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潼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成立行政调解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4-05-17 15:49 作者:梓潼县文广旅局  来源:梓潼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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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

为更好地维护文化旅游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四川省行政调解工作暂行办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县文广旅局行政调解领导小组。

一、成立文广旅局行政调解领导小组

 长:张佑君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国建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局党组成员、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杨小明  副局长

 员:彭    办公室主任

                事业发展股股长

黄大发  文化艺术遗产和文物股股长

蒲海成  产业规划发展股(推广合作股)股长

冯子利  市场管理股(安全监管股)股长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景忠良  文物管理所所长

吴国胜  图书馆馆长

陈燕玲  文化馆馆长

曹体林  文广旅局法律顾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场管理股(安全监管股),由市场管理股(安全监管股)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人员为联络员若人事变动,后继者承担此项工作。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行政调解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我县文广旅系统行政调解工作的具体规定和措施。

2.受理、审查、处理涉及文广旅系统的行政调解申请,协调解决各类行政争议和纠纷。

3.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完善行政调解程序,确保行政调解工作的公正、高效和权威性。

4.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我县文广旅系统行政调解工作。

5.指导行政调解办公室及相关业务股室直属单位开展纠纷调查处理工作;决定是否受理行政调解申请,安排落实调解办案人员;督促指导行政调解工作。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统一登记受理行政调解案件,提出受理、不予受理的初步意见

2.按照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协调安排文广旅系统各直属单位、局机关相关业务室进行调解

3.督促承办调解直属单位、室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调解、形成调解文书并送达

4.负责调解文书的案卷归档和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业务股室、下属单位要高度重视行政调解工作,积极配合领导小组的工作,确保行政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要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的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行政调解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作者:王昌军 编辑:郝静 审核:张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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