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隐患排查。成立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督查组,定期采取实地检查、重点抽查的方式,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登记备案并现场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定期复验。
二是强化重点监测。持续做好地灾隐患点、交通安全、建筑施工安全、燃气安全和企业生产安全等5类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动态监测,加强用电、用水、农机操作等农业和生活生产安全教育培训。
三是强化防范措施。明确各企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一把手履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平稳有序。
(作者:段成;编辑:王娅楠;审核:顾川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