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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信息(2024年第2号)

2024-12-04 15:06 作者:梓潼县市场监管局  来源:梓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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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饼干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71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二)检验项目

饼干项目包括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酸价(以脂肪计)(KOH)、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等。

二、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二)检验项目

餐饮食品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酸价(以脂肪计)(KOH)、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

三、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等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二)检验项目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检验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酸价(以脂肪计)(KOH)等。

四、蛋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二)检验项目

蛋制品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等。

五、淀粉及淀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3163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二)检验项目

淀粉及淀粉制品项目包括大肠菌群(n=5)、菌落总数(n=5)、霉菌和酵母、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等。

六、豆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二)检验项目

豆制品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

七、方便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174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二)检验项目

方便食品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金黄色葡萄球菌(n=5)、沙门氏菌(n=5)、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等。

八、糕点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SB/T 10377-2004《粽子》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二)检验项目

糕点项目包括安赛蜜、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商业无菌、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等。

九、酒类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GB 2758-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二)检验项目

酒类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甲醛、酒精度等。

十、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二)检验项目

粮食加工品项目包括苯并[a]芘、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B1、铅(以Pb计)、无机砷(以As计)、黄曲霉毒素A、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

十一、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整治办(2008)3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二)检验项目

肉制品项目包括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氯霉素、酸性红、苋菜红、亚硝酸盐(以NaNO2计)、胭脂红、诱惑红等。

十二、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GB 19644-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卫健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二)检验项目

乳制品项目包括大肠菌群(n=5)、蛋白质、菌落总数(n=5)、三聚氰胺等。

十三、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2556-2008《豆芽卫生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二)检验项目

食用农产品项目包括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挥发性盐基氮、甲氧苄啶、克伦特罗、氯霉素、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铅(以Pb计)、亚硫酸盐(以SO计)、总汞(以Hg计),阿维菌素、倍硫磷、啶虫脒、毒死蜱、噻虫胺、噻虫嗪等。

十四、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二)检验项目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项目包括过氧化值、铅(以Pb计)、酸价(KOH)等。

十五、蔬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二)检验项目

蔬菜制品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亚硝酸盐(以NaNO2计)等。

十六、薯类和膨化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T 22699-2008《膨化食品》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二)检验项目

薯类和膨化食品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水分、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等。

十七、水产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二)检验项目

水产制品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

十八、水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二)检验项目

水果制品检验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苋菜红、胭脂红等。

十九、糖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二)检验项目

糖果制品项目包括赤藓红、二氧化硫残留量、喹啉黄、柠檬黄、铅(以Pb计)、日落黄、酸性红、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苋菜红、新红、胭脂红、诱惑红等。

二十、调味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GB 271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T 18186-2000《酿造酱油》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二)检验项目

调味品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氨基酸态氮(以氮计)、菌落总数(n=5)、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

二十一、饮料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7101-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二)检验项目

饮料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n=5)、菌落总数(n=5)、三聚氰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镉、铅、铜绿假单胞菌(n=5)、总砷等。

附件: 附件1—你点我检专项合格.xls

附件2—普通食品合格.xls

附件3—食用农产品专项合格.xls

附件4—普通食品不合格.xls

附件5—食用农产品专项不合格.xls

附件6 —不合格项目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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