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梓府复终字〔2022〕26号
申请人: 张XX,住四川省XX市。
被申请人: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梓潼县文昌镇城北新区4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范晓彬,局长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作出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办理申请的批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2年9月13日收悉,并于同日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于2022年11月2日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