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32342/202103-00005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梓潼县玛瑙镇 发文日期: 2021-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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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玛瑙镇人民政府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1-09-18 10:10文章来源: 梓潼县玛瑙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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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玛瑙镇人民政府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完成党委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玛瑙镇人民政府下设3个中心,分别为农业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和农民工服务中心。全镇核定编制42名,实有人数30人,其中行政19名,事业单位10人,工勤1人。退休干部15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玛瑙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玛瑙镇2021年收支总预算677.8187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玛瑙镇2021年收入预算1154.280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7.8187万元,上年结转476.4622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玛瑙镇2021年支出预算1154.28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0.4905万元,占58.95%;项目支出473.7904万元,占41.0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玛瑙镇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54.2809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7.8187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680.4905万元、项目支出473.790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玛瑙镇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77.818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84.5513万元。主要是村级建制调整,人员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玛瑙镇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77.81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18.3794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59.4393万元,主要包括:商品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玛瑙镇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5万元。

(一)2021年梓潼县玛瑙镇无出国()计划,无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无增长。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无增长

主要原因是公车数无变化。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

2021年梓潼县玛瑙镇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无预算安排。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日常业务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梓潼县玛瑙镇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五福的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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