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303-00001 | 主题分类: | 预算/决算 |
---|---|---|---|
发文机构: | 梓潼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 发文日期: | 2023-03-10 |
文号: | 关键词: |
梓潼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
现目前关于乡村振兴机构国家还未出台“三定”方案,故我们仍沿用2017年扶贫开发局三定方案,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措施;负责拟定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目标和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全县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办法,各类扶贫资金与项目的分配方案、指导、检查和监督扶贫资金使用;负责管理、申报有关扶贫项目;负责定点扶贫与扶贫协作工作;负责贫困状况的调查、监测和统计以及政策研究等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各镇(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要求部署,结合县情实际,真抓实干,狠抓落实,确保实现从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突出抓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把深入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工作作为当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首先任务抓实抓细,认真开展“大排查”等风险防范行动,重点监测收入支出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情况,对预计人均年收入低于省定监测线且生活陷入困难的群众及时纳入监测,并严格落实监测联系人和精准帮扶措施,切实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有效消除致贫返贫风险,推动脱贫基础更稳固,脱贫成效更可持续。
二是突出抓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用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信息管理系统,抓实搬迁人员劳动力就业信息摸底、核对及研判,通过发挥好县乡村三级劳务平台,收集县内外企业用工需求岗位,推荐搬迁群众稳岗就业。抓好劳动力技能培训促就业、通过创建扶贫车间就业、公益岗位兜底就业等方式,促进搬迁群众在“家门口”就业创业。同时,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加大扶持力度,完善后续扶持体系,进一步提升后续配套设施,确保搬迁群众真正搬得出、稳得住、能就业、能致富。
三是突出抓好衔接资金项目实施。结合各乡镇发展需求、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聚焦事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最紧迫、最急需的工程,加快项目包装入库、工程实施和资金拨付进度,不断强化验收标准,确保工程项目质量,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加大县级衔接资金投入力度,保持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投入持续增长。同时,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做好资金风险防控和管理,不断推动扶贫资产发挥最大效益。
四是突出抓好特色产业扶贫工程。将产业扶持作为增收致富的突破口和关键点,稳定并加强产业扶贫政策,围绕全县“生猪、蜜柚、蛋鸡、制种”四大优势主导产业,聚焦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加快推进农业特色产业产业化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优化建设扶贫车间和产业互助社,让脱贫群众在产业发展中得到更多真金白银。不断拓展销售渠道,线上线下同步发力,尽快建成立体化销售服务网络,强力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持续优化扶贫代养生猪产业转型升级,确保脱贫户享受红利,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五是突出抓好困难群众稳岗就业。加大就业帮扶力度,认真举办职能技能培训和乡村招聘活动,积极搭建就业平台,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尽可能吸收脱贫人口就业,有序引导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结合人居环境整治、村级综合治理等“刚需”,合理开发公益性、辅助性就业岗位,并加快扶贫车间建设,推动产业吸纳,确保实现充分就业。针对务工困难群众,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工作,摸清帮扶需求,精准制定帮扶计划,扎实推进帮扶措施落地见效,切实打通困难群众稳岗就业“最后一公里”,实现脱贫群众就业增收能力大幅增长。
六是突出抓好党性教育作风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杜绝衔接期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生,加大违纪行为惩治力度,始终保持优良政治生态。以衔接项目审计为契机,推深做实各级各类问题整改,持续深化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认真开展”听音问廉活动,从严从实抓好中心作风建设,以更实的举措、更大的力度、更优的作风,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事业,在新征程上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梓潼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下属基层预算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1029.36万元,比2022年收支总预算增加379.88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结转资金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1029.3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739.78万元,占71.8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9.58万元,占28.13%。
(二)支出预算情况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1029.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58万元,占18.42%;项目支出839.78万元,占81.58%。
(三)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2年收支预算649.48万元,2023年收支预算1029.36万元,增加379.88万元,增加58.4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29.36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79.88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结转资金增加。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9.5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9.78万元;
支出包括:
213(类)农林水支出986.05万元
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8万元
210(类)卫生健康支出5.39万元
221(类)住房保障支出12.6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9.58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77.92万元。主要是重点工作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13(类)农林水支出246.27万元,占85.04%;
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8万元,8.73%;
210(类)卫生健康支出5.39万元1.87%;
221(类)住房保障支出12.64万元4.3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13(类)农林水支出
05(款)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
01(项)行政运行146.2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0.2万元,主要用于重点工作运行保障及日常办公等支出。
99(项)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9.8万元,主要用于重点工作运行保障等。
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5(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8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
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43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
210(类)卫生健康支出
11(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01(项)行政单位医疗5.39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缴费;
221(类)住房保障支出
02(款)住房改革支出
01(项)住房公积金12.6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9.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0.2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各项社保费用,公积金、离退休人员及其他人员各项补助。
公用经费9.3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运行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邮电费、会议费、手续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三公”经费无增减变化。
(一)2023年梓潼县乡村振兴无出国(境)计划,无预算安排。
(二)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部门来梓检查及其他县市区相关部门来梓学习、调研等。
(三)2023年梓潼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无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梓潼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梓潼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10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10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资金。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县委宣传部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宣传部机关、精神文明办、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县委宣传部机关及事业单位用于开展宣传、培训、文化活动等专项业务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县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文学艺术届联合会、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县财政局核定的县委宣传部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县财政局核定的县委宣传部的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县财政局核定的县委宣传部的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局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维修费、差旅费、劳务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