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32086/202303-00014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梓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9-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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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梓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9-07-16 14:15文章来源: 梓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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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负责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承办反垄断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协调指导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负责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拟订知识产权规划、政策,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负责执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处罚。承担经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重点工作。

1、紧贴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助力经济发展。

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形成改革共识。持续发力“放管服”改革工作。全面释放改革红利,落实注册登记便利化。二是助力质量强县战略实施。加大对商标申报企业的指导,积极动员企业争创省、市政府“质量奖”,对我县有条件达到农业标准化、服务标准化、有机产品示范区试点单位进行培育、帮扶和指导,促进产业结构上档升级,深入推进质量对标提升行动。三是强化信用约束。开展诚信宣教,加强部门协同监管、联合惩戒,构建新型的“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市场信用监管新机制。积极做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创建工作,构筑企业诚信体系。

2、注重民生、强化执法,全力优化市场环境

一是执法监管加大力度。加强对危害社会经济稳定、扰乱公平竞争秩序、侵害民生权益等违法行为的监管,继续加大对不正当竞争、假冒侵权、传销、虚假广告的查处力度,集中优势力量,突出重点,规范行业市场秩序。二是常抓不懈依法行政。继续加强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加强干部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开展市场监管、查处违法案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多措并举消费维权。建立以12315为核心的投诉举报体系,对外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对内强化维权和执法监管协同联动。四是强力抓好特种设备安全。强化风险管理,提高应急处突能力。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努力构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切实防范和遏制各类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3、提高认识、守好底线,全力推进队伍建设。

守好队伍纪律底线。狠抓党员干部业务学习,加强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基层干部履职能力。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巩固“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成果。结合工作职能开展道德讲堂等活动,切实加强思想作风建设。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要求。全面深入地把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市场监管实践之中。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属于1级预算单位,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 15个内设机构、2019年人员行政编制64人、事业编制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16人、工勤编制7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我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我局2019年收入预算1337.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9.88万元,占1.4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17.82万元,占98.51%。

(二)支出预算情况

我局2019年支出预算133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8.7万元,占77.65%;项目支出299万元,占22.3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37.7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28.82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2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91万元,项目支出28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我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28.8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5.1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划转调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7.9万元,占76.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23万元,占12.8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77万元,占3.76%、住房保障支出69.91元,占6.7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9年预算数为787.9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局机关、派出监管所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离休人员工资和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7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派出工商所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69.91万元,用于机关、派出工商所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28.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34.65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在职人员与离休人员工资、津贴、医保、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94.17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我局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印刷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离退休公用经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9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万元,与去年基本持平。

(一) “2019年梓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出国(境)计划,无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预算9万元,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检查指导、工作交流学习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30万元。

用于10辆执法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市场监管、执法办案、食品药品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89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194.1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局计划采购金额合计为74万元,其中:计量测试所建标29万元,双随机抽查工作25万元,监督抽检专项2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局固定资产产权属单位所有,主要包括房屋、车辆、桌椅、电脑、空调、打印机等。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项)指反映工商行政部门从事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包括各类企业注册登记和年检,商标注册和评审,各类公告、广告监督管理,市场规范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等业务支出及相关证照表册的印制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执法办案专项(项)反映工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打击走私贩私、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直销管理、反对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合同欺诈等专项工作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项)反映工商行政部门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受理“12315”案件,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建立“12315”投诉中心,举办“12315”宣传教育活动等专项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项)反应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用于补充、更新完善技术手段和技术保障条件等技术支持事务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方面的支出。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5.“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市场监管局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xlsx

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市场监管局.xls

梓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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