色预警(Ⅰ):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已经发生,事态正在蔓延。

4.2预警监测

局系统各单位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完善监测预测机制,加强对隐患的排查和监测,对突发公共事件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发现突发事件或事件苗头要按规定的渠道、时限、程序向县局报告。

4.3预警上报

局直各单位在发现突发事件和事件苗头后向县局上报,若事态紧急可向局分管领导乃至主要领导报告。并同时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及时将事态发展情况和下步发展趋势报局应急办,值班电话:8360718、8260314、8261012

局应急办接到上级或县级部门关于天气、汛情等情况通报要及时处置或报局领导。

4.4预警发布

预警信息除因涉及国家安全等原因需保密外,应及时向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发布并上报上级部门,

蓝色预警(Ⅳ级)、黄色预警(Ⅲ级)由县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确定、调整和解除;橙色预警(Ⅱ)和红色预警(Ⅰ)由县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确定、调整和解除。

局应急办负责发布预警信息,内容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原因、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应急运力和人员,公路抢通机具设备人员的动员,公路桥梁等巡查监控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通过手机短信、信息网络系统等方式进行。

4.5预警处置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局应急办收到涉及我县交通系统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等监测信息后,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局领导报告,如可能达到预警等级的立即向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报告。

(1)立即将有关情况上报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通报县级相关部门和系统相关单位。

(2)通知系统相关单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3)紧急部署资源调度、组织动员等各项准备工作。

(4)启动信息报送流程,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

(5)根据事态进展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

5. 应急响应

5.1上级机关下达的应急指令的响应

局应急办接到县委、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等上级机关下达的应急指令后,立即向县局主要领导报告,并按照上级机关和局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响应级别。

5.2应急预案的自行启动

发生地震、暴雨等自然灾害时,应急预案即根据地震的震级、雨量的大小按照响应的级别自行启动,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主动按照预案的要求,到岗到位履行职责。

5.3交通运输系统突发事件的响应

局应急办接到情况报告后,迅速对突发事件严重程度进行判断,并按突发事件分级响应要求进行处置。具体分级响应要求如表所示:

 

 


 

一般事件(四级响应)

较大事件(三级响应)

重大事件(二级响应)

特别重大事件(一级响应)

启动

局应急办启动,并报分管领导知晓。

局分管领导启动,报局主要领导知晓。

局主要领导启动,同时报告上级部门

局主要领导启动,同时报告上级部门。

 

 

 

 

 

 

处置措施

1、由事发地管理区域局直相关单位组织进行处置并启动相应预案,向县局和县政府报告,根据现场处置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处置。

2、相关工作组的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到现场进行处置并启动相应预案。

3、应急力量调派:局应急办根据相关责任单位上报现场处置情况、上级指示报分管领导同意,下达调派指令,相关责任单位在接到调派指令后4小时内集结到位,并赶赴第一线投入抢险。

4、信息报送:相关单位每天向县局上报一次情况,紧急情况随时上报。

5、实行24小时值班

1、由事发地管理区域局直相关单位组织进行处置并启动相应预案,向县局和县政府报告,根据现场处置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处置。

2、相关工作组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到现场进行处置并启动相应预案。

3、应急力量调派:局应急办根据相关责任单位上报现场处置情况、上级指示报分管领导同意,下达调派指令,相关责任单位在接到调派指令后3小时内集结到位,并赶赴第一线投入抢险。

4、信息报送:相关单位每天向县局上报两次情况,紧急情况随时上报

5、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

1、由事发地管理区域局直相关单位组织进行处置并启动相应预案,向县局和县政府报告,根据现场处置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处置。

2、局分管领导、相关工作组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到现场进行处置并启动相应预案。

3、应急力量调派:局应急办根据相关责任单位上报现场处置情况、上级指示报分管领导同意,下达调派指令,相关责任单位在接到调派指令后2小时内集结到位,并赶赴第一线投入抢险。

4、信息报送:相关单位每天向县局上报两次情况,紧急情况随时上报,局应急办汇总后向上级部门报告,并通报相关部门

5、实行24小时值班。

 

1、由事发地管理区域局直相关单位组织进行处置并启动相应预案、向县局和县政府报告,根据现场处置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处置。

2、局主要领导、相关工作组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到现场进行处置并启动相应预案。

3、局应急办根据情况报局主要领导同意,下达集结指令,相关责任单位在1小时内将机具设备人员集结到指定地点,并安排人员在集结地指挥调度。

4、应急办根据相关责任单位上报现场处置情况、上级指示报主要领导同意,下达调派指令,相关责任单位接到调派指令后立即安排应急队伍赶赴第一线投入抢险。

5、信息报送:相关单位每天向县局上报两次情况,紧急情况随时上报,局应急办汇总后向上级部门报告,并通报相关部门。

6、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

终止

局应急办下令解除

由局分管领导下令终止。

由局主要领导终止,同时报告上级部门。

 

由局主要领导终止或上级部门终止。


    5.4响应细节

(1)通讯中断时处置。当发生突发事件导致通信中断时,指挥部人员应于30分钟内赶到县交通运输局四楼会议室,不能赶到的要尽力与指挥部取得联系,并尽快赶到县局,县局处置突发事件指挥部立即按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启动应急预案,并派人与县政府应急办取得联系,汇报相关情况。

(2)应急响应的工作要求

启动三级响应及以下时:局应急办和相关科(股)室人员到岗到位,局应急办做好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综合协调和各项应急指令的下达。系统各单位相关科(股)室人员到岗到位,做好应急抢险队伍、机具、设备的清点和动员,确保 接到相关指令后按要求调派和集结到位。

启动二级响应时,局机关全体人员到岗到位,取消休假,局应急办从局相关科(股)室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做好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综合协调、各项应急指令的下达等。系统相关单位全员到岗到位,取消休假,做好应急抢险队伍、机具、设备的清点和动员,确保在接到相关指令后按要求调派和集结到位。按要求做好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上报。

一级响应时:局机关全体人员到岗到位,取消休假。局应急办从局机关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做好信息收集、分析和上报工作、综合协调、各项指令的下达。系统各单位全员到岗到位,取消休假。做好应急抢险队伍、机具、设备的清点和动员,确保在接到相关指令后按要求调派和集结到位。按要求做好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上报。

(3)应急救援集结数量要求

公路抢能保通集结要求:局公管所需集结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以及相配套的运载车辆、抢险队伍。若机械设备处于坍塌堵塞地段附近,应优先投入到抢通工作中,并及时向县交通运输局指挥部汇报。同时协调有关企业和个人所有的机械设备做好动员,以便及时投入抢险救灾。

道路运输集结要求:局运管所联系指定维修企业对参与应急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4)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局应急办除了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还要及时与其他相关部门交换沟通信息,全力将应急过程中因信息不畅所造成的时间、人力、物力损失降到最低。

(5)信息报送要求

局系统各单位要及时向局应急办报告有关突发事件的动态信息,局应急办根据事件信息的内容及时向县政府应急工作机构报告,报告应及时、真实、规范。应急过程中的突发情况要立即报告,常规静态信息定期报告。相关信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多种手段,自下至上,逐级报送。各单位指定专人,按照时限要求报送信息,报送的信息需要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信息报送的内容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描述、事件级别、影响范围、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应急工作结束后,局应急办负责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6.2调查和总结

县交通运输局处置突发事件各应急工作组在善后处置阶段对交通运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原因、处置经过、损失、责任单位奖惩、救援需求等做出综合调查评估,并及时将工作情况报告局应急,由局应急办上报县应急办。

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单位和企业就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并书面报局应急办。

6.3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对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企业、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企业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 保障措施

7.1人力资源保障

局系统各单位要组织一批年富力强、技能熟练、素质较好的员工成立应急救援工作队伍,开展教育培训和组织调整工作,确保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能够迅速集中,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7.2应急装备保障

(一)应急运力保障。局运管所要针对可调用的应急车辆建立数据库,明确车辆所属单位、车主、驾驶员等信息,并定期统计、核对和调整,制定调用方案,及时更新修订并上报局应急。

(二)应急机械保障。局公管所要针对可调用的应急机械建立数据库,明确机械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等信息,并定期统计、核对和调整,制定调用方案,及时更新修订并上报局应急。

(三)应急船只保障。局航管所遇紧急情况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请求支援可调用的应急船只,随时掌握相关动态和信息。

7.3应急物资保障

系统各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责职能,购置储备一批应急物资,包括药品、通信器材、维修器材、防滑设备等。应急物资应每季度进行一次点验,及时更新并将储备情况上报局应急办。

7.4应急经费保障

系统各单位每年要安排应急日常工作专项经费,用于系统应急体系的完善、运作,包括购置、维修、更新应急装备设施和应急演练等;安排预留应急应对专项经费,以备有突发事件时,应急工作能够高效开展。

7.5应急预案保障

系统各单位除按照县交通运输局处置突发事件主体预案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外,还要根据交通运输系统应急任务的需要制定各类专项子预案。

交通运输系统专项子预案如表所示:

编制部位

预案名称

局公管所

梓潼县道路桥梁抢通保通应急预案

梓潼县公路地质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梓潼县防汛抢险预案

梓潼县应对公路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案

 

局运输股、局航管所

梓潼县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梓潼县船舶防汛预案

局运管所

梓潼县汛期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预案

梓潼县突发公共事件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

局公管所、局规划建设股

梓潼县交通建设工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局公管所、局规划建设股

梓潼县建设工地防汛应急预案

专项子预案根据需要可适时调整、补充和修订。

8.宣传、培训和演习

8.1宣传教育

局应急办要督促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有组织、有计划地向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广泛开展应急宣传教育活动。要向社会公布应急值班电话,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向公众宣传交通运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知识,让公众掌握发生交通运输公共事件的科学避险、互救、自救、减灾、逃生等基本知识和技能。

8.2培训

系统各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救援人员进行培训,并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教育内容列入干部职工学习培训的内容。

8.3演习

系统各单位要适时进行预案演练,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深入发动交通运输系统干部群众参与,达到普及应急知识和提高应急技能的目的。

9.附则

9.1预案管理

(一)本预案是梓潼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一个政府部门预案,按照县政府应急指挥领导机构的命令和要求,参与梓潼行政区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理与协调。

(二)本预案是梓潼县交通运输系统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主体预案,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依据本预案建立专项应急子预案,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接受县交通运输系统应急机构的领导和管理。

(三)系统各单位在编制专项应急预案时应参照本预案所遵循的原则,要注重预案的操作性、适用性、应急性,各专项应急预案的名称、目的任务、适用范围、组织机构、工作程序、工作要求要规范化,具体化,并附上必要的操作示图和通讯表格,便于实际操作使用。

9.2监督检查

局应急办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和充实,并对专项子预案的制定、修改进行监督检查。

局应急办和参与应急工作的各单位应按照预案要求,做好应急运输车辆、应急技术设备、救援队伍等事项的检查工作。

9.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梓潼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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