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32326/2018-00007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梓潼县演武镇 发文日期: 2018-09-26
文号: 关键词: 决算

梓潼县演武乡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8-09-26 15:41文章来源: 演武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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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落实政策、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加强管理、提供服务五个方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决定本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领导各部门和群众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行使职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村级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密切联系群众,为全乡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好务。

二、部门概况

演武乡内设机构有: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司法所、计生办、林业站、安全办等,党政领导职数为6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1155.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5.25万元,占100%,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3.0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192.20万。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949.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87万元;项目支出710.1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963.05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65万元,增长16.5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9.0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9.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3.73万元,占20.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08万元,占7.8%;节能环保支出65.08万元,占6.86%;城乡社区支出4.51万元,占0.48%;农林水支出549.83万元,占57.94%;交通运输支2.94万元,占0.31‰;医疗卫生支出5.57万元,占0.58%;住房保障支出53.27万元,占5.6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8.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2.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6.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38万元,完成预算93.1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94万元,完成预算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44万元,完成预算90.67%。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在工作中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的要求,接待工作在机关伙食团安排,严格接待陪餐人数、接待标准,严格按照。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万元,占34.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9万元,占65.5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我乡无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4万元。主要用于下村执行紧急公务、检查工作、各类普查事务及开会、接送上级各单位(部门)工作检查组人员、进城执行紧急公务等业务工作所需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5.4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其他需要说明

1.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项目。

2.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演武乡有公务用车一辆。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四川省绵阳市梓潼县演武乡人民政府-2017年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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