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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潼县火葬区调整方案(草案)

2023-05-25 11:32 作者:曹凇铭  来源:梓潼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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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四五”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川民发[2021]15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党的二十大及中央领导对殡葬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倡导科学文明、保护环境的生活方式,推进殡葬行业改革与创新,革除丧葬陋习,改革土葬,实行火化,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移风易俗,减轻丧葬造成的环境污染,节约和保护资源,树立健康、文明的殡葬新风,为全面建设四川丘区经济强县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梓潼作出贡献。

二、基本情况

梓潼县位于四川盆地西北部丘陵向低山过渡地域,全县辖区面积1443.92平方公里,辖16个镇(乡)、1个经济开发区,总人口38万,常住人口25.5万,城区面积4平方公里。县境内除汉族外,有回族、羌族、藏族、苗族、彝族、土家族、壮族、布依族等32个少数民族。目前我县火葬区范围由《梓潼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的通知》(梓府发[1999]49号)划定,我县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交错并存,现有火葬区人口约9.58万人,分布在全县16个镇(乡)部分村(社区)。

三、火葬区划定原则

科学合理地划定火葬区范围是推进殡葬改革的重要前提,是推进殡葬改革的重要举措。梓潼县火葬区划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考虑本辖区交通状况、自然条件等因素,把人口密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地区划定为火葬区;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等暂不具备火葬条件的地区,划定为土葬改革区,待条件成熟后,划定为火葬区。

四、火葬区范围

我县交通状况、自然条件已经成熟,为服务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助推乡村振兴,将我县范围内16个镇(乡)、181个村(社区)全部调整为火葬区,不再保留土葬改革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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