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32086/202204-00001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梓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2-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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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梓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2-03-22 10:33文章来源: 梓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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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我局职能简介。

1、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

5、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

6、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7、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9、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0、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

14、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5、负责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拟订知识产权规划、

政策,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

专利执法工作

16、负责执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管理。

17、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

18、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的风险管理。

19、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处罚。

20、承担经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2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扎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到实处。一是提高认识。牢牢把握粮食安全相关要求,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加强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二是聚焦问题。认真研究分析,科学谋划部署并制定务实举措,并确保制定好整改措施,责任主体明确、内容目标细致。三是细化分工。强化跟踪督办,督促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逐个细化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做到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做到反馈问题“零遗漏、全覆盖”,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改进市场监管粮食购销领域工作的实际行动。

2、全面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干部综合素质。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利用主题党日、支部会议等形式,抓好党员日常学习教育,促进党建工作与局中心工作的深度融合。完善党建平台载体,丰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形式。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党的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三是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加强干部的监管能力建设,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积极组织干部参加各类培训。通过采取与其他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交叉评审案卷、召开定期行政执法研讨会、邀请专家授课等的形式,走出固定的思考模式,吸收新理念新做法,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通过压担子、开展活动等方式,使年轻干部尽快成长,打造复合型人才,培养干部不等不靠、主动作为的担当意识,打造一支敢打硬仗、能挑重担的市场监管“铁军”队伍。

3、把牢市场安全底线,坚实监管治理体系。一是做好食品安全监管。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重点加强冷链食品环节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继续完善全县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数据库,开展春秋两季学校食品安全、网络餐饮服务、景区、农家乐、敬老院、单位食堂、特殊食品等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完成全年餐饮服务单位、生产流通企业风险分级等工作。二是做好特种设备监管。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系、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健全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大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队伍建设,加强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培训,提升管理水平。强化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持续开展特种设备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三是做好药械化妆品监管。开展新冠疫苗质量专项整治和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突出高风险品种和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监管,加强对药械化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全覆盖监管,切实提升药械化安全监管水平。

4、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增强市场监管效能。一是加大各项抽查力度。紧紧围绕实现监管常态化的目标,严格按照抽查计划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夯实目标责任、积极组织实施、主动发起抽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进一步突出抓好食品药品、电器线路、医疗器械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点领域监管,按照“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原则,确保监管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二是深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细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考核内容,将“1+N”抽查要求、16个部门的抽查事项完成情况以及实施信用风险分类情况作为考核评估的硬指标。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理念贯穿到监管执法各个领域,按照“系统抓、抓系统”的要求,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一项系统改革抓紧抓实,努力形成信息共享共用良好态势。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市场领域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通过案件评查、审核、相互间交流学习、培训等手段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行政处罚案件质量。四是继续推进依法治理。重点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继续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持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等重点工作

5、深化质量强县战略,激发县域经济活力。一是继续推进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工作。开展有机潜力企业的走访、调研,开展有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有机科普宣传活动,全力迎接2022年四川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验收。二是持续做好知识产权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强企定向培育,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培育高价值核心专利和品牌产品。大力开展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工作,支持创新能力较强、知识产权基础较好的企业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助推创新主体综合性产业能力的快速提升。引导企业进行知识产权的融资,加强与企业、银行的沟通、合作,缓解企业融资难题。开展产业专利预警和导航,为产业调整方向、调整路径以及知识产权风险防控等方面提供参考。强化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加强知识产权氛围营造,发展本县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加大招商引“智”力度。围绕侵犯商标专用权、假冒专利、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等重点,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全力维护市场良好竞争环境。三是进一步推进质量强县战略。开展认证活动现场监管、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认证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检验检测机构日常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制修订企业标准。以粮食购销领域、加油站计量为重点,全面摸排全县各经营单位在用计量器具底数情况。召开质量强县工作联席会,小微企业质量提升工作会。推进民用“三表”计量保障。落实国家总局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民用“三表”监督管理要求,协同相关部门建立完擅长效监管机制。继续开展梓潼县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工作建设,完成七曲山风景区和两弹城放心舒心消费示范景区建设。开展强制计量器具备案工作,以及安全防护用计量器具监管工作。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农业投入品、电线电缆、消费品、油品行业乱象整治等产品质量各类专项整治行动。配合省级、市级完成生产、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及时开展不合格产品后处理。认真规划部署我县重点产品质量抽检工作,完成梓潼县2022年重点产品质量县级监督抽查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2个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18个内设机构、2022年人员行政编制64人、事业编制7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13人、工勤编制7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项目支出2022年收支总预算1449.65万元,比2021年收支总预算增加53.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1449.6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7.84万元,占3.9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91.81万元,占96.01%。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支出预算1449.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4.66万元,占64.47%;项目支出514.99万元,占35.53%。

(三)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我局2021年收支较上年增加了53.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49.65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3.07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项目经费增加。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91.81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8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46.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73万元,卫生与健康支出36.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9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91.81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08.05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8.94万元,占85.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73万元,占7.3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15万元,占2.6%、住房保障支出63.99元,占4.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2年预算数为1188.94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局机关、派出监管所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7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离休人员工资和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1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派出监管所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63.99万元,用于机关、派出监管所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34.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14.76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与离休人员工资、津贴、医保、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19.9万元,主要包括:我局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印刷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离退休公用经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万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

(一)2022年梓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出国(境)计划,无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2021年持平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检查指导、工作交流学习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1辆,其中:轿车10辆、食品抽检车1辆。

2021年梓潼县市场监管局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无预算安排。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万元,用于1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市场监管、执法办案、食品药品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梓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梓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119.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我局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局固定资产产权属单位所有,主要包括房屋、车辆、桌椅、电脑、空调、打印机等。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我单位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管理的项目16个,涉及预算457.15万元,全部为特定目标类项目16个,涉及预算457.15万元。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执法办案专项(项)反应市场监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打击走私贩私、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直销管理、反对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合同欺诈等专项工作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项)反应市场监管部门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受理“12315”案件,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建立“12315”投诉中心,举办“12315”宣传教育等专项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部门预算公开正式版(2022年).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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