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一)机构人员: 黄昊杰、范立枢
(二)工作职责: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审核重要文件、文稿、公报、文献;承担保密、综治、机关绩效考核管理、政务公开、督办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组织开展重大专题调研,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重大政策建议。
负责协调公务活动,组织公务接待、机关值班安排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机关建设、采购等内务管理。承担机关并指导国有资产管理、单位采购工作。拟订并监督执行局机关事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生态环境系统内部目标考核与绩效管理等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管理环境与健康有关工作。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拟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培训规划。组织开展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宣传教育。承担信息、新闻审核和发布。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相关工作,指导单位退休人员工作。
牵头单位党建、党风廉政、政风行风、正风肃纪及党建、意识形态工作。承担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相关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相应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的相关工作,承担我局对口联系帮扶、脱贫攻坚相关工作。承担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城市创建的相关工作。
负责办公室涉及的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监管工作。负责本股室业务范围内的业务性文件的草拟审核、安全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接市局:对接市局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法规与宣传科(执法监督科)、信息与宣传教育中心、科技与财务科
二、综合股
(一)机构人员:杨 兴、 王柯杰、史雯雯、任荣惠
(二)工作职责: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规标准等基本制度,并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局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处罚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等制度。指导全县生态环境领域意识形态、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表扬。负责生态环境责任保险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工作,参与领导干部生态环境离任审计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指导本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依法治县、法制建设相关工作。
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县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牵头拟订全县主体功能区划。实施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环境保护税信息共享和配合工作。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及实施方案,根据授权对全县有关部门及镇乡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承担和推动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到梓潼的组织、对接、协调工作。
组织编制全县生态保护规划。开展生态状况评估,贯彻落实各类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全县农村生态环境和自然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指导有机食品发展等相关工作。参与实施全县乡村振兴战略,承担生态扶贫相关工作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县域经济发展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相关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物生态环境事务。
承担县环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办理市、县政府绩效考核和市、县目标绩效管理委员会涉及的相关工作。管理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奖励。监督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并牵头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考核相关工作,承担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承担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县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负责综合股涉及的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监管工作。负责本股室业务范围内的业务性文件的草拟初审、安全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接市局综合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法规与宣传科(执法监督科)、农村环境与自然生态保护科。
三、业务股
(一)机构人员:何建蓉、李 茜、龙尧溪、严 明、
(二)工作职责:负责全县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监督指导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组织编制全县水功能区划,确定水体纳污能力。建立并组织实施跨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承担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监督防治地下水污染。参与河(湖)长制相关工作。参与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工作。
负责全县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县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县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贯彻落实全县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指导全县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和改善规划。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相关工作。牵头组织开展蓝天保卫战,牵头参与“散乱污”企业、砖瓦行业整治工作,负责机动车污染监控工作。
负责全县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承担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监督管理等工作。承担污染地块的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土壤污染防治综合性工作。负责全县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经营许可环境管理制度。承担危险废物出口、有毒化学品进出口以及新化学物质生产、加工使用活动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危险废物的处置。监督管理全县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防治工作,承担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绿色采购、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补偿。按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承担全县核与辐射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拟订并监督实施有关法规、规章、政策、规划、标准。负责全县核与辐射安全的综合协调、监测和应急管理相关工作。参与核设施安全、核设施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参与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县核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参与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和核与辐射恐怖事件的防范和处置。监督管理全县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安全。按规定权限承担核技术利用项目、输变电等电磁辐射装置和设施、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核与辐射安全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统计。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全县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应对及后续有关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负责机关信访、维稳等工作,牵头协调指导全县环境社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负责全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的建设和管理,统一规划全县生态环境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全县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监督性监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调查评价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警预测,拟订并实施全县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
负责全县生态环境科技发展和基础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统筹县生态环境领域项目的包装和申报工作,承担固定资产投资和资金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本部门参与分配的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全县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及相关工作,负责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分解及监督考核。组织开展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负责协调全县机动车检测工作。实施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全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的建设和管理,统一规划全县生态环境监测站点设置。负责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牵头负责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承担县污染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负责业务股涉及的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监管工作。负责本股室业务范围内的业务性文件的草拟初审、安全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接市局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与固废化学品科、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科技与财务科(科技科)、环境应急信访与监测科、机动车污染监控及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四、工 会
(一)机构人员:张 倩、侯 云
(二)工作职责: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集中承担县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审批服务事项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按规定权限承担政策、规划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审批工作。指导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自主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技术复核,组织开展县域空间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监督实施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牵头负责并组织实施“三线一单”相关工作。牵头参与发改局的各项重大规划编制,重大项目的调度等工作,牵头参与自然资源局的各项规划编制工作。承担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牵头计划生育、共青团工作等群众组织和统战工作,统筹机关安全工作。
对接市局行政审批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五、附则
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原《绵阳市梓潼生态环境局内设机构职责规定(试行)的通知》(梓环党组〔2021〕1号)同时废止。
机构负责人:党组书记、局长 罗世光
办公地址:梓潼县文昌镇五丁路北段191号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16—6177975
邮政编码:622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