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继承登记信息予以公告。
被继承人(遗赠人):彭启松,身份证号:510725XXXXX015,被继承人(遗赠人):张桂英,身份证号:510725XXXXX049,不动产坐落于:梓潼县中和街3栋1单元3楼,房产证号:梓权私字第7174号,土地证号:梓国用 (2010)第1495号。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由彭加伦继承。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办理上述不动产继承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梓潼县文昌镇翠云路中段188号(聚源首座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816-8250720
公告单位:梓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特此公告。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