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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献志愿力量 创造美好生活 梓潼县翠云廊古柏保护志愿服务“古柏卫士在行动”活动举行

2024-12-03 09:25 作者:梓潼县融媒体中心  来源:梓潼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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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和古树名木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弘扬志愿精神、志愿文化,用实际行动守护“绿色国宝”青绿苍翠,在第39个“国际志愿者日”即将到来之际,12月2日,以“贡献志愿力量,创造美好生活”为主题的梓潼县翠云廊古柏保护志愿服务“古柏卫士在行动”活动在古柏王小微公园举行,县委书记刘强授旗并宣布活动启动,县委副书记、县长黄建致辞,县政协主席敬友忠出席,县委副书记李浩然主持。

上午10时许,刘强向梓潼县翠云廊古柏保护志愿服务队授旗,并宣布翠云廊古柏保护志愿服务“古柏卫士在行动”活动启动。

受县委书记刘强委托,黄建在致辞中代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向长期致力于古柏保护的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们表示衷心的感谢。黄建说,近年来,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要把古树名木保护好,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好”的重要指示,积极探索古柏资源常态长效保护发展机制,“古柏王”成功入选全国最美古柏木,翠云廊古树群成功入选全国最美古树群。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志愿者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立足新时代、展现新作为,号召更多的志愿者参与到古柏保护志愿服务活动中来,让古柏代代相传、常绿长青,共同守护好这一文化瑰宝和自然珍宝,全力擦亮梓潼翠云廊“蜀道明珠”金字招牌。

活动现场颁布了梓潼县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规定,对翠云廊梓潼段100年以上的古树11950株(其中古柏11835株),500年以上的一级古树237株(其中古柏231株)等古树名木进行司法保护的保护令,为我县古树名木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护身符”。《司法保护令》提出明确禁止事项,即禁止擅自移植、砍伐古树名木;禁止通过刻划、剥损树皮、折毁树枝或挖掘树根等方式破坏古树名木的完整性;禁止在古树名木上架设线缆或张贴、悬挂物品;禁止攀爬古树名木及其保护围栏;禁止在古树名木保护围栏范围内倾倒污水、垃圾,燃放明火,堆放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品;禁止进行损坏古树名木安全生长及破坏古树名木保护设施、保护标志的其他行为。

活动中,志愿者代表现场发起倡议,倡议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行动起来,争做千年古柏保护的宣传者、争做千年古柏保护的守护者、争做千年古柏保护的监督者,为梓潼生态建设贡献力量。

启动仪式后,志愿者们对翠云廊沿线古柏进行了冬季古柏保护、森林防灭火知识宣传、古柏林区环保志愿服务,开展了古柏防病治虫、施肥浇水、挂营养袋、林下易燃物、白色垃圾清理等作业,同时,深入周边农户、过往车辆、景区游客和商户开展古柏保护森林防灭火知识宣传。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社会工作部部长蒲应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罗俊波,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永国,七曲山风景区管委会主任黄开宇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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