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责任,强化接访下访制度。接访领导对群众来访要做到随到随访,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对能够立即解决的 信访事项,现场给予解决;对不能现场解决的,根据信访事项的内容,拿出具体的工作措施和明确的办结时限,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
二是加强排查,强化源头化解。各村(社区)委会、镇机关各办所要积极配合深入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排查,不留一点空白、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对排查到的情况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将问题化解在本镇范围内,截至目前无人员越级上访和无群体性突发事件。
三是加强信息沟通,实行“零报告”制度。各村(社区)需将每日摸排调处情况上报镇政府。并要做到急事急报、大事快报,对重要预警信息要认真核查,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坚决防止信息瞒报、漏报、错报和迟报行为的发生。
四是严肃纪律,强化责任追究。结合实际制定值班制度,严格落实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处理问题简单化、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发生。对因稳控工作不力造成上访人员赴省进京非访、闹访或发生信访安全事故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作者:张林 编辑:龚婷婷 审核:郭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