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梓潼生态环境局 关于“梓潼县宏搏建材有限公司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2022-04-22 11:07 作者:梓潼生态环保局  来源:梓潼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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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梓潼县宏搏建材有限公司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梓潼县宏搏建材有限公司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22日-2022年4月27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梓潼县宏搏建材有限公司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二、建设地点:梓潼县宏仁镇红溪村六社
三、建设单位:梓潼县宏搏建材有限公司
四、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启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 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在原厂区新增1座800m2污泥固废综合利用车间,其内部建设140m2污泥暂存池,新增污泥机与原项目已建页岩砖生产线设备连接进行污泥综合利用制砖,同时完善配套环保设备。现有隧道窑、原料制备车间、陈化库、制砖车间、打包机、页岩堆场、煤堆场、成品堆场、药品存放间保持不变,产能年产4500万匹页岩砖(折标砖)保持不变,本项目建成后只接受梓潼县工业污水处理厂污泥、梓潼县城镇及各乡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代替部分页岩进行制砖,污泥年综合利用10000吨。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19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按国家和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加强管理,夜间禁止施工,确保施工噪声不扰民;生活污水依托本项目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施肥,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建渣能回用的回用,不能回用运往建设部门指定地点堆放,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严格落实运行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行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洗车废水、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脱硫除尘废水循环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运行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粉碎、筛分车间设置1台布袋除尘器、喷淋除尘装置,并进行密闭设置;厂区堆场堆场均应设置挡墙设施,形成封闭式堆场,并使用洒水降尘;污泥综合利用车间密闭设置,定期喷洒植物除臭液,污泥存放时间不超过1天;烘干、烧结过程中产生的烟气经砖坯固定、双碱法喷淋脱硫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经20m高烟囱排放。有组织废气中氟化物排放需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规定的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其余污染物需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表4和表5的规定的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的颗粒物需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规定的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氨、硫化氢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规定的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运行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破碎机、筛分机等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排放标准限值。
(五)严格落实运行期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项目运行期主要产生一般固废、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砖坯、生产废砖、湿式脱硫塔沉淀渣作为原料回用。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抹布及手套等危废分类收集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建立完善的危废管理台帐,在危险废物转运过程中,委托持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进行运输,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等设施的管理。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可靠的重点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危废暂存间、污泥暂存池、渗滤液收集池、循环沉淀池、药品存放间等进行重点防渗,生产区、化粪池、沉淀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实施一般防渗,其他区域实施简单防渗。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危废的管理;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一旦发生事故,对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确保人群安全。
七、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现有项目已取得总量控制指标为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SO2:9.36t/a,NOX:13.2191t/a。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不新增总量。
八、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在梓潼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了网上公示,未收到反对意见。
九、相关部门意见,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该项目属于鼓励类,第四十三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20条“城镇垃圾、农村生活垃圾、农村生活污水、污泥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项目已取得梓潼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表,备案文号为“川投资备【2111-510725-07-02-183442】JXQB-0229“,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根据梓潼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证明、宏仁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项目厂区未占用基本农田,符合宏仁镇规划。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2229889(绵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 真:0816-2224006
邮 箱:myjgk@163.com
通讯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邮 编:6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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