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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引导性公告

2024-11-27 09:00 作者:梓潼生态环境局  来源:梓潼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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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2年)中期调整方案》(川环发〔2020〕47号)、《绵阳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实施方案(2017-2022年)》以及《绵阳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2年)中期调整实施方案》,科学引导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健康发展,现发布梓潼县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有关信息。

一、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2023年,全县共有135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含医疗机构)申报产生危险废物5053.05吨;自行利用处置0吨,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4978.59吨,委外收集量50.26吨,本年遗留贮存量31.35吨,上年遗留贮存7.15吨。根据危险废物产生数量排序,危险废物前三种类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3664.4吨,占全县危废产生总量72.5%,HW34废酸611.5吨,占全县危废产生总量12.1%,HW02医药废物376.8吨,占全县危废产生总量7.5%。

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的环境管理

(一)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要符合《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2年)》和中期调整方案以及《绵阳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实施方案 (2017-2022年)》和《绵阳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2年)中期调整实施方案》等政策要求,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建设。

(二)进一步指导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的规范化环境管理,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三)及时公开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单位的许可种类、规模等信息,让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了解更多处置渠道,自主选择,充分发挥市场经济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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