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公共事务综合管理;负责文化、旅游、科技、教体、卫健、民政、交通等社会事业建设工作;负责就业、社保(含医保)、救济、救助、民生工程、低保、留守儿童、老龄、残疾人等社会事务的日常管理;指导村(社区)村务公开工作;负责物业管理和指导工作,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等工作;负责人民武装、征兵和预备役等工作;负责人口普查、农民工、退役军人事务和双拥共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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